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人,有可能就是李兰。
在风雪中站了一个晚上,向阳不知该不该庆幸自己还活着,因为心已经跟死了没两样。太阳升起时,他终于意识到,父母的遗体还在殡仪馆,等着他签字。
拖着冻僵的身躯和疲惫的步伐,口袋里揣着派出所给的证明,向阳来到位于城西的殡仪馆。
“你怎么才回来啊!”接待他的是同住一条弄堂的王老头,在殡仪馆工作。是他在出事的当天,给向阳打的电话。
今天,已经离火灾发生过去了六天,向阳接到电话的时候,恨不得能插上翅膀立刻飞回来。可再多的借口,是说给活人听的,死了听不到。向阳拿笔的手,僵硬着,眼泪模糊了视线。
“哎,人死不能复生,节哀。”
殡仪馆,一个人生最后结束的地方。王老头在这里干了大半辈子,见了太多,从最初感同身受家属的悲痛,到如今视而不见的麻木工作。他甚至给自己选了个适合的温度,一把灰,烧得透透的,埋进泥地,谁都别惦记。
“王伯,谢谢你。”
阳字的最后一笔,锁上的是从前的日子。
“该谢的,是你家对门的那姑娘,”王老头仔细核对后,收起了本子,“起火的那晚,有人看见她头一个冲进你家。”
“李兰?”昨晚,他也看到了她,薄薄的窗帘后,一个消瘦的影子。
“就她,”王老头朝冰柜走去,“可惜,火实在太大,再晚一步,怕是连她都出不来。”
办完丧事,向阳买了些锡箔纸钱,沿着人烟稀少的街道往回走去。
王老头说,如果不是李家妈妈呼天抢地,估计着李兰还会跑进火场第二回,冰凉的水,她眼都不眨把自己浇了个透。
那么瘦弱的身躯,扛不动人,她妈给了她一个耳刮子:“你是要去送死嘛?!”捂着半边脸,李兰茫然失措。看着街坊四邻端来水盆,一盆一盆浇去,杯水车薪,她绝望地跌坐在地。
心脏的位置,稍稍有了一些温度。向阳在弄堂口停下,自言自语道:“也不知道她吃不吃水果?算了。”想着今天是头七,自己还在服丧期,不能上人家的门,忌讳。他打消了去看看李兰的念头。
向阳如是想着,加快了脚步,却在最后的拐角处停下。
冬天,天暗得早,弄堂里的住户都躲进了屋子。李兰孤零零地蹲着废墟前,正在地上烧着黄纸。
他站在墙角,有些感动——
一只穿着黑布棉鞋的脚,两三下踩灭了燃烧的黄纸。李家妈妈一把拽起李兰的胳膊:“你疯了?!”她的声音很低,好像生怕惊动邻居。
“今天是头七,”李兰的手里还捏着一把黄纸,“我怕……”
她妈捂住了她的嘴,夺过她手上剩下的那些,朝向家门口撒去:“行了,回去。”
“妈。”李兰的声音透着乞求。
李家妈妈充耳不闻,把李兰拖进了屋里,关紧了门。不放心地又检查了一遍门锁和窗户,直至确认门口和窗户外都没有人,才语重心长地对李兰说道:“记住,这件事与你无关,永远都不要再提,烂在心里。”
“可是我怕!”
李兰的哭泣与恐惧,躲在窗户下的向阳听得一清二楚,即使母女二人将声音压得再低,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一片的砖墙,都已摇摇欲坠。
晴天霹雳如遭雷击,不及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向阳没有证据,法医报告上写得很清楚,他的父母是死于一氧化碳窒息,没有机械性损伤和反抗伤。
他也想说服自己,这是一场意外,谁都不想发生的。
双手抚上扁平的小腹,两个月,还看不出。孩子,是个意外。
除了孩子,没有意外。
李兰打开梳妆台的抽屉,从抽屉的底部的背面,摸出一只信封。里头藏着的是一本存折,新开的户头她的名字,她妈给的钱。向阳还不知情,她妈已经把房子抵押了,人家给了她们一周的时间搬家,只剩两天。那些人,惹不起,不过她妈是心甘情愿的,没人拿刀逼她。
理由?早就跟着向家的房子化成了灰烬。
今天,好不容易又遇见一个外国人,听说花点钱假结婚可以出国?向阳的话她只能信一半,他认为她,生在这里长在这里,总有一天也会死在这里。一个只会幻想书本里头世界的傻子。
孩子……李兰犹豫了,明知无辜的生命选错了投胎的时机。她仍下不了手,连着血脉啊。一旦向阳知道真相,连她都将万劫不复,一个孩子又能改变什么?
