简云苓并不相信他这番说辞,仰头靠上椅背,讥诮勾唇,道:“我?我们不过一面之缘,你居然就把我当做最信任的人?这话说出来,有些好笑吧。难道你真不怕我有负你所托,把玉钩交给一个比泽也心更狠,野心更大的人吗?”
麻赞摊开手,耸了耸肩,似也很无奈:“所以你看,人的直觉真没什么道理可言,我见你第一面,就觉得你与寻常女子不同,你有你的原则,并不会因为强权压迫或者感性所致就违背自己的本心。把玉钩交给你是最合适的。”
简云苓对他这没来由的信任和好感全不敢苟同,好像故意作对似的冷下脸来,道:“可事实证明,你错了,不是吗?玉钩我早就给了王爷。你或许看人看得很准,但你不够懂女人,是女人,就逃不开情爱之惑。我也不例外。”
麻赞摇头:“不,我没错。你虽然是把玉钩交给了王爷,但狼兵现在不还好好地大漠中的某个角落,并没有被召唤出来吗?”
简云苓惨然一笑,为他也为自己感到悲哀:“那只是暂时的,你既然答应了把另外一半玉钩也给王爷,那就意味着离狼兵出世不远了。”
“王爷不会召唤狼兵的。”麻赞笃定无比地盯着她的眼睛,简云苓被他看得一愣,听他有条有理地解释道:“以他的能力,夺帝位绰绰有余。他要玉钩,只是为了给天下人,给你们的皇帝以震慑。这不就是你们中原人常说的‘诛心’吗”
简云苓想不出反驳的话语,又或者,她觉得即便自己能够反驳,麻赞也未必同意,遂勉强带笑,调侃他:“你倒是懂得多,连‘诛心’都知道。”停了一下,饮尽一杯酒,一边提壶为自己续添,一边问他:“那你呢,你们胡族没了传世之宝,你要怎么交代?”
“所谓传世之宝,代表的不过是祖上给我们传下来的责任罢了。胡族的存在是为了守护狼兵,不是驱使狼兵。而现在,大梁的实力远在胡族之上,交给你们,反而是最安全的。”他倒是很豁达,说话时没有半点虚假之色,想来该是早有了这番打算。
简云苓的眸光被酒液浸得微微迷离,五颜六色的光映在她纯黑的瞳仁中,仿佛下了一场惊心动魄的花雨。
她支着下巴在麻赞鼻梁高挺,双目碧蓝的美颜上过了一圈,相当惋惜,道:“麻赞,其实以你的智谋,未尝不可和宇文徵或者原国一争高下。你难道真的甘心只做一个部族首领,而不是天下之主吗?”
“天下啊……”麻赞长出了口气,嘴里喷出的热气化作白烟,在风中破碎飘远:“掌生死大权的诱惑,谁不动心呢?可一旦坐上高位,就注定是孤家寡人一个,我想,我并不适合。”
简云苓偏头想了想,甚以为然地点了点头。
也是,他的性子,该做那自在徜徉于青山绿水间的雄鹰,奈何生在帝王家,被缚住了手脚,若要他去征战天下,虽也能建功立业,但难免不得欢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