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陆惊雷带着公孙筠秀回到祁庄,时间已经过了晌午。
阳光脱去清晨的娇柔,渐渐猛烈。公孙筠秀一路都被陆惊雷背在背上,也被晒得细汗蒙蒙。陆惊雷看见,举着袖子就要帮她擦。
“你擦过地瓜的。”公孙筠秀嫌弃地躲开。
“那是另一只袖子。”
陆惊雷哈哈大笑,非要往她脸上抹,公孙筠秀倔着,死活不依。两人拉拉扯扯的样子,落在旁人眼里颇有点郎情妾意的意思。豹婶远远瞧着,不由松了一口气,但见陆惊雷衣冠不整,面色又是一沉。祁风寨虽是贼窝,但也看重世俗规矩,男女大防便是其一。
陆惊雷的外袍之前被拿来垫在地上,早已邋遢得不成样子,所以他也没有穿回去,而是系在腰上,着着中衣就回来了。知道自己模样不妥,陆惊雷憨憨一笑,唤来刘杏儿陪公孙筠秀去沐浴,自己则拿上斧子,帮豹婶砍柴将功补过去了。
虽然又被指派来服侍公孙筠秀,刘杏儿却没有任何怨言,一路神采飞扬,往浴桶里一桶接一桶倒水的时候,甚至哼起了小调。
“我自己来吧。”都是女孩子,公孙筠秀见她忙是满头大汗,有点不好意思。
“就你这身板儿,拎得动水桶吗?”刘杏儿取笑她。
公孙筠秀无言以对,只得乖乖地站着一旁,看她把一切打点妥当。
等公孙筠秀慢条斯理地洗完,出了净房,发现刘杏儿还守在外面。不等她出声,她又拿起巾子,主动帮她绞干湿发。
“你和九哥说了什么了,让他愿意搓和我和七哥?”刘杏儿一直等着,其实是想找机会和公孙筠秀说说话。
“什么?”
“没什么。总之,谢谢你。”
见公孙筠秀一脸茫然,刘杏儿不再多说。她与秦生的那些暧昧,陆惊雷虽然一早就知道,却从来都没有要插手的意思。刘杏儿明白,身为男子,哪怕他并不钟情于她,多少也会对这样的事心存芥蒂。可昨夜,他却忽然当了一回红娘。秦生以为那是兄弟间的义气,刘杏儿却觉得多半是因为眼前这个姑娘的缘故。
刘杏儿与陆惊雷一直是祁风寨里公认的一对。她虽然拒了他的求娶,但她一日不嫁,这事一日都会不清不楚。他大概是不想这个姑娘有什么误会,所以才主动帮忙的吧?
九哥待这人,是真的好呢。刘杏儿这么想着,嘴角便扬了起来。
“你的嫁衣绣得很好看,回头教教我绣花吧。”公孙筠秀的发质偏硬,与她娇柔的模样倒是不太相同,刘杏儿一边细心地擦着,一边闲聊说:“我以后打算在芮城开一家绣庄。”
公孙筠秀很诧异她会有这样的念头。
“我不想当一辈子山贼。其实九哥也是这么想的,只不过他放不下这祁山的老老小小。豹叔的身子骨越来越不行了,大家都指着他当家呢。”
双手既沾满了鲜血,又如何做得普通人?公孙筠秀心中冷笑。她并不讨厌刘杏儿,也知她其实算不得恶人。可这祁风寨是建在累累白骨之上,她是靠那些劫掠来的膏脂养大的,又怎么称得上无辜?
刘杏儿几番言语,将陆惊雷说得有情有义,却也抹杀不了他的山贼本质。他们粉饰太平,假装一切理所当然,可公孙筠秀永远都不会忘记自己是怎么到这儿来的。
“你不愿意教我吗?”见公孙筠秀一直不搭话,刘杏儿嘟起了小嘴。
“我可以教你。但是我的女红也不是顶好,能教的不多。”
“没关系,比我好就成!”
