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罗滋的冷漠令Shyly愤怒,当她愤怒的时候,立刻觉得自己全身上下都要分泌毒液了!
房间越安静,罗滋的冷漠越长久,Shyly的毒液分泌就越多。
罗滋也不过就是个男人而已!
她总会有些小小的报复心理,比方说,她找到一些旧钥匙胡乱捅他那些锁住的抽屉,居然就捅开了一个,而且这个抽屉里居然有钱!
她抓在手里数一下,大概有三万多。她从没拿到这么多的钱。她的心要跳出来了!
房间里安静极了,这套200多平米的居室,虽然罗滋的画室已经占去了100多平米,剩下的两房两厅,只要他不出现,还是有着阒无人迹般的空旷。
shyly为这空旷而兴奋,她如同叼到肥羊的狼,在空旷之中独享自己的美味。
稀薄的空气之中只有崭新的钞票嘁哩嚓啦坚实的声音。
罗滋仍在画室。
好极了,就让他与世隔绝吧,他是连氧气都可以幻想出来的,人间烟火算什么,他不需要。
她可不是的。如今的人间烟火很美味了,添加了浓浓的甜蜜素、安赛蜜和各种香型的食用香料,她爱极了,一刻也离不开,她喜欢它们。
她喜欢时尚的商店和时尚的微笑。她最喜欢的电视就是广告片。
可是这些他都不喜欢,所以,她恨他,很恨!
她不用像以往那样在出门前打扮了,所有的旧衣旧鞋都可以全部扔掉。这些年来,她穿遍了所有的流行款式和色彩,而所有的东西都和男人一样,轻易占有她,然后扔掉她或被她扔掉,一样的不留痕迹。每次她都是到街上去逛一逛,就可以将自己重新打扮起来。城市生活多好啊,一切都是为她而准备的,那些眼影和指甲油彩,那些防水的、含维他命原B5的、有粉彩的、有薄荷的各种各样口红,那些……她当然要逐一享受。
她将在商场小姐的伺候下,在那里的冷气十足的试衣间,就可以穿戴一新。然后,让街边那些粉色的美容院里的小姐们,给她伺弄好脸和头发,连手指足趾的甲油都涂抹妥当。
(shyly咬咬下唇,仿佛已经听到有男士为她精彩的出场吹起了口哨……)轻飘飘地,shyly打的去了海南路。
她又一次发现,只要挥金如土,就可以找回人上人的感觉。
她不断地试穿那些平时可望而不可及的裙子和最时髦的鞋,面对服务员的小心和殷勤,shyly的下巴高高地抬起来了。
买了各式服装鞋子之后,就要配手袋和饰品。
购买金饰,最容易给人带来一种秘密拥有财富的良好感觉。所以,shyly不知道黄金在今天已经变得俗气,她在金店里,在笑眯眯的男服务员的诱导下,买了耳花耳环、项链、手链、脚链和戒指。
在几个小时的时间里,她将手里的钱差不多花光。
“花一个你爱的男人的钱,你会感觉到自豪,因为这个男人还有钱给你花,他给了你完全的幸福。花一个你不爱的男人的钱,你会感觉到痛快,因为这是对他的惩罚。”
shyly想着,脸上露出了微笑。她抹掉额头上的汗水,感到又累又渴。
当她想到她并不爱罗滋的时候,心里有了一点内疚,但是这内疚也随同细小的汗水一样被抹掉了。她手里抓了太多的东西,各种名牌专卖店的华丽的纸袋在她的手里,在阳光明亮的城市大街上十分引人注目,她已经感受到了街上的年青小姐们羡慕又嫉妒的目光。
这种感觉好极了!
面对这个世界,她最渴望的就是拥有,因为她曾经一无所有,现在也还是一无所有。占有,她相信这是人们共同的,生生不灭的。通过男人而实现对物质生活的占有、对虚荣的满足,这是女人最好的道路。当然,这只有那些聪明又漂亮的女人可以做得到——shyly不断的在商店的橱窗里照照自己,她看到自己的美丽和成功。
眼下,她是多么的满足!
三十三回想自己与男人的纠缠和战斗,shyly简直可以给那些小女生们开讲座。对于男人,女人的身体和智慧皆是武器,如果二者相结合,将会威力无比。那样的时候,男人就成了不折不扣的傻瓜。
是的,面对男人,她最希望的就是他们变成傻瓜。
聪明的男人对她都不会太好,这是她的经历证明了的。
(想到这里,那和汗水一道被抹掉的内疚又回来了:毕竟罗滋是一个很聪明的男人,但对她很好。他是第一个以真诚的男性本分对待她的人)不聪明的男人反而会对她很好。
比如在李恩前面的一个小老板,圆圆的样貌身材,像初级相扑士,对她就很好。
从前这个相扑士每天都到明星学校来接她,然后去吃饭、桑拿,还给她大红包。
她的本名叫郑丽,就是这个口水滴答的小老板叫她丽丽,然后进一步将她叫成了shyly和shyness,据说还是他的秘书卖弄才华找来的英文名字,是羞怯的意思。
“shyly“,这似乎就引导了她往后的人生。
他一笑,就露出发黑的牙根:”shyly小姐,这是我的心意,湿湿水啦!”
