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笑了笑,道:“好像是叫黄朝,对吧?”说完,她穿着一件宽松的衬衣,从一具尸体边上拿起钥匙,看着黄朝,带着一丝挑衅和嗤笑,缓缓地坐上了奔驰车,启动车子,而后扬长而去。
“这娘们儿,他娘的比平富举那老狗还邪。”黄朝看着奔驰车刮一阵烟尘离去,心中不免感叹,这个青的手段毒辣。只是不知道,这女人到底和平富举有和恩怨,以至于在那一刹那她才选择出手结果了“狼狗”平富举?
带着好奇,黄朝走到平富举的旁边,昔日长沙三狗如今已经死的透彻,气息全无,喉咙硬生生被青一刀给撕开了。
黄朝弯下腰,开始检查平老狗身上的物件。
江湖之人,和人争斗,必定会有数不尽的后手准备。平老狗的拐杖内设机关,足以证明,这老狗的狡猾和小心,他的身上,必定有好东西!
“果然,这平老狗平日里是宝器不离身啊!”说话间,黄朝便从平老狗的怀里,掏出来了一个物件。
“乖乖,这把刀…”赵东山蹲在一边,看着黄朝手里从平富举怀中取出的一把匕首,忍不住啧啧称奇。
那是一把四五寸长短的匕首,上面寒芒闪动,握在手中透着一股刺骨的寒意。
“是把好刀。”黄朝其实对于刀并没有太多的研究,也不怎么喜欢,但握着这把刀,却也能够看出来,这是一把好刀。不光是吹毛断发的锋利,更重要的是,上面透着一股子隐含着的煞气!
显然,这是一把饱含鲜血的凶器!
“恩,黄小爷,这是啥?”正当黄朝握着那把刀研究的时候,一旁的赵东山又有所发现。
原来在平富举的怀中,除了一把刀,还有一个东西。
那是一个巴掌大小的笔记本,褐色的牛皮,很老很古朴,显然有些年头了。
“不会是平老狗的小金库的账簿吧?”赵东山拿起来,自顾自地翻开看了起来。
实际上那并不是平老狗的小账簿,而是一个笔记本,确切的说是一本日记!
黄朝拿在手中,缓缓掀开的是一场五十年来的江湖日记。
1998年10月9日暴雨
今天是我的七周岁生日,他送给我一本笔记本,说“君子日三省乎己,但我们这些小人物每天反省一次就够了”,所以他让我从今天开始写日记,把当天犯下的错都记录下来。我不知道君子是什么,也不知道错误是什么。但我今天很想知道,我是不是和孙悟空一样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的妈妈在哪?我的爸爸又在哪?
2000年5月12日,无锡,大雨滂沱
我今天又杀了两个人,一个人是无锡老城的地头蛇,杀他的原因是爷让我杀的,原因不明。另外一个是一个中年男人,智商一般,情商更一般。因为在他死前还在傻乎乎的以为我要跟他睡觉。呵呵。我晚上做了噩梦,原因不是我杀了两个人,因为到现在,杀人已经似乎很简单了,就像爷教我写毛笔字和弹琵琶一样平常。做噩梦的原因是爷又把我关进了笼子里,而我梦到了一个女人,她似乎像我妈,可我并没有见过她啊。
2001年11月27日,沈阳,大雪
爷今天让我跟在他的身后,我不知道之前跟在爷身边的那个姐姐去哪了,爷只是说,以后我不用再回那个小笼子里了。我可以像之前的那个姐姐那样,坐在桌子上吃饭。爷今天带我来了一个祠堂,见了一个他的小伙计,我不喜欢那个男人的眼神,他看我的样子总是怪怪的,后来…爷把他杀了,他说那个伙计看我的次数太多。可我知道那个男人手脚不干净,好像是偷了爷的钱。
2002年1月1日,广西,小雨
来到广西一个月了,可我一直不喜欢的地方,这里空气潮湿,还有一些蛇。爷今天带我去了蒙山的一个市集,在市集上这里的人有一个很奇怪的风俗。一个人口贩子,背着一个比我还小的女孩,招摇过市,女孩子枯黄乱糟糟的头发上插着草标,爷告诉我,这是一场竞价,这种活动源自民国旧时代。市集上谁都可以喊价钱,当然也是价高者得,可以带走姑娘,如果没人竞价,也晚上就去土娼的院里点她的红灯。明天就要离开这里了,但在住的院子里,我看到了一条竹叶青,咬人似乎只是蛇本能的自我保护。可人口贩子背上的那个姑娘为什么不咬人呢?
