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我们金竹大寨的姑娘阿秀在查白歌会上爱上了李村的小伙阿勇,他们唱了九十九支歌,从下午唱到太阳落山坡。是该表明心意的时候了,阿秀深情唱出最后一首歌:‘太阳回家星出门,山风吹落一河星,阿哥能把星捞起,阿妹陪哥过一生。’阿秀唱出这支许婚歌后,李村的人都欢呼起来,就看阿勇怎么对了。阿勇嗓子一亮,应答道:‘长河落星点银灯,哥有办法捞金星,铜盆盛起河中水,天星妹心捧回门!’”
“回歌绝妙啊,这个阿勇真是聪明!”
“阿勇就要准备娶阿秀了,可花溪河里的鱼精要抢阿秀去做它的水洞夫人。阿秀不从,鱼精引来滔天巨Lang,要将李村和金竹大寨都淹没。就在这可怕的时刻,李村山寨后飞出千万只天鹅,将鱼精啄得全身无鳞甲,变成石鱼落在花溪峡谷中。现在去到李村,俯身往峡谷里看,还看得见那大石鱼呢。”
“布摩啊,你的故事真多,十天十夜也讲不完。我想请你回去告诉我阿爸阿妈,阿哈才十八岁,不想这么早嫁人呢。”
“傻闺女,布依人家的姑娘十八一朵花,出嫁正是好时候,生出的孩子健康肥壮呢。”
“布摩啊,世界很大,阿哈不想就在金竹大寨生儿育女过一辈子。”
布摩长长地叹口气:“唉,时代变了,大寨里的后生仔出去的越来越多,女娃你却是第一个,布摩和你阿爸阿妈不放心啊!来,让布摩看看,你要怎样过人生啊!”
他抓住阿哈的右手,借着微弱的河面的灯光,仔细看她的掌纹。
“闺女,你的手相是越来越清晰,也越来越奇怪了。”
“你看到了什么?”
“我看到你的孤独,但又看到男人们在为你拼杀。最为奇特的是,我看到你的手心里有星星的光芒,那代表新的生命,或者是至高无上的更新,难道,你的生命中会有什么样的奇迹发生?”
他抬起头来看看天空,冥想片刻,又对她端详一番:“你还是跟我回去吧,只有在我们的大寨里,美丽的花朵才能永远包裹着天上人间的芳香。”
“你说什么呀,我挺好,布摩你知道吗,城里人很喜欢我,他们喜欢听我唱歌,我的声音会变成磁带和光碟,传到很远很远的地方,也许某天你还可以从收音机里听到我唱歌……”
“可是我就喜欢听你在我们的高原和山崖上唱,我可不想听收音机里的声音,象没吃饱的鸟一般。”
“啊呀,布摩,外面的世界很大很大,我们的寨子很小很小,你那么聪明,难道不知道?我还想上学,我要读书,不想嫁人啊!”
他无法说服她。
布摩的马车已经来到柳树下,他是必须要按自己的时辰动身的。他亲吻了她的头顶,又叹口气说:“闺女,你最近有大事发生,我看不清楚它于你的利害。不过我看你的额头祥光笼罩,往后的日子多是吉祥,你可要好自为之啊!”
阿哈心里难过,却装作高兴的说:“我要在这城里最好的剧院里唱歌啊,布摩,你想不想听我唱?你留下来吧!”
“如果不是寨子里有事情等着我,我就留下来了,也好让老爷太太放心。闺女,保重啊,我会很快回来看你的!”