她虽然恶心他的普通话,恶心他搂紧自己时那生猛海鲜般的蠢相,但对”湿湿水”还是很喜欢的,它也是男人的能力所在。
当然,这只维持了一小段时间。
当男人变成傻瓜的时候,就是shyly支配他们的时候,shyly由此而感到快乐和安全。在与男人的战斗当中,她认为自己几乎是个天生赢家。
是的,战斗,她一直在与他们战斗,然后获得自己需要的东西。
眼下,她的两手抓满了这么多的战利品,又累又渴,真是好极了。
前面街边就有一个露天吧,她需要好好的喝点冷饮,最好再来一大杯冰激凌,像麦当劳的那种,奶粉足量的。
三十四这是个漂亮的露天吧,很干净,彩色椅子的如花造型,增加了人们对物质占有的快感。
她刚坐下,就看见几个十分女气的香港男人随一个戴墨镜的清瘦女人也来找位置,好像也是逛大街累了,东西也买了不少。这个清瘦女人十分别致,属于大雅大俗,你怎么厌恶都可以,但是你会喜欢看的那种。
这女人穿的是紫色的露侧肩装,它比吊带裙又更挑逗些。这样破坏对称和均衡的款式,也只能是她这样的骨感女人可以穿。如果穿在一个肉呼呼的女人身上,会使那个女人像个残疾人、大白痴——哪怕她是在一个隆重的晚会上唱歌的什么中青年歌唱家。
shyly还从来没有看见过这样的服装,想这就是今年的流行吧。
这个别致的女人吃东西也不取墨镜,shyly再看她,同时惊叫起来——“王菲!”
shyly的惊呼引起人们的注意,连街面上的打工仔打工妹都开始往这边涌来,几个香港人一时有些不知如何是好。
shyly看这阵势,立刻拖着自己的东西凑上去,充当他们的临时保安。
她一边展开双臂挡住后面的人,一边笑着对戴墨镜的女人说出大串恭维话:”阿菲,我是shyly啊!我太喜欢听你唱歌了!你好酷噢!”
“阿菲”拿出很有节制的友情态度:”你好,shyly!”
一群人在shyly的帮助下撤退。
shyly后来一直想:”她为什么不对我说:‘shyly,快,跟我们走!’”
如果那样,多好!可惜,因为时间太急促,他们又急着要回香港,那几个男人都还来不及对shyly的新形像欣赏欣赏。
她多少有些郁闷。
三十五shyly回到家里的时候,罗滋还在画室没有出来。
天近傍晚,罗滋终于出现了,高声说:”shyly你今天很安静喔!”
这个傻瓜,以为她变成了乖猫。
“我出去了,根本就没有在家里,笨蛋!告诉你我今天见着谁了?”
“谁啊?章子怡?张艺谋?”
“有一点接近。我认识王菲了!”
最后一句话她是叫出来的。
“喔。”
罗滋走进厨房,发现什么吃的都没有。
“shyly,我们出去吃吧?”
“又是西餐?我不吃。我没胃口,你自己弄了吃吧!你不懂王菲吗?”
“什么王菲?又是歌星?脸上挂着塑料眼泪,闭着眼睛用假嗓唱的那个?”
“奚幸!”她用白话骂他神经病。
罗滋吃饭的时候,shyly穿了套绿色的睡衣短装在厅里走来走去。
罗滋抬头看看她:”怎么肚子那么大?怀孕了吗?”
shyly立刻走回卧室,另换了套粉红的,继续走来走去。
“妖艳!”罗滋皱眉。
shyly继续换装。
她突然产生了一个穿他斥为”妖艳”的短装睡衣到外面去的念头。
“你疯了!”罗滋说,挖苦她:”与其这样,你不如去裸奔!”
他的态度引起她的不满。”你就只会把我关在家里,你这个臭男人!”
shyly一发怒,就变得恶毒。
她这个时候就像长脚的毒蚊一样准备蜇他,并且非蛰到不可。
“本来不想告诉你的,那么还是告诉你吧,我拿了你的钱,书柜下面那第二个抽屉里的钱,下午出去全花光了!”
“什么?抽屉被你撬开了?有多少钱?”
有多少钱,罗滋自己也不清楚。
他想了想:”噢,你说书房的抽屉?那里是有钱。”
罗滋突然感到气愤,那些钱,是他准备在完成手里的一批画后,去西藏写生的费用。
“我不相信你就那么点钱,人家说你一张废纸也要卖六千,孤寒鬼!”
“臭婆娘!”他骂了一句家乡粗口,”什么都不懂。在乡下,又懒又蠢的女人真是没人要的呢!”
shyly跳起来,凑到罗滋的鼻尖处骂他:”我爸是地委书记,叫郑大均!你这个傻B!”
“你爸养了你这么个东西,够戗!”
shyly的脸都快变形了。
她突然去取一个放在三脚架上的相机。
在灯光的阴影里罗滋还没看清楚她拿的是什么,她就狠狠地将它摔到了地砖上面。
罗滋感到自己的心颤了一下:那是他专门拍作品用的。
他伸手给了她一耳光!
她大叫,用哈尔滨方言咒骂着,疯狂地抓他。在她的五指飞舞过后,几道血流醒目地出现在他左脸颊上。
脸上火辣辣的疼,疼痛使他平静。
平静之后,又觉得很累,坐回到沙发里,埋着头。
她保持着母狮的姿势,胸部起伏着。
他抬头望了她几秒钟,她眼睛里的敌意还在燃烧。
“shyly……”罗滋想安慰她。
她不理,啐他一口,开门跑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