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可开着车子停在楼下,凌墨把熟睡的苏羽从车里抱出来,宁可租的这栋楼是普通住宅,一共六层楼脯没有电梯。宁可图清净,有时候白天睡觉不喜欢楼上有动静,便选了顶楼。
凌墨抱着胖乎乎的有一百二十斤的苏姑娘跟着宁可一步步爬上去。
宁可开门的时候微笑着回头问:“你是不是也觉得这丫头该减肥了呢?”
凌墨微笑着低头,看了看怀里的人宠溺的一笑,轻轻地。
苏羽被凌墨以公主抱的姿势抱在怀里,脑袋枕着凌墨的肩膀睡得香甜。
开门后进屋,凌墨一直把苏羽送到去。
宁可去厨房倒了两杯水来,一杯给凌墨,一杯加了蜂蜜,要给苏羽灌下去。
凌墨喝了水,担心的问:“你一个人照顾她行吗?”
宁可笑着点头:“你看她睡得多乖?”
“嗯。”凌墨又回头看了一眼的睡美人,“那我走了,有事给我打电话。”
宁可调皮的笑:“当然,我不给你打电话也找不到别人。再说,我这也是帮你,对吧?”
“那当然,谁让咱们是哥们儿呢。”凌墨笑着抬手揉了揉宁可散乱的头发,“我走了。”
“嗯,不送。”宁可毫不客气的拉开门,看着凌墨双手插兜儿潇洒的下楼。
凌墨比她大四岁,凌父死的时候凌墨只有三岁。而宁可生下来就没见过自己的父亲长得什么样。凌墨的妈妈凌步云跟宁可的妈妈宁远昔是朋友,两个人走的近,所以凌墨从小就跟宁可亲近,因为两个孩子都没有父亲的缘故,所以他们两个有外人难以理解的坚固友谊。
凌墨像哥哥一样每天照顾宁可,保护她,陪着她一起长大。
宁可十岁那年,宁远昔嫁到加拿大,宁可跟着母亲去了加拿大,凌墨开始不好好学习,每天跟人打架斗殴,被凌父临终托孤的宁仲翔便把凌墨送去体育学院练散打。
谁知这小子却果然是打架的料。三年练下来,居然弄了个全国散打少年组的冠军。
宁可在加拿大呆了三年,十三岁回来Q市念初中,国外的教育跟国内不一样,但宁远昔在那边给宁可请了国语教师,所以宁可的课程还算跟得上。
之后,宁可在Q市上高中,然后又考Q市的大学。凌墨却被留在省体育学院一直到二十岁才回Q市,在宁仲翔的安排下,凌墨逐渐接管宁家在Q市的黑道势力,到今年二十六岁,已经成为这个城市里的暗夜之王。
醉酒的后遗症便是头疼,眼袋浮肿,头发凌乱,人不人鬼不鬼,形象全无。
苏羽睁开眼睛从爬起来之后,呆呆的坐在那里三五分钟的时间才真正的回神,抬手挠挠一头亚麻色的卷发,无奈的叹气:“哎!我怎么会来可可家里睡呢!”
宁可已经在外边的沙发上踩着茶几把电脑捧在膝盖上,码了几千字了。听见苏羽自顾自的叹息,冷哼一声:“不能喝还去疯,醉的跟死猪一样,被人卖了剥皮抽筋都不知道。”
“啊?”苏羽抬手拍拍脑门,“是哦!我记得昨晚是在靡色喝酒的嘛!后来有个人很讨厌,总数来答话,我又说不过他,只好拨了你的电话。然后怎么样了呢?”
“然后你被人家吃干抹净了,我把你带回来,洗刷干净扔,然后你就睡到现在了。”
宁可说这话,啪的一声摁上了笔记本,这种姿势码字真是累啊!两根腿都直了。
“不会。”苏羽从爬下来,一脸笃定的往洗手间里钻。
宁可起身去厨房端了一碗菜肉粥出来放在小餐桌上,高声问苏羽:“你说什么不会?”
洗手间是用磨砂玻璃隔开的,挡得住视犀挡不住声音。
哗哗的水声里夹着苏羽的女高音:“就凭着你的洁癖,如果我真的被人家吃干抹净了,你早就把我丢垃圾桶里去了,怎么可能还让我上你的床。”
“切!”宁可生气的哼了一声,嘴角的笑却很温暖,“你怎么就知道我不会跟别人站在一条战线上呢?”
“可可!”苏羽满嘴牙膏沫子从洗手间里钻出来,恨恨的等着宁可:“你别告诉我昨天凌墨出现过!”
“他不出现,咱们俩昨晚就成了人家的点心了。”
“宁可!”苏羽挥手用沾满了牙膏沫的牙刷指着宁可,“你太不仗义了!你……你明知道我讨厌凌墨!我讨厌他讨厌他!讨厌死他了!”
“没关系,相爱相杀,是你们这些幼稚的们最喜欢玩的游戏。”说完,宁可淡定的笑了笑,把汤匙放到粥碗里,转身去茶几上抱着电脑去电脑桌跟前坐下,打开笔记本,开始理顺刚才的思路。对身后闺蜜的血泪控爽置若罔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