2002年9月1日,上海
这个城市很大,爷带我去了很多地方,最远我们跑到了嘉定,站在一处小土坡前,爷看了很长时间,他告诉我,有一天这里面的东西全是他的!一定有那么一天,他要把那些东西拿出来,把里面躺着的人拖出来,上一根香,然后扔进黄浦江,我不知道原因,也不敢去问,因为爷看那个土坡的眼神很可怕,从来没有这么可怕过!
下午爷买了一辆新车,晚上开车带我去了人民广场。然后在车里让我脱掉了衣服,我当时脑袋里一片空白,突然想起了蒙山人口贩子背上的那个女孩,也想起了蒙山的蛇,可爷他没有做别的事情,只是看着我,眼神却跟喝醉了一样,反复的念叨一个女人的名字,叫什么来着?忘记了。
2003年10月7日,上海,昏天黑地,大雨滂沱
这是我最后一篇日记,明天我就要长大了!写完这篇日记我就要烧掉他,不能让爷知道!今天早上爷说,我是从医院外面人口贩子的手里抢来的。我的父母早已不知去向,应该是认为我已经死了吧。从今天开始,爷说我无父无母,和这个世界没有一点瓜葛,从今天开始我告别了那个笼子,开始正式站在爷的右手边。我有了新的名字,或者说我终于有了名字,我叫…青!我今天也终于有勇气问出了那个问题,嘉定的土下面埋着谁。是爷那天在人民广场念叨的那个女人的名字吗?
爷和闸北的两条过江龙晚上喝了酒,有些醉,他醉醺醺的有些自豪的说,墓以前的主人姓常,明朝人,是一个将军。现在的主人姓赵,一条从来不叫唤的恶狗。
……
合上日记本,赵东山已经泪流满面,不是因为日记里青的身世多么坎坷。而是想起了那个那墓里赵北地的尸骨。
黄朝踹了他一脚:“你有点出息。”
赵东山抹掉身上的鼻涕和眼泪,咬着牙点了点头。
赵东山收拾了一下心情,黄朝收拾了一下残局。而后拿出电话,拨通了小六子的电话。小六子很有效率,二十分钟一个人开这车跑了过来。
自从认识黄朝,这个魏行舟手底下的私人护卫保镖,已经渐渐成了打扫战场的洗底工人。当然,跟着黄朝干这些事情,小六子口风还是比较紧的,除了魏行舟知道了一些事情的皮毛之外,全世界恐怕没有别人在知道这些事情了。
小六子拿来了十几个黑色的大塑料袋,将那些尸体装进去之后,便开车扬长而去。小六子是杀过人,抛尸对他来说也不是很陌生。毕竟,像小六子这样的沪上地头蛇,埋个把人还不算什么太大的问题。
忙完这些,黄朝和赵东山打了一辆出租车,赶往汤臣一品。
唐墓一行,让黄朝极耗费心神和元气,临走的时候瞥了一眼那烂尾楼,煞气已经开始缓慢的消失。也就是说,那墓的风水眼已经被毁掉,煞气再也不会外泄了。而残存的煞气很可能大多数被那杆长枪吸走,早就一把真正意义上的凶器!
回到汤臣的时候,海大川焦急的跟热锅上的蚂蚁一般,看到黄朝和赵东山回来,悬着的心也落了下来。随后几个人在陆家嘴附近随便叫了一个外卖,吃了一点,而后黄朝便回到了自己的屋子里。
和狼狗平富举的这次事情,虽然对黄朝的身体没有太大的损害,但因为封堵那煞墓的风水眼,导致了黄朝气海难免受到了一丝损伤。
在房间内蕴养了一个周天的天地灵气,黄朝拿出了从平富举身上搜刮来的那把匕首。
匕首很普通,没有什么纹路,青色的手柄包裹着一层不知名的蛇皮,刀锋锋利,甚至可以说是吹毛断发。而更重要的是,这把刀跟着平富举颠沛流离了十几年,本来就是一个古物,上面富含了不少的煞气!