何况,她能看出,向阳是真心不要这个孩子。
不行,无论如何,她都要保住孩子。
解开外套,把存折放回信封,塞进内侧衣袋。李兰看了看五斗橱上的电子钟,19点40分。
床上的某人翻来覆去,吵得司谭想睡也睡不成,索性坐了起来:“需要咖啡吗?”
水烟没有心思休息:“不担心服务员发现咖啡少了?”倒有心情和他抬杠。
进门的茶色玻璃柜上,摆放着简易包装的袋泡茶和速溶咖啡,在这个年代,这里不亏为一个高级饭店,还有电水壶。
“我会给钱。”司谭起身走向玻璃柜。
“哦,希望服务员会觉得不是闹鬼,而是来过两个有素质的小偷。”水烟咯咯地笑了,抱着被子看着他。
抓住电水壶的手,放下,“算了。”
“喝。”
趁着司谭清洗电水壶、杯子,水烟乖巧地把咖啡包装袋剪开,搁在一边。她杵在一旁,等着他的表扬。
水开了,她抢在他前面,把咖啡泡好,服务周到地端到他的手上,还是没有夸她?“我泡的咖啡。”水烟觉得,有必要提醒这个男人一下。
司谭看了一眼结块的玻璃杯底:“我付的钱。”喝了一口,暖和了。
“吝啬。”在沙发另一头坐下,她鄙视地瞅着他,问道,“苏丹王的公主知道吗?”
一愣,“巴德罗巴朵尔?”司谭不明所以地回答,“如果是她,知道。”在书里,苏丹王的公主是他的妻子,曾经是。
哇哦,惊喜,“她也知道你这么抠门?是个不折不扣的小气鬼?”水烟一听来了精神,屁股朝他这边挪了两下,“难道她甩了你,就是这个原因?你别这样看着我,这绝对不是八卦,我只是,有那么一些好奇。”
湖绿色的眼眸变得深沉,司谭以为她是问认不认识苏丹王的女儿,结果是来八卦?!
“当然,你可以当作没听见。”
讪讪一笑,水烟又挪回了原位。天,这是外面的冰雪吹进屋里了吗?能冻死个人。
她装模做样地喝着咖啡,司谭的心里起了波澜。离开了那个世界,在时间的长河里更多的习惯一个人,如果不是神的指引,他会一直就这样走下去。遇到一个糟糕的搭档,还没学会接纳,他就已经开始学着容忍。
像现在这般容忍她的放肆。“迎娶苏丹王的公主,需要四十盘天底下最珍贵的珠宝,盘子要纯金打造。”就像在谈论别人的事情,压下怒火,他转而看着她,语调平和,“童话里都是骗人的,你该知道。”
阿拉丁按苏丹王的要求准备了聘礼,顺利地迎娶巴德罗巴朵尔公主。即使巫师后来从中作梗,骗取公主的信任夺走了神灯,他也有惊无险地一一化解。公主重新回到阿拉丁的身边,神灯也被他们当作宝贝收藏起来。(《一千零一夜》中《阿拉丁神灯》)
童话到此结束,故事却翻开了新的一页。就像王子和公主的童话,总写到“从此俩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结了尾。后续呢?现实,总让人写不下去。
虽然如愿娶到了公主,可阿拉丁终究还是那个不思进取的穷小子。
“阳子,为什么要订酒席?”
黑暗中,那个脸上有疤的向阳,问对着老虎窗发呆的向阳。
“不订酒席,她不结婚。”也就意味着,她妈不会把房子给他们。
“小心,赔了夫人又折兵。”
嘴角露出苦笑,向阳叹了口气:“我搭进去的是全部的身家性命,你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