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谷上空的烈日不知不觉已偏移向西。
阿瑟和卓不魂都换了身新衣裳,懒洋洋坐在峡谷顶端边缘,刀剑都扔到了一边。怪鸟颓坐身后,一同沐浴在午后慵懒的阳光下,昏昏欲睡。
这时两人心里竟都在想:打打杀杀有什么好?有空倒不如多享受一下午后的宁静时光。
“我们竟打了一上午的架。”卓不魂懒洋洋道。
身后怪鸟突然呱呱嚷着跳起。原来是它打瞌睡时头一沉,又尖又长的嘴插入泥土地,吃了一嘴泥。逗得卓不魂阿瑟哈哈大笑。
“真是个有趣的傻家伙!”卓不魂乐道。阿瑟介绍说:“它叫‘秃鸹’,从小陪我长大。”卓不魂略微惊讶:“它难道不是你珠子变化而成?”阿瑟道:“是,但它一直喜欢以这个形象出现。”卓不魂道:“我从未见过这种鸟。”阿瑟笑了笑:“我也未亲眼见过,只是第一次要变个动物出来,脑海里就莫名其妙想到了它。”卓不魂一脸深思看着他,欲言又止。阿瑟不悦道:“你怎变得婆婆妈妈了?”卓不魂摇头苦笑,他其实在想要不要将他不是魔人的事实坦诚相告。可他担心这样会不欢而散,所以没把心里话说出来,取而代之说了句:“谢谢你的大肥牛!”“哦?”阿瑟愣了愣,随即哈哈大笑:“这你也知道!”
卓不魂眯起眼睛晒太阳,懒懒道:“此地方圆百里并无家畜,怎会无端端跑出一头瞎了眼睛的大肥牛,乱碰乱撞撞到峡谷,还恰恰掉到我岩洞附近?”阿瑟笑道:“我是怕你决战之日手软脚软,输了乱找借口,说自己没吃饱!”说完察看一下他身上伤势,问道:“我出手是不是太重了些?”卓不魂道:“不重不重,没死不算重。”阿瑟又笑,笑罢,起身拾起悬月剑,忽然正色道:“卓不魂,我会记得,你是第一个逼我拔剑的人!”卓不魂坐着不动:“过奖!”阿瑟道:“但你我之间毕竟未分出胜负。”卓不魂抗议道:“又说打个平手,大家相安无事!”阿瑟嘿嘿笑道:“人都是贪婪的,能赢就不该满足于平!”卓不魂懊恼:“可我已不想再打,你自己也说,晒晒太阳多好!”阿瑟道:“年轻人总不该一辈子晒太阳,太阳晒多了的多半又懒又傻。”卓不魂重重叹口气:“看样子我是非战不可了!”阿瑟道:“不错!地点还是一样的地点,时间却由你来定!”卓不魂笑道:“你总算还有点人性。你也看见了,现在我是遍体鳞伤,随时呜呼哀哉的样子,不休息一天半月只怕是难以复原的!”阿瑟摇摇头,道:“最多七天!因为七天之后不管有没有抓到你,我都得回去复命!”卓不魂皱了皱眉:“那就第七日夜晚。”阿瑟笑道:“你可真会见缝插针,好!就如你所愿,可别临阵脱逃,溜之大吉也。”卓不魂笑弯了腰,连道:“滚滚滚!”阿瑟跃上秃鸹的背,打一声响哨,秃鸹“呱呱”大叫,舞动巨大银翅,在西落夕阳映照下,闪闪发光。阿瑟右手剑往腰间一插,左手顺势掏出一本书,向卓不魂挥手告别。卓不魂身体稍稍向后仰,扬起他右手,做了个“再见”的手势。
秃鸹一声怪叫,载着阿瑟优哉游哉飞走了。
卓不魂咳嗽几下,脸色还是很苍白。他缓了口气,忽然说道:“风灵姑娘,还不快快扶我回去?”离他不远的峡谷下方,一位身材妙曼的少女跃出来,神色担忧,跑了过来。
“你还好吧?”风灵劈头就问。卓不魂摇头苦笑:“脑袋瓜子磕破了,下巴快要脱落,半条左臂已无知觉,除此之外,身体若干处疼痛欲裂,快快快,我要死了!”他说得凄惨,嘴上却笑个不停。风灵要挽他胳膊,他说“疼疼疼!”要揽他腰他又说“断了断了”,吓得她手慌脚乱,不知如何是好,骂道:“伤成这样你还笑!”卓不魂笑道:“能和他打个平手,保全了你我性命,不笑难道哭?”