“恩…不对…”刀在手中握着,黄朝运用自己丹田的一股元灵气机,开始缓慢的探查这把匕首之中的猫腻。
果然让他有所发现!
“这把匕首可不光是锋利,这…这简直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凶器!”
握在掌心,黄朝动用气机,能够轻易的探查到上面隐隐浮动的煞气!这绝对是一把凶兵!
自古以来就存在凶兵!那茂三爷墓里的那杆骑枪便是一个几乎接近于凶兵的兵器!自己手里的那三枚淳熙通宝也只能算得上是半煞气的凶兵!而真正纯粹的凶兵的成型,可不光说需要天地灵气的蕴养,更需要的是用血和人的性命去喂养!
三国演义里面,张飞当阳桥前一声断和吓破了曹军的胆子,这爆喝可不一定只是说张飞骨子里武者那种无往不利的气势逼人,和睥睨天下的豪气!更重要的是他手里那杆长矛!
染血越多,收割的人命越多,一件普通的兵器,加以时日的蕴养和灵气,足以成长为一个凶兵!
而很显然,黄朝运用气机探查的这把匕首就是这么一把凶兵!匕首之内蕴含着极纯粹的煞气,但并不活跃,犹如冬眠的狗熊一样,躺在匕首深处,除非黄朝动用术法传承修出来的灵气去催动,不然那煞气只能让人感觉到这把刀的锋利,却无法化成实质去伤人!
再看这把刀,明显很有年头没有见过血腥了,所以那煞气安静的蛰伏着,也能理解。但饶是如此,这一股子阴柔诡异的煞气,握在掌心,还是让黄朝又惊又喜!
喜的是这把刀如今已经有了新的主人,惊的是这煞气几乎凝聚成了实质,自己刚才只是轻微探查了一下,就仿佛险些引动煞气外泄,一发不可收拾。也就是说,按照黄朝现在的水平,还根本不能操控这把真正意义上的凶器!
“回头找一个小牛皮做个刀鞘,虽然不长但随身携带起来确实很方便的。”黄朝一边想着,一边把刀收入囊中。
和平富举的这场争斗持续的时间并不长,意料之中的事情,平富举人间蒸发之后,他的势力几乎瞬间崩盘。这也怪这些年尽管与龟同寿,但从旧社会一路走过来,和平富举有仇的人如过江之鲫一样多,他的死让他的势力瞬间作鸟兽散了。
曾经的一方枭雄,到死却让人连尸体都找不到。
而意料之外的事情是,在平富举死后,女妖精青也一起销声匿迹了,黄朝的生活中好像就根本不曾有过这么一个人一样,青消失的干干净净,留给黄朝的是她最后,穿着轻薄衬衫坐上奔驰车驶离烂尾楼的场景。
一个星期之后,魏行舟来到了汤臣一品一次,送来了不少日用和吃的。如今黄朝住在他的房子里,魏行舟晚上都不怎么做噩梦了,睡的比谁都香甜。
“笑笑最近怎么样?”坐在客厅里面,黄朝抽着魏行舟带来的九五至尊,一边赵东山和海大川一样的吞云吐雾。
“笑笑也要多谢您了,笑笑现在身体恢复的很好,明年开春就能回去上学了。”魏行舟笑呵呵的说着。
黄朝点了点头,其实,从见过狼狗平富举之后,黄朝不知不觉开始觉得,古时候的那些人为什么讲究日行一善,不就是做多了亏心事吗?
