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一些什么会留下来的吧,留下来作一件不灭的印记,好让,好让那些不相识的人也能知道,我曾经怎样深深地爱过你。——席慕容
(慕蔷儿)
我爱过一个男人,一个深爱着别的女人的男人。
我见证了他从年少一路跌撞成长的岁月:复仇,初恋,静待死亡,失忆,寻找末末......这世上,恐怕再也没有人比我了解这个男人。
16岁那年,我跪在母亲面前求母亲收留他。母亲背过脸去,淡淡地说:“蔷儿,这个男人心里有化不开的仇恨,他不适合你。”
那时的我并没有爱上他,只是很喜欢,很喜欢。那时,我只是很喜欢他穿着雪白的衬衫,风雨无阻地骑着自行车挨家挨户地去送牛奶,送报纸。有一日雨很大,我站在外婆家的阳台上,看着他骑车在雨中摔到,用身体护着手中的报纸,年轻的面庞上燃烧着不屈,坚毅的光芒。他将报纸放进邮报箱中,胳膊上还流着血。
那时的我只是需要一个骑士。我自幼是个很奇怪的孩子,家庭的缘故让我从不轻信别人,可那个男孩却让我心生好感,也许我们都是在风雨中孤军奋战的人。
母亲熬不住我的苦求,终于同意将他收入慕家的羽翼,条件是改为慕姓,辅助我一生。
母亲说:“男人是一群不可靠的东西,永不要让男人爬到你的头上,女人要学会支配男人。”
我嗤笑:“那我要这样的男人干什么?”我不要一个听话的奴隶,一只忠心的狗,我要的是顶天立地的人。我开始无限地下放权力,甚至帮助他复仇,在后来的很多日子里,我总是后悔,如果没有帮助他复仇,那么宴不会遇见简夏末,那么他还是属于我一个人的宴。
简夏末是我恨的第一个女人,不仅恨更多的是不得不承认的嫉妒。
慕宴去罗马的时候,我根本没有将她放在眼中,一个私生女,且没有读过大学就流浪的三流画家,无姿色,无谈吐,无气度,这样的女人不足为惧。我担心的是简家那位聪明的千金简可容。
后来,慕宴在罗马出车祸,我才隐隐察觉什么,可依旧不会害怕,人的感情是极为脆弱的,时光会洗刷一切爱与恨。然而后来的一切,让我触目且心惊。
之后的几年,我其实记得并不是很清楚,慕宴回国,开始复仇大计,而我在千里之外的美国,不松不紧地牵着手中的这根线,如同放风筝一般。
我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简可容身上,根本不知道简夏末的存在,当我知道时已经为时已晚。这些年,那个我轻贱的女人如同毒素一般盘踞在慕宴的身体里。
李嫂通知我说,慕小姐,少爷他病得很重。
我回国,见到了奄奄一息的慕宴,他从昏迷中迷迷糊糊地醒过来,抓着我的手说:“末末,你终于来了?”
那是我第一次正视这个名字,而后来的岁月,这个名字成为了我的噩梦。
当慕宴在昏暗的书房,看着那一张染血的照片,抱着我哭时,当他每夜每夜叫着末末醒来时,当简夏末等不及我去找她就落水身亡时,我开始深深地恨着这个女人。
一个死去的女人,而我永不可能代替她的地位。
然而,可笑的是,后来我居然会费尽力气去找她,我原意找的是与她相像的人,来救治慕宴,却无意得知她没死的事实。
我去见过她,在那座阴雨绵绵的城市,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她,穿着朴朴素素的衣裳,抱着一个孩子,走进街角的一家婴儿用品店去买牛奶,那个小孩子还很小。
我有些恐慌,这个孩子会不会是宴的,我偷偷去查孩子出生的日期,然而孩子是早产儿,我得不到答案。
我看着这对母子两沉默地生活在城市的角落里,默默无闻,毫无任何的特色。
我居然输给了这样的一个女人,我回去拉着奄奄一息等死的慕宴,带他来看这个女人,这个平平无奇的女人居然就是他爱的死去活来的末末,她甚至不及我家的佣人漂亮。
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让慕宴开始挣扎着爬起来,在将死的岁月里一天接着一天地守候着。
我不相信他们之间有爱情,他们之间只应该存在仇恨,他们两家有着血仇,而慕宴该爱的人是我,只能是我。
然而无论我多么歇斯底里,多么义正言辞,慕宴只是怜惜地看着我,说:“蔷儿,你会找到属于自己的爱情。”
我冷笑,这话怎么不在十六岁那年对我说,如今晚了。