刘杏儿美滋滋的,仿佛自己已经坐在了绣庄里。公孙筠秀望着她,心里却在盘算另一件事。
时间过得飞快。
公孙筠秀额上的青紫褪去了痕迹,受伤的指甲也慢慢恢复如初。
她没能拨出时间来教刘杏儿刺绣,因为陆惊雷几乎每天都会拉着她东走走西看看,熟悉祁风寨与祁山。而他们去得最多的地方,就是那处长着银杏树的悬崖。一起看日出日落,一起数银杏叶儿,一起烤地瓜,陆惊雷的快乐都挂在眼角眉梢,公孙筠秀则仍是沉默居多,矜持恬淡。
也许是受了豹婶约束,陆惊雷一直比较安份,基本没有逾规越矩。当然,这并不包括搂搂抱抱,偶尔啄下面颊什么的。公孙筠秀抗拒无效,也只能忍了。
转眼,就到了他们成亲的日子。
这天,豹婶专门请了祁风寨的老人为她梳头、铺婚床,操持得极为慎重。公孙筠秀穿着自己绣的大红嫁衣,头上戴满了娘亲为她准备的首饰,施粉描黛,染点绛唇,模样横生几分艳丽,神情却如往日一般清淡。
从陆惊雷的旧居到他准备的新宅不过二百步,他却领着公孙筠秀在寨子里转了两圈。坐软轿,踢轿门,跨火盆,拜天地,入洞房。公孙筠秀躲在盖头里,由他引领,顺从地走完了整场仪式。唯独闹洞房这一步给省了,因为陆惊雷舍不得自家小娘子被那群粗犷的兄弟们戏弄。
不让闹新娘子,新郎倌却是躲不了。祁风寨的小辈们卯足了劲,要将他们的少当家闹个够本。陆惊雷也知道自己是“自作孽不可活”,头上八个异姓兄弟,除了老七秦生之外都已婚娶,而他陆惊雷可是每回都闹得不留情面。如今终于轮到他了,大家自然要“有冤报冤,有仇报仇”。
等陆惊雷一路“披荆斩棘”,好不容易回到洞房,已是半夜时分。公孙筠秀仍然老实地坐在床上,头上还盖着盖头,身子被掩埋在一堆艳缎红绸里,显得格外纤细瘦弱。
陆惊雷拿起早就准备在一旁的马鞭,轻轻一挑,终于见到了那张隐了一天的小脸,不禁眼尾飞扬。
胭脂绯绯,眸色如月,他的女人。
公孙筠秀在盖头下闷了一天,肩酸头重,脖子都快断了。好不容易卸了负担,又被眼前这个醉眼迷离的莽人一把搂在怀里,箍得她差点喘不过气来。
“娘子……”
略嫌嘶哑的一声呼唤,带着混浊的酒气掠过公孙筠秀的脸庞。她心里一惊,本能地偏开头,陆惊雷的狼吻便落在了她的耳朵上。没有如愿尝到唇齿丁香,陆惊雷有些失落,不过很快就从善如流地在含住她饱满的耳垂,含吮拉扯仿佛饿汉遇上饕餮,高大的身躯渐渐压弯了公孙筠秀的腰肢,大有大快朵颐之势。
“等、等等!”慌张地推开他的下巴,公孙筠孙羞得满脸通红,大声嚷嚷道:“我好饿!”
