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刺双塔:罗宾逊2.14米、邓肯2.12米,组合时间从97赛季,目前已经组合了五个赛季,成就: 99年NBA总冠军。
马刺队双塔并不是唯一一对双塔拿到总冠军,但是被公认是比休斯敦双塔更为成功的组合。其原因只有一个:球员本身的人格品质更为优秀。
尽管很多人并不认为,罗宾逊与邓肯的篮球天赋高过辛普森与奥拉朱旺两人,但是这两人在技术、心智的成熟,简直是天作之合。只能说,辛普森与奥拉朱旺两人固然会令人感到恐怖,但是并非无懈可击,关键就差在他们两个都是年轻人,都是篮坛的新生代,少年人血气方刚,就会比较不成熟,这就是他们的弱点。
但反观罗宾逊与邓肯,两人年龄相差11岁,当两人在97年组合的时候,罗宾逊是32岁,邓肯是21岁,一个球技、经验都在成熟阶段,另一个则是斗志、体能都在巅峰的年轻人。罗宾逊对于邓肯是负有提携与教育之功,而且罗宾逊自己也知道,马刺队将来必将是邓肯的时代,因此两人没有心结问题,更不用谈会争功诿,不用怀疑,邓肯是个扎扎实实的球员,虽然在名义上他是打大前锋,但是这一点都不妨碍他是非常出色的中锋之事实。
尤其在罗宾逊上场时间越来越少的同时,邓肯担任中锋的时间也越来越长,实在不认为他还是个前锋。这一对组合跟火箭队有一点像的是,比较高的辛普森与罗宾逊都拥有前锋的快速特质,反倒是比较矮的奥拉朱旺与邓肯在对抗力上比较强。罗宾逊在条件上丝毫不输邓肯,但他输在年纪,因此一些年轻时代更为凶狠的打法,到了与邓肯结合的时候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更为技巧的作战方式。
马刺双塔的使用方式与火箭双塔又有很大的不同。火箭双塔时期,三分球并非主流攻击策略,甚至连次要攻击方式都谈不上,因此在配合上减少了很多内外交攻的成份,取而代之的是靠双塔吸引包夹所钻出来的中距离空档与一对一的单兵作战机会。
无可否认的,当时各队对于双塔的包夹防守发展的并不纯熟,至少不像现在用得这么广泛。而到马刺双塔的时期,三分球的地位已经不同了,打能里能外的机会更多,这时罗宾逊与邓肯对于破解包夹的能力就很关键。马刺队现在的阵型,在未来双塔瓦解后势必会重新有大动作的调整。事实上现在已经在做了,原先后场球员所要求的外线准头,现在将被速度与防守所取代。
如果你问我,我会选择那一对中锋呢?就天份上,辛普森与奥拉朱旺是比较好;但若是我来选择一支要拿冠军的队伍则罗宾逊与邓肯会是我想要的球队基石。因为我认为当两人联手的黄金时代,NBA没有一对锋线组合可以与之匹敌,我很难想出这两人的缺点。
活塞双塔:兰比尔2.09米、埃德沃兹2.11米,组合时间89~91年,共两个赛季,成就: 90年NBA总冠军。
兰比尔与埃德沃兹曾经在骑士与活塞两度同队,在骑士的时候,埃德沃兹先发,兰比尔替补;但在活塞队里,两人的角色又互换过来,这是非常有趣的一件事。后来,埃德沃兹到太阳队去打先发中锋,一直到87赛季中途才转到活塞队来。89年,因为NBA扩张,有新球队加入,间接的促成了这一对双塔的产生。
比较年轻一点的球迷,可能不知道什么叫扩张新队,因为上一次有新球队的加入,已经是95年的事。从开始看NBA以来,历经了三次扩张新队,也有过三次的扩张选秀。所谓扩张选秀,就是新球队加入时,其它各队必须提出一份8人的保护名单,而8人之外,新球队可以决定要选那些球员,一队挑一个。
换句话说,一个球队的正式名单有12位,各队保护之外的球员,都可能经过扩张选秀到新球队去。如果有两个新队,先在扩张选秀会上选的队伍,在新人选秀会就比另外一队排在后面。比如说,89年有森林狼队与魔术队同时加入,魔术队先挑保护名单外的球员,森林狼队就在选秀会上排在魔术之前一位。
新球队可以免费拥有一支排名靠前的选秀权,过去在热、黄蜂、森林狼、魔术等队加入时都一定要排在靠前的最后两名选秀。但是等到猛龙与灰熊加入时,NBA已经有了29队了,如果按以往的规矩他们只能被排在第12、13名,根本选不到什么人,因此规则又改了,改放在第6、7位,以优待新球队的加入。但新球队的选秀次序等于是排定的,也没有资格去争第一顺位的选秀权。
在89年魔术与森林狼两支新军成立后,卫冕的冠军队活塞队就面临一个重大的抉择。因为他们最引以为傲的九条好汉,因为扩张选秀要少一个变八家将。当时活塞队的九条好汉是后卫托马斯、乔杜马斯与约翰逊,前锋有阿圭利、罗德曼、希利与马洪,中锋就是比尔兰比尔与埃德沃兹。
活塞队在89年用一二线的混编作战方式,拥有极其深厚的强力替补,力挫群雄拿到冠军,但是现在九人要去掉一个,对活塞队的调度势必面临重大考验。
活塞队总教练戴利一直是我心目中最好的NBA教练,他决定从潜力、功能两方面来下手,弃掉2.08米的马洪。马洪是活塞队当时的先发大前锋,后来他也被森林狼队挑走。但是八家将要怎么玩呢?为了弥补这个问题,活塞队把埃德沃兹提上来打先发大前锋,这个调度,我认为是活塞队能二连霸的关键。
埃德沃兹这个球员,虽然有2.11米,打球却很软的,不过他的中距离跳投却很有威力。活塞队把他调往大前锋,主要是针对东区的对手而打,彼时能威胁活塞队霸业的队伍,像公牛、纽约等,他们的大前锋位置都没有一个比埃德沃兹高。但这只是第一步,关键在第二步:赛季之初,活塞队用阿圭利担任先发小前锋,但是阿圭利的进攻火力虽够,防守却很差,后来,戴利就把罗德曼给调往小前锋位置上。
这样一来,活塞队的大前锋是进攻型球员,小前锋是防守型球员,跟NBA其他的球队大多是相反的。任何一个小前锋只要被罗德曼给缠上,不死也剩半条命,但是他们的大前锋却因为高度不足,面对埃德沃兹这种老油条未必讨得到便宜,而埃德沃兹的绩效也没有明显影响。
兰比尔与埃德沃兹的双塔配合,其实两个根本都不是强攻篮下的料子,会这样安排,其实是就整个锋线作考量,埃德沃兹不论在篮框两侧还是在罚球圈附近的翻身跳投都很有一套,而主要对手的大前锋又都不是什么进攻很强的球员,所以在防守上,不会出现问题。活塞队用这一招还真的把失去马洪的问题给解决掉了,可见两人分工得确实相当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