黄朝从南州市走出来也快半年了,这一路走过来,遇到了两个挡路的鬼,一个是当初帮魏行舟破除风水局的时候,招惹来的丁镇山,另一个则是冥冥之中必定要有所交集的平富举。
江湖事江湖了,黄朝不后悔这俩人如今做了自己刀下鬼,毕竟,如今黄朝已经不惧五弊三缺的天怒人怨。但做人不能没有底线,黄朝如今正思考着,以后多做点类似于魏笑笑这样的事情,也是为自己积德不是。
“小黄今年过年什么打算?留在沪上过还是回家?”认识了也快有俩月了,如今的魏行舟已经没有了当初在康桥别墅里面的如履薄冰,和黄朝聊起天来,也没有了太大的压力。只是,魏行舟毕竟是一介商人,近距离和黄朝面对面坐着,多少能够感觉到眼前这个年轻人身上的一股气质,不怒自威。
“回头我让小六送去一副汤药方子,你照我说的给笑笑服用,苦是苦了一点,但对她那小身子骨有好处。”黄朝笑吟吟的说着。如果不是听到小六子说,恐怕魏行舟怎么也不相信,黄朝的手段。
魏行舟才汤臣吃完饭才走,黄朝则忙着赶回了学校。离开学校少说有一个多月了,也不知道陈越那群牲口怎么样了。
打了一辆车回工大,陈越却不在,杨建和任远缩在寝室里面玩游戏。桌子上散落着些许烟灰,显然是长期无人打扫的结果。
缺了陈越就跟麻将三缺一样,黄朝和杨建和任远在学校随便吃了点之后,便去上晚自习了。
晚自习上面黄朝自然是没心思学习的,拿着手机给唐小甜发短信。
一反常态的是,短信等了很长时间才等回来,就简简单单几个字“有点忙,一会说。”
晚自习快结束的时候,唐小甜主动把电话打了过来。
“小神棍,说说这几个星期,你又哪个金屋藏娇了?”唐小甜的语气带着一股嗔怒和俏皮,显然对于黄朝一下子失踪那么就有些不满。
“我藏什么娇啊,我是去办正事儿的,怎么样,明天晚上一起出来吃个饭?”说这话的时候,黄朝信心比较足,毕竟现在自己也算是有存款的大户了,请自己女朋友吃饭肯定不能再是小馆子凑合了。
想起当年在南州市,俩人放了学去吃羊肉串还是人家唐小甜请客呢。
“明天…明天不行…我…我有事情”唐小甜语气有些生涩,吞吞吐吐的似乎有心事。
这丫头本来就是一个不会撒谎的好姑娘,越是掩盖,黄朝就越疑心。
“遇到麻烦事儿了?”黄朝稳稳的问道,没了那一股子轻佻。
“是…是有一些麻烦,不过你放心,没什么大事。”电话那头传来唐小甜装作自信的声音。
“有麻烦告诉你男人!”黄朝一字一句,铿锵有力,震的一旁杨建和任远两个牲口吓了一跳,随后朝黄朝投向了一个佩服和羡慕的目光,真爷们儿,纯的。
“唉呀,知道啦,不说了,明天见不成那就后天呗。”唐小甜轻轻一笑,道。
“随便你,你也知道,你男人钱不多,就时间多。”
“死一边去,你还没过门儿呢。”唐小甜笑吟吟的说着,道了一句晚安,便挂掉了电话。
挂掉电话,虽然和唐小甜聊的很开心,但通过刚才的语气,黄朝其实心情并不安稳。他总觉得唐小甜瞒着自己一些事情,让他有些不安。
掐动指诀测算一卦,却发现非常模糊,果然相术和医术一样,都是医不自治。可黄家骨子里的那一股偏执起来让黄朝硬生生有再次测了一卦,这一次黄朝直接付出了一口鲜血的代价,终于看到了那模糊卦象后面的一角。
只是这一次,算出来的并不是命理和命格,而是子午流注。
所谓子午流注是根据八卦推演出来的人体脉络,卦象上显示的是酉十七到戌之间的理数。
“恩,这事情并不是发生在唐太甜的身上?而是他周围人的身上?但这卦象似乎是太模糊了吧…”黄朝看着那卦象,却也看不出来什么。
既然和唐太甜没有太过直接的关系,黄朝也就不怎么上心了。毕竟窥测天机的后果太严重,黄朝没那么蛋疼去招惹闲事。