我永远记得九月份的那一日,那一日是九月五号,做完手术的慕宴跑出医院,昏迷在路边,我找到了他随身带着的日记本,我知道他是准备回国去找末末,而我绝不会让他这么做。
我翻开了他的日记本,而之后发生的事情,改变了所有人的命运,其中也包括我的。
9月2日,天气阴霾。我从梦里惊醒过来,突然之间忘记了最初与末末相见的情景,我拼命地想,拼命地想,脑海一片空白。我突然恐慌起来,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会想不起来。
我慌乱地去找纸去找笔。
我开始记录与末末认识来,发生的一切,记录她喜欢吃的菜,喜欢去的地方,喜欢穿的衣服,记录她说过的话,走过的路,流过的泪。
太多太多,我不停地写不停地写。
9月3日,天气还是阴霾,似乎下起了小雨。我早上起来,与往常一样,进行手术后的恢复。中午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来我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我翻开日记,满满的全是我的末末,我开始痛苦,坐在窗前拼命想着她的模样,什么都想不起来,只记得她坐在广场上画画的背影。
9月4号,雨过天晴,我唯一记的事情是起床看日记。临睡前,我写了一张纸条放在了床前。我开始遗忘,每天每天地遗忘,遗忘我三十多年来经历的所有一切,包括我自己。
9月5日,天气晴朗,我早上起来,在床边发现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你是慕宴,带上你的日记,回去找末末。我不知道谁是末末,我也不记得自己是谁,我打开门去问医院里的人,你看到末末了吗?没有人告诉我答案。我是一个没有记忆的人。
..............
我记得那一日的慕宴,他在医院里抓到一个人就问:“你看到末末了吗?”
医院的人都以为他疯了,事实上,慕宴确实疯了,我走过去,狠狠打了他一巴掌,抱着他大哭:“我就是你要找的末末——”
多么狠的简夏末,她彻底毁掉了这个男人,也毁掉了我。
他深深地看着我,双眼溢出一丝痛楚,他说:“你不是她,你不是,我想不起她的脸,你告诉我,末末在哪里?”
我不能告诉他一个字。
五号的那天晚上,他清醒过来,四处找日记本。没有日记本,他会恐慌,那意味着天亮后,他会遗忘所有的一切。我站在病房外,冷冷地注视着他,我不会把日记本给他,遗忘吧,那样痛苦的黑暗的无光的岁月,统统忘掉,何尝不是一种重生。
找不到日记本,他开始找笔,找纸,我收起了病房里所有可以写的东西,我想我是个冷酷的女人,然而慕宴是这世上第一个令我感觉到寒冷的人。
他开始绝望,开始疯狂。
他四处找着,最后找到了那只削水果的刀,他用刀在所有能刻画的地方刻上了一个人名,墙上,椅子上,桌子上,我站在外面,透过玻璃窗户看着他,只觉得他疯了,他确实疯了,他似乎想起来什么,他不可能将整间房子带在身上,他不能将这一屋子的“末末”带在身上。
他开始疯狂地拿刀在身上刻划着,我开始尖叫,不停地尖叫,看着他划着血肉模糊的身体,满身的血,满身的伤痕。我跌坐在地上,哭得歇斯底里。我用尽全身力气颤抖地推开门,哭着喊道:“我给你日记本,我告诉你谁是末末。”
后来的后来,我依旧爱着这个男人,爱他的冷酷无情,爱他的残忍,爱他满是刻痕的身体,爱他满是伤痕的心。
后来的后来,慕宴一身伤地醒过来,茫然地看着这个世界,我微笑地看着他,我知道他遗忘了所有的一切,没有爱恨,没有黑暗仇恨,宛若重生,而我早已磨尽所有的棱角,只剩下一颗光滑坚硬如珍珠的心,只为他柔软。
他动了动身体,沙哑地问:“你是谁?”
我笑着说:“我是你的未婚妻。”
他看了看自己的手指,没有戒指,那里全是绷带,继续问道:“我是谁?”
“你是慕宴。”
他看了我许久,目光很是深邃,然后微微一笑,问道:“末末是谁?”
我继续微笑,轻轻地说:“没有这个人。”我不再恨简夏末,也不恨这个忘记一切依旧记着末末这个人名的男人,因为无论他们曾经怎样刻骨地相爱,一个遗忘,一个漂泊,今生的他们永不可能在一起。
爱情是这世间致命的毒,能见血封喉,但最毒毒不过命运,命运如果残忍起来,谁也不及它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