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

在如此耳鬓厮磨四体交缠的亲密之外,我们俩还是常常吵架——确切地说,是我还是动不动就对孙启晟生气。也不是不想控制自己,而且我在别人那里都不这样的,不知道为什么,只要是面对着孙启晟,我就特别暴躁易怒,往往脾气一上来,就怎么看他都不顺眼,就想狠狠骂他让他也不痛快心里才能舒坦点儿。其实他从来都没有主动惹我生气过,于是我总是发现自己的情绪是莫名其妙无中生有,这让我感觉更加不好,于是生搬硬套地找理由也老要给他寻出几个不是来。

比如那次我们一起看《城市岛屿》,里面男主角的小儿子特有个性,专门喜欢胖女孩儿。看完之后,我问孙启晟:“你呢?你喜欢胖子不?”

他噎了一下,含含糊糊答了声一般,就笑眯缝了眼。

我可不让他逃避问题:“什么叫一般呀?到底喜欢还是不喜欢啊?”

他只好想了想,然后小声回答:“喜欢……”

我立即沉下了脸:“啊?你的意思是我是胖子?”

他马上否认:“当然不是啦,怎么可能?”

我紧接着追问:“那你喜欢我吗?”

他傻眼了,笨口拙舌地不知如何表达自己的意思:“我当然喜欢你……我说我喜欢胖子,不是说你就是胖子,我……”

我刚才本来还是跟他闹着玩儿的,这会儿真不高兴起来了,心想这人怎么这么笨啊,都研究生了,居然连这么简单的逻辑题都能绕晕他!如果是周朗,这简直是再简单不过的小圈套了!

他见自己死活说不清楚,只好改口:“好好好,我不喜欢胖子总可以了吧?”

我立刻又问:“是吗?那如果有一天我变成了胖子,你是不是就不喜欢我了?”

他这当口彻底晕菜了,抓耳挠腮地着起急来,忙着要补救,却发现怎么也补不过来:“不是,你怎么会变成胖子呢?你永远也不会变成胖子的!”

“你又不是上帝,你怎么知道?你说我不会变成胖子我就不会变成胖子啦?我以后生了孩子上了年纪,怎么就不会变成胖子啊?”

“不会的,只要你注重保养坚持锻炼身体,就不会变成胖子的。”

“哦~搞半天你喜欢我还是有条件的啊,非要我不是胖子才喜欢!”

“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到底什么意思呀?你一会儿说喜欢胖子,一会儿又说不喜欢胖子,你蒙我呢吧?你对我到底有没有半句实话呀?”

“我……”

他噎了半天,眼珠子都快瞪出本就不大的眼眶了,才仿佛茅塞顿开般憨憨一笑。

我怒目而视:“你还有心思笑?”

他腆着脸强搂住我:“芷昕,你刚才说会给我生孩子,会跟我一起慢慢变老。”

我一愣,这才想起我的确提到这茬儿了,顿时又理亏又自恨:“你这人到底有没有一点逻辑性啊?我说的是我以后会生孩子,又没说是给你生孩子!我说我会年纪变大,又没说是跟你一起变老——还慢慢变老,酸不酸啊你?”

他这回倒头脑清晰起来:“如果不是给我生孩子,不是跟我一起变老,你长不长胖也跟我没关系了,不是吗?那你还问我干嘛?”

我张了张嘴,发现这回是他赢了,我没词儿了。

可我心里还是很不舒服,这是另一种不舒服,他输了我觉得他没用,他赢了我又觉得他不让着我让我没面子。

刚要发作,他又加了一句:“我是说逻辑上跟我没关系,可是感情上还是跟我有关系的。如果你不是给我生孩子,不是跟我一起变老,我会一辈子都不开心,一辈子都牵挂着你,为了这件事耿耿于怀,说不定还没来得及变老就郁郁而终了。”

这下我的心情总算好多了,于是我嘟着嘴哼了一声,乖乖待在那里不动,让他亲了我一口。

然后他讨好地对我陪笑:“小祖宗,你以后别问我那么难的问题了好不好?怎么回答都是错的……”

我恨铁不成钢地掐了他一把:“那是你自己太笨不会回答!”

他忙问:“那那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到底是什么呀?”

我心情正好,也就大大方方地告诉他了:“正确答案是这样的——我问你喜不喜欢胖子,你就回答:‘那要看你是什么了,你是胖子我就喜欢胖子,你不是胖子我就不喜欢胖子。’”

他傻了眼,好半天才竖起大拇指:“高,实在是高!”