“可你······你······”风灵只关心他的伤势。他呵呵笑道:“不用担心,此刻我内心之喜悦,足以抵消身上损伤带来的所有痛苦。”他摸索找到了短刀,在风灵半扶半搀下终于站起,浑身骨架似给人重新拼凑了一番,怎么会好受?他痛得直咬牙,低声咒骂一句:“他妈的!”风灵白了他一眼,只当没听见。他又道:“回去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吞下半只肥牛!”风灵斩钉截铁道:“不行!你第一件事就是清理伤口!”卓不魂双眼翻白:“风大千金,你又要替我做决定?”风灵淡淡道:“你下巴这个样子还能嚼肉?”卓不魂一下子拉长了脸,尝试张大嘴,却疼得他哇哇大叫,连连骂阿瑟:“那混小子!这边好心好意送我牛吃,那边却把我下巴打坏!”风灵眉头微皱,有些吃惊:“你说什么!原来那牛是他送的?”卓不魂道:“是的。他先从别处找了一头牛······嗯,也可能是偷的,亲自送到峡谷边缘,然后弄瞎它双眼,叫它自己乱撞跌了下来。”风灵“啊”的一声,终于释怀,喃喃道:“这么说来,他人还不错。”卓不魂道:“那我给你找吃的找喝的找住的,有危险时挡在前头,你昏迷时寸步不离守候,他人还不错,那我这叫什么?”风灵俏脸飞红,胳膊在他肋下轻轻撞了一下,痛得他咬牙切齿,又怒又不敢怒,最后只憋出一字:“痛!”风灵嗔道:“你这叫自讨苦吃。”卓不魂不敢再说话了,他怕说错一个字,就要被她拧断胳膊了。而风灵却希望他再多说几句,结果没了下文,只好暗自气闷。
卓不魂身上有伤,他们得绕过峡谷另一端,找个坡度稍缓的地方下去。一路上先是沉默不语,然后你一句我一句,不着边际的捡些话题来说,卓不魂原来口才极好,似乎任何事物经他嘴里加工后,吐出来的都是妙语连珠,风灵只是被逗得咯咯娇笑,再后来听到滑稽处,也顾不得淑女形象,放怀大笑。这样一来,原本不长的路被他们这样慢吞吞的走,也走了一个下午,斜阳走到夕阳。
再长的路,若是无人作陪,风景再好,看久了也觉索然无味,恨不得一脚迈到尽头。
再短的路,若有佳人相伴,谈笑风生,时光虽慢悠悠溜走,但路却可以走得很长,路当然没有变长,是人脚步放慢了。脚步慢下,路自长。
卓不魂的腿真有那么痛么?
风灵不知可曾想过,一个浑身酸痛的人哈哈大笑时,浑身不会酸痛?