洗了一把脸,正准备睡觉的时候,手机却响了,打来电话的是孙雅。
“喂,你晚上不睡觉,可别人不能跟你一样闻鸡起舞,有事说事,我要睡觉。”拿起
电话,黄朝生冷的道。
出乎意料的是,电话那头,孙雅并没有生气,一如既往的安静,除了轻微喘息的声音之外,根本听不出有任何的怒气。
黄朝的话说完很久,孙雅才道:“明天晚上出来吃顿饭,八点陆家嘴,别再迟到。”
本以为孙雅又像上次那样直接挂掉电话,却没有想到对方等了一会,似乎是等待黄朝的答复。
“去!不但去还得吃好的。”黄朝愣了一下,然后直截了当的道。决心狠狠榨孙雅一笔。
“哦。”孙雅只是单单回了一个哦,而后便直接把电话给挂了。
这一次黄朝反常的没有爆粗口,而是把电话扔在一边,安稳的睡去。
……
一觉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九点半了。
课自然是上不成了,黄朝索性开开开心心的洗了一把脸,开始在工大校园里满校园的晃荡。跑到动漫社看了一眼漂亮姑娘的cospaly,又跑到文学院真的发现了混迹在文学院里面的杨建正在和一个文青妹子探讨列夫托尔斯泰。
一直晃荡到中午,陈越才开着车赶过来,风风火火的说:“下午有朝天椒的课,这不能丢掉,一起?”
反正也是闲着,黄朝就满口答应了下来。
今天的朝天椒,素面朝天,不施粉黛。但饶是如此,来听她讲课的男生还是络绎不绝,显然都是心怀鬼胎的。
上课前,商若水突然看到了黄朝,礼貌地笑了笑,道:“这位同学,好像没见过你啊?第一次来?”
近距离听商若水的声音,的确很好听,带着一股温婉甜腻。黄朝尴尬的笑了笑,道:“没办法,要混学分。”
商若水轻笑着说:“看不出来,你还挺诚实。”
“恩,这是美德,要保持。”
两个人没营养的话说了几句,商若水便被另外的几个热心表现的男生拽走了。
“看不出来,你小子还真有女人缘。”陈越在一旁啧啧称奇,黄朝却不以为然的摇了摇头。然而就在这时候,孙雅的电话却突然打了过来。
“你准备一下,下午四点我去接你。”
“这么早!”黄朝惊讶于孙雅的善变。
“提早安排一下。”孙雅说完,似乎是很忙,便直接挂掉了电话。
“得,兄弟,你一个人在这花痴吧,哥们儿不能陪你了,有点事去处理一下。”黄朝说着,起身准备离开。
“唉,同学,怎么学分不混了?”就在这时候,站在门口的商若水突然看着黄朝要离开,笑着调侃道。
“学分是混不完的,今天不行下周再来。”黄朝轻笑着,却也离开了教室。
商若水歪了歪脑袋,头发上的柔顺青丝轻轻一摆动,那笑容看得周围一群男牲口抓耳挠腮。
黄朝离开教室,在寝室里面洗了一个澡,孙雅果然如期而至,一点也没有迟到。司机开着一辆玛莎拉蒂,贵气十足。
“走,先带你去买几件衣服。”
坐上车,孙雅打量了黄朝一眼,看得黄朝浑身不自在。
“吃个饭,怎么着还要穿成狗熊才能吸引眼球?”黄朝没好气的说道。
孙雅没搭理他,直接拍了拍司机的驾驶座,道:“直接去半岛。”
汽车很快直接开到了半岛酒店,而让黄朝想不到的是,在这里早就有一批人等着他们了。
一个意大利老头等的有些不耐烦,而随后他身后跟着的整个工作室在黄朝他们到来之后投入到了如火如荼的准备之中。
黄朝不懂什么奢侈品的品牌,但陈越那家伙以前倒是说过,黄朝便一眼认准了自己身上穿的这套是布里奥尼,五位数起价的名品。
一番精心的打扮,穿的是晚宴的正装,而这套衣服更是限量定制的。穿在黄朝的身上,一边那个意大利老头也啧啧称奇,