我大二的夏天来临的时候,我们迎来了在一起一周年的纪念日。

不用说,这样的日子,一身娘娘腔小情调的孙启晟自然是要给我们俩安排一系列活动的。

这回他带我去的是一片位于市郊的特有味道的胡同区,高度统一的灰乎乎的色调,让人一眼望去就觉得这里凝集着那种属于北方的货真价实的有底蕴的文化,古意盎然,朴实到了极点,反令人感到醇厚中透着某种凝重的高贵。

我是学历史的,对这种观感最没有抵抗力了!

这里的四合院全都出租作了商铺,门口用灯笼或帘子挑着某个含义暧昧不明的招牌,引诱着你非得走进去看看里面究竟是做的什么生意不可。这样的地方原该是特别吸引外地人和老外的地方,当地人却很酷地没有大肆宣传,于是基本上只有本市的人才知道还有个这么好的去处,所以人并不算很多,走在这里无论是聊天、观赏、购物还是拍照,都舒服得妙不可言。

孙启晟当然扛着他那架沉重的单反相机。我原本是随意穿了件T恤短袖配牛仔短裤的,这样的造型本来跟背景实在不搭,当然我也没有在意。然而孙启晟在一家服饰店给我买了条饰满窗花图案的长裙一换上,上身再搭上一块敦煌壁画风格的纱巾,感觉立马焕然一变,拍照时再加上他对我pose的半专业指导,最后出来的竟是一组艺术写真风格的佳作!

然后,在一家做银饰的店里,我们俩停下来就不舍得走了,因为这是个非常特别的手工艺作坊,他们的银饰是用银粉当场制作的,还可以让顾客DIY。最让我这个文科生怎么惊叹也不够的是,店主姐姐用来打造银饰的明明都是那种灰白色像泥一样的东西,她却非说那是纯度高达99%以上的银粉!这是从日本引进的工艺,用银粉捏好造型之后,放到烤箱里烤上个几十分钟,出来的就是我们看到的那些精美锃亮的银质工艺品了。

孙启晟跟我讲解了半天为什么银在颗粒太小的时候折射出的光线就不一样、因而呈现的颜色也不一样之类的物理原理,我听到最后也半懂不懂,也就作罢了。孙启晟建议我们俩一人DIY一个银坠子,做成一对情侣项链,正好作为我们一周年纪念日赠送给彼此的礼物。

如此有心的提议,又不要我出钱,我当然不会有意见,唯一感到发怵的顾忌在于……

我从小就手很笨,实在没信心能做好一件工艺品,而这材质偏偏是银的,就算再小的坠子,最后算下来也得近百块钱,要是糟蹋了岂不是浪费?

店主姐姐听了我的担忧,从容笑道:“没关系,第一次嘛,大家都没把握的。你们可以做一个最简单却也很有意义的,就是捏一个圆,然后在上面印下自己的指印。”

我和孙启晟当即大喜——虽然大喜的原因可能不尽相同——便照她的提议这么做了。她把我们做好的模子放进烤箱之后,我们又出去逛了半个多小时,回来时刚好出炉,亮闪闪两枚小小的银坠子,店主姐姐正在给我们配链子,孙启晟配的是项链,我便要求给我的配成手链。

孙启晟忙跟店主姐姐说:“那也给我换成手链吧。”

我拦阻道:“不要了啦,我是故意的,就不想跟你的一样。”

他有些受伤:“为什么……”

我跟他解释:“两个人都是项链多没创意多没意思呀,天底下所有情侣都会这么做,我才不要这么没个性呢,反正坠子是一对就成了呗。”

其实,他心里那个没有出口的理解并不是误会,他想的是对的,是我在撒谎。

我是故意不想跟他那么登对,就算是应景地整个纪念品,也想尽量错开不要完全搭配。

毕竟我可没打算跟他天长地久啊。

不过,孙启晟就是孙启晟,我给他的解释他都会接受,不管是不是打心眼儿里相信,至少他愿意相信。

才从那家店里出来我就开始嫌弃起戴在我手上的这条新崭崭印着我男朋友指印的手链来了:“真丑!你看嘛,要不说的话谁知道这是指印啊?就看到一个扁扁的还莫名其妙凹进去的不规则圆了,跟破烂儿似的!”

孙启晟却抚着脖子美不滋儿的:“我可喜欢我这个了,我女朋友连指印都这么精巧可爱!”

这话我爱听,不过我也知道他这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兼满嘴抹蜜糖呢,我那个指印也一样,看上去就是一块不规则凹陷而已,既没什么特别的,也没什么好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