一路上卓不魂笑得比谁都欢。
风灵好几次都笑得用手捶他,那时不见他喊“疼疼疼”,而是“哈哈哈”。
或许他们根本就想在峡谷边上,看看夕阳。
夕阳没有专属的人,人却有专属的夕阳。
夕阳,西下。
阿瑟与秃鸹在嗜血层逗留期间一直住在不眠市,可他生性好静,对不眠市的热闹实在不习惯。于是回来时他干脆绕道而行,飞往献安镇。他一直听说,献安镇居民热情大方,心地善良,可最吸引他的,是一间叫“古色芬芳”的大酒楼,传闻那里不仅有本地最富丽堂皇的装饰,最舒适的住宿环境,最美味的菜肴,还有最通达的消息渠道。酒楼新老板秦泰,在经营上花费了巨大心血,不仅将酒楼里里外外重新翻修了一遍,使之看起来更加温馨,还重金聘请了十多名武艺高强的人,这些人绝对隐身于酒楼的每个角落,不得透露身份。他们随时可能是一位掌勺厨师,或者一位跑腿店小二,亦或是打扫卫生的街边大婶,甚至当客人结账时突遇歹徒打劫,他面前那位年过古稀的管账老先生也极有可能出手相救。他们这些人主要职责就是保障每一位入住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务必令客人吃得放心,住得安心,走得开心。暂且不管第二条是否属实,反正这噱头是让“古色芬芳”赚尽了名声,旅客纷纷慕名而来,生意最红火时,要求入住的客人甚至一度从酒楼门口排到了城门外。相比之下,隔壁街规模稍大的“朋来酒楼”就少有问津了,生意最差时,门可罗雀,业内地位也是一天比一天尴尬。
阿瑟驾着秃鸹,在入夜前提快行程,不眠市与献安镇相隔也还算近,是以在入夜后,灯火遍布之前,他来到了献安镇。抬头看了看城门,精神顿时为之一振。他印象之中,献安镇的城门又破又残旧,怎么也说不上漂亮。如今重新修缮,两边高耸压抑的青砖围墙已经被推翻,清空的平地移植上了城门外野树林的参天大树,这些树显然是经过精挑细选的,因为每一棵树都是一样的高度,枝繁叶茂,树干粗壮挺拔,俨然两排威武将军,岿然不动守卫着这座小城,树干后可藏身两三人,浓密的树枝上亦可埋伏突击手。倘若外敌来犯,青墙再高,也及不上这些大树管用。更让阿瑟惊喜的是,这些树底下,均摆放有数块大小不一但表面平整的大石头,其中一棵树上挂了块小牌匾,匾上写道:树大好乘凉,过路的疲惫旅人,即使不进城,也请在这树底下,遮遮雨,纳纳凉!读到这些字,阿瑟心里暖烘烘的。
难道这才是植树人真实用意?
前面说了,青砖围墙被推倒,城主人就用这些多余的或者说已经废弃了的青砖扩建城门。原来的城门窄小破旧,这样的门面,如何符合迎客之道?又如何配得上城内那间远近知名,奢华精美的“古色芬芳”大酒楼呢?扩建之后,新城门不但又高又宽,城门上方那三个铁铸的“献安镇”大字,写得铿锵有力,大气磅礴,两旁还配有对联,字迹苍劲有力,与城名都是出自同一人,但见对联写道:
哭脸笑脸脸脸尽献,
正面反面面面相安。
阿瑟内心想道:“这大概是城主人想要告诉大家,此镇虽兼容四海,却也能相安无事,前一句毕竟有大酒楼的功劳,称颂一番理所当然,后一句城主人则有些自诩之嫌了。不过,他既然能将这里打理得井井有条,焕然一新,自然也不会是庸才之流。”阿瑟左看右看,对献安镇极其满意,至少配得上传闻。他这“洛亚崖堡少主”名头虽然响亮,响亮到足以令嗜血层每一个地方都要大张旗鼓出来迎接,用最高规格礼遇接待他。但他不是这种人,也不喜欢喧闹,况且他在本地逗留的消息只有极少数人知道,表明身份反倒会没人相信,惹人讥笑。既然如此,还不如做个“陌生过路人”,既轻松又洒脱。
他把秃鸹变成珠子藏好。一个人挥挥衣袖,轻松进城。进了城,他又是一惊,城内之繁荣竟比自己所想有过之而无不及。大街上,灯火璀璨,人群攒动,街边小摊林立,商品琳琅满目,吃喝玩乐应有尽有,到处洋溢出富足欢乐的生活气息。他于人群中走来走去,一时童心大起,玩玩这个问问那个,有时看见他前一刻还理直气壮地与一位卖刀剑的壮汉吵架,下一刻却又站在了一个卖女人首饰的小摊前温声细语,首饰玩意换了一件又一件,他都没怎么看,醉翁之意不在酒,谁知道他竟将所有心思都放在了卖首饰的漂亮女孩上?
“这个东西叫什么名字?美丽的姑娘。”
“发簪。”
“发簪?此物前粗后尖,可以当防身暗器么?”
“可以吧······女孩子都是用来束头发的。”
“那像我这短发······”
“你又不是女孩子······”
“哦,那这是什么?哎呀,手红了,有意思······”
“这叫胭脂。”
“干什么用?”
“抹在脸上。”
“那我试试!”