陆惊雷与祁风寨的人们在屋外胡吃海喝,她这个新娘子却只能守在屋里干等。从午后到现在好几个时辰,她的确是滴水未进。
陆惊雷无奈地望着她,两眼发红,好半天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揽着她走到屋内的小桌旁。那里摆了些酒菜,是专门备给小夫妻充饥的。大约是之前喝了不少,他的步子有些踉跄。
一屁股坐在桌旁,陆惊雷将公孙筠秀扯到自己腿上牢牢抱住,咬着牙丢出两个字:“快吃。”
挣脱不得,公孙筠秀只好拿起碗筷,老老实实地往嘴里塞东西。
陆惊雷一开始眼都不眨地盯着她,见她小口咬着食物,唇瓣一开一合,舌尖隐约可见,顿时感觉身下一片燥热。生怕自己把控不住,他只好挪开视线,寻着别的东西转移注意。
公孙筠秀专心地吃着,可每一次低头,都会忍不住扶一扶脑袋。原因无他,都怪头上那些繁复的金玉发饰。陆惊雷看到,索性动手帮她拆了起来。他平时很少留意这些女人玩意儿,不知轻重,簪子上精巧的缠丝都让他捏歪了。拆下来之后更是随手扔在饭桌上,仿佛不识其金玉身价,毫不心疼。其实,此刻在他眼里,这些东西哪怕价值连城,也不及公孙筠秀一头秀发来得贵重。
这还是陆惊雷第一次见到公孙筠秀把头发披散下来的样子,发丝乌黑强韧,让她小小的脑袋足足膨胀了一圈。都说性子软的人,发也软。公孙筠秀的头发,倒是和她的性子不太相似。
这么想着,陆惊雷掬了一束在手里,绕在指上,轻扯至唇边,露出一个略带痴傻的笑容。
公孙筠秀看不见他的脸,也没有和他一样的荡漾心思,她心里盘算的完全是另一件事。
按捺住心头的焦虑,她放下碗筷,轻轻说:“听说,在朗夷国有个习俗,新人成婚时要饮交杯酒。”
陆惊雷仍是搂着她,有几分好奇:“我也听过。那个喝了就怎样?”
“北泽没这习惯,我也不太清楚。大约就是祝福新人和谐美满吧!”说着,公孙筠秀拿起酒壶,把酒倒进一旁的空碗里。祁风寨的人喝酒向来豪迈,从来不用酒杯这种东西,所以无人为他们准备。
差不多倒了小半壶,碗里的酒才算满。公孙筠秀小心翼翼地端起来,奉到陆惊雷面前,问:“夫君,可愿饮上一杯?”
酒香四溢,却不及公孙筠秀那声“夫君”来得醉人。陆惊雷就着她的手,将唇凑上去,视线锁住她的面庞,一口一口饮尽碗中美酒。胸中甜美让他忽略了酒中苦涩,醺醺然,他瞧见她的笑容。从无到有,淡如微尘,带着勉强和隐忧。
“竹……”
从来没有见她笑过,陆惊雷摸了摸她的脸,小心翼翼地靠近。鼻尖擦过她的皮肤,嗅吸着脂粉甜腻的香味儿,不似她,却又是她。暖意自胸中荡漾开来,痒痒的,撩动经络,拂过百骸,让他久久的,久久的,不愿离开。
忽地抱起公孙筠秀,不顾她的惊慌,陆惊雷只想快些将人丢到身后鲜红的鸳鸯锦被上。呼吸不可控制的急促起来,手脚却突然变得酸软。在男人最需要雄风的一刻,陆惊雷突然感觉身上涌起一股异样。不同于之前的情动潮涌,而是实实在在的异样。
倏忽,公孙筠秀跳出了他的怀抱,他一伸手,什么也没抓住,眼睁睁地看着她的发尾扫过自己的手背。他想站起来,却直直跪跌在地,腹痛如绞,呼吸急促。
“快,去叫大哥……我好像中毒了……”
陆惊雷说得急切,公孙筠秀却只是直直地看着他,就像盯着一条危险的毒蛇。有什么,豁然呈于眼前。
“是你下的毒?!”
说话间,陆惊雷不敢停顿,立刻将手指伸进嘴里,抠住喉咙,企图把吞下的东西全都吐出来。
公孙筠秀一不做二不休,取下墙上的七弦琴,用力挥向他。只听“砰”地一声闷响,琴身裂成了两断,陆惊雷也不堪重击,倒在了自己吐出的秽物里。
公孙筠秀镇定地放下手里的半截残琴,用衣袖擦去额角滑落的冷汗,马不停蹄地吹熄了房中的花烛。
仲夏长夜,月光皎洁,投在窗上,拉出长长的棱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