黄朝没穿过西装,甚至穿的最多的无非就是百十来块钱的普通品牌T恤,但现如今,套上了这么一套五位数价格的定制西装,不得不说真印证了那句话,人靠衣装。
衣服的比例完美贴服,修剪匀称,很好的将黄朝的肩头提了上来,这让一个常年修内家拳的黄朝,没了那一股子慵懒松垮,平添了一副精神气。袖口纽扣别致,细小的细节却彰显了十足的气质。
一旁两个布里奥尼的资深女经理站在那里,看到黄朝的眼神不由得有一些冒星光。
黄朝穿上那件衣服之后,不过多时,孙雅也从里面走了出来。比起黄朝笔挺的西装,孙雅穿的就比较简单,宝蓝色的长裙看上去普普通通,两条男人看一眼就血脉喷张的锁骨上,是一串卡地亚的精品,贵气十足,一旁的老裁缝毫不怀疑,这一男一女走出去,绝对是今晚的男女主角。
“孙女士,为您服务深感荣幸。我能和您合影吗?”老裁缝绅士气质十足。
“当然可以,斯特拉马先生。”孙雅气质雍容,但面对这个老裁缝却语气谦恭十足。
在客房里面磨蹭了一下,孙雅这才和黄朝一起下了楼。
“你还没说今天晚上叫我来干嘛呢。”站在电梯里面,就黄朝和孙雅两个人,他扯了一下领口的领带,显然很不舒服。尽管这套全世界唯一的定制西装很合身,布料也是布里奥尼专属布料,但还是让黄朝觉得浑身不舒服,不自在。
“沪上一群金融投资家举办的晚宴,我跟你一样也不想来,都是被逼的。”
“这年头在这地盘上还能有人逼你做不喜欢的事情,回头带我认识认识,交流一下挤兑你的心得。”黄朝很没品德的和孙雅打起了嘴仗。哪知道,孙雅却手指头狠狠的掐在了黄朝的脖子上,道:“一会别那么多废话,不然我把你扔下去。”
俩人笑骂着,电梯却停在了二楼,半岛专业礼貌的服务生站在门口,微微弯了一下腰,礼貌的看着孙雅,没问她要请帖,足见这女人在这个圈子里的地位。
“孙女士,需要什么饮料?”
孙雅淡淡的说道:“暂时不用。”
“给我来一杯…唉”黄朝本想学电视小说里那样,学主角要一杯高档点的,结果却没想到,孙雅直接拉着他离开了。
“这里面都是一些主张吃素却又吃人不吐骨头的家伙,你一言一行都注意一点。”孙雅说着,却保持着和黄朝的若即若离。
然而就在黄朝没好气的应了一声的时候,却突然在宴会厅的某个人群的角落里,看到了两个熟悉的面孔!
唐小甜和秦苏站在角落里,一个目测三十岁不到的年轻人,举着高脚杯,气质谈吐和层次感都完全属于上乘和上流的男人,站在他们的身边,脸上保持着让人如沐春风的笑容。
“唐小甜,咱们也是复旦的校友,肯定有很多聊的,怎么样这无聊的宴会一结束,咱们找给对方坐下来好好喝一杯?”
“田赫,我们来找你是有正儿八经的事情,喝东西该天吧?”孙雅看着那个叫田赫的年轻人,细长的眉毛轻轻一眨,露出一丝隐藏着的厌恶表情。
然而那田赫却很得体的一笑道:“我复旦校友社的说了,你最近谈恋爱了?呵呵,不过今天应该是没机会见你男朋友了,毕竟这种场所,不是谁都能进来的不是?”
黄朝皱了一下眉头,一旁的孙雅却很细心的捕捉到了黄朝隐隐藏着怒气的表情。
不由得她靠近了他一分,显然啊她也没想到,拖黄朝下水参加这种宴会,居然能遇到这么一个插曲,露出一丝难得的坏笑,道:“是不是很想了解一下,那个年轻男人的来历?少年吗,血气方刚是好事,冲冠一怒为红颜的事情,我也没少见哦。”
这时候酒保路过,黄朝很没层次和气度的抓过一杯威士忌,一饮而进,琥珀色的威士忌滑过喉咙,黄朝有些沙哑的道:“了解他大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