“啊,别!”
“为什么?”
“因为这也是女孩子用的。”
“姐姐你用一下,给我瞧瞧吧?”
“······”
“就一点。”
“······好吧。”
“不用劳烦你,我手上沾了一些,哎,你为什么躲开?”
“我自己来就好了。”
“你笑得真好看!”
“谢谢公子夸奖。”
“可你的脸都已经这么红了,还用得着抹这玩意儿么?”
“公子你······你······”
“嘿!这个我认识,叫丝巾还是手绢?”
“手绢!”
“嘿嘿!大晴姐经常拿它替我擦汗!”
“大晴?”
“嗯,她照顾我的饮食起居,长得和你一样,小巧可爱。”
“她是你的婢女么?”
“不是。”
“你姐姐?”
“也不是。”
“哦,原来公子有了意中人······”
“什么叫意中人?”
“意中人就是······就是······”
“就是什么?”
“哎呀公子你别问我了。”
“为什么?”
“你怎么什么都不懂?回去问你的大晴姐吧。”
“你怎么莫名其妙生气了?”
“对,我就是莫名其妙,公子请走吧。”
“可是我还没买——”阿瑟一句话说到一半,可人家小女孩已经转身跑开了。留下他云里雾里呆在原地,他想等她回来再走,可身边好玩有趣的事物实在太多,他人虽在,可心已悄悄走远了。
“哎。不等了。”他扔下手中玩物,暗自道了句,便匆匆走开。他一路过来,目不暇接,眼前这五彩缤纷的世界真叫他惊叹,心想下次有机会,一定得带大晴小晴四妹,以及易先生豺狼虎豹他们出来,到这里逛逛,常年呆在洛亚崖堡,竟不知外面世界之精彩,有机会他还要到易先生说的域外冒冒险,甚至,他还想潜入神界,在他们引以为豪的文基城城脚下,偷偷撒泡尿!以尿为墨,在墙角下书:不文者,魔人阿瑟也!
“哈哈——”他不禁被自己的想法逗笑。转过几条热闹大街,终于看到了那座奢华富丽的古色芬芳!
他走到酒楼大门前,抬头仰望。“古色芬芳”四个大字,俊逸优雅,似乎飘着淡淡清香,原来“古色”与“芬芳”两字之间,立着一支紫红色蔷薇花,蔷薇花香浓。他朝门前一位店小二模样的小伙子招招手,把他叫过来,问道:“小哥,这匾上怎么会有蔷薇花?”那店小二见阿瑟衣着光鲜,风度翩翩,像大家公子,故答话也特别客气:“公子,这是我们秦老板执意放上去的,说这是薛小姐最爱的花,他希望她无论身在何方,门口的蔷薇花香都可以引她回家。”阿瑟听后肃然起敬:“原来秦老板竟是性情中人,不知薛小姐······”店小二摇头叹息:“公子是外地人吧。”阿瑟道:“是。”店小二道:“难怪你不知,薛小姐就是秦老板的表妹,因为隐瞒神灵行踪,被服罪宫的判官打死啦!”“什么!”阿瑟略微错愕,不知说什么好。店小二以为他被“神灵”二字吓到了,笑了笑,说:“你也不用怕,那些神灵早被上面的人剿灭啦!我们酒楼可用名誉担保,这里绝对安全!”“嗯。”阿瑟也没听清他说什么,随口应了句。他在想:“原来上头对外公布的消息是神灵全军覆没,那是不是意味着卓不魂他们只要在这里小心一点,就没人知道他们身份呢?但大哥、服罪宫那边我有该如何交代?”他眉头紧锁,直到那位店小二喊了声“公子”他才回过神来。
“怎么?”阿瑟问道。
店小二客气道:“公子是要住宿吗?”
“是。”
“那您随我进来。”店小二即刻殷勤。
阿瑟原本喜悦的心情在听到“判官”二字后,一下子烟消云散。似乎在提醒他:你还不能有片刻消遣时间,快回到俗事来!你到底该如何处理卓不魂和风灵?抓回去!你真的想这样吗?放了他们!大哥那边怎么交代?大哥若交不出人,服罪宫,战魂、夷魂会怎样看待洛亚崖堡?
唉!一想到这些他就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