布摩的马车在树影氤氲的河堤上很快消失,马蹄清脆的哒哒声也很快被城市车声喇叭声音乐声汇合而成的声音的河流吞没。
阿哈站在布摩的马车停歇过的柳树下,不知道是伤感还是欣慰,她知道,她过去的时光,金竹大寨布依公主的时光,就这样过去了。
未来的生活,将是在城市的无休止的漂泊。
人们爱将漂泊者比喻为天边的云,她抬起头来,看见城市的天空格外洁净,天边的云洁白、安宁,如同远方的岛屿。不,她不是云,云本无心,是会很快消散的,她不会,她有自己的核心和主宰,虽然暂时她还不明白这主宰是什么,但她相信自己,她身体的每一条经络和血脉,都预备了力量要在恰当的时候释放,她的声音要传送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她不是云,她是光芒,她要像光芒一样出现,像光芒一样微笑,像光芒把城市和陌生人的心灵照亮!
音乐会定在六月十九日的晚上举行。
已经在各项预支出上反复核算了,还是得花八至十万,这可是火宫殿近半年的收入。麦黄想阻止,李遥几乎要炒她鱿鱼了,真是,她以为她是老板娘?
因为对观众的喜好不了解,对娱乐市场也没有把握,李遥不敢卖票。票一半由文化厅往下送到主流社会的各机关、行业、部门,一半就由火宫殿的工作人员送到全市的所有娱乐场所。宣传海报是和票一起送的,海报上有阿哈和王鹰的大幅照片。海报起了作用,所有收到票的地方都打电话来想再多要票,李遥一时后悔不已:第一,如果卖票,至少可以收回成本——这将是本市首场商业演出,推出的是本市的明星,他们已经具备了相当的号召力,这会是一场成功的演出。第二,如果找烟厂或茅台酒厂来赞助,在海报上登他们的广告,在媒体上发布消息,将有可观的收入,还会有更大的影响。他怎么那么胆小呢?全都是因为阿哈,因为他想讨好她、掌控她、得到她的欢心。就因为他这样的私心,使得一场本该轰轰烈烈的商业演出将变成公益晚会。
如果不是因为李遥的一念之差,这场演出将会大大的赚一把。多少商道中人,因为情所困而丧失理性和警惕,走入失败的深渊。李遥自认是成熟而理性的商人,这大概就是平生第一次为情羁绊。
什么都来不及做了,也罢。
为了这场音乐会,李遥改掉了睡懒觉的习惯,每天一大早就来到火宫殿。
白天的火宫殿总有些破败繁杂的景象,断腿的餐桌和萎黄的蔬菜扔在露台一角,某处有裂纹的水管汨汨漏水,将半个露台濡湿了。屋顶檐牙上缠绕的彩灯,在白天也不过是些红色塑料管子。一切的梦幻华彩,都是在夜色里经过灯光装饰而成,白天的火宫殿不象夜晚灯火辉煌里那般奢华迷人。白天的这种真实景象,在李遥心里引发出一声声喟叹,觉得无论拥有多少财富,自己的人生毕竟还是苍白空虚。但是,孤儿出身吃过万般苦忍耐过多少世态炎凉的他,就为了不再吃苦不再被人鄙视而奋斗,除了积累财富,他又还有什么别样的目的?他的作为还有什么新的意义?
人最可怕的也是这空虚,一种轻的、虚无的感觉。严重的时候,会对自己的存在也产生了怀疑,觉得一切可有可无——包括自己。
所以,李遥一定要在心里装点东西。他那么瘦,一个自生自长独自钻营默默奋斗的孤儿,某种意义上说和天地人间没有什么割不断的关联,连不会生孩子的老婆也是那么个只会打麻将的冷漠东西,他李遥将来也可能是自生自灭。可他已经悄悄地积攒了那么多钱,为什么还是空虚?过去只对钱有,现在发现是这个十八岁的布依姑娘(她看起来比她的实际年龄要成熟啊)让自己紧张,一天不见她,生理和心理上都没有存在的份量感,那份失落,令他要发疯。
李遥坐在火宫殿顶楼自己办公室的真皮大班椅里,用脚尖蹭地旋转着,一边使劲抽鼻子,呼吸着外面满天空里的槐花香,心渐渐定了下来:如果再得不到自己渴想的东西,肯定是没法踏实的,也会自己看自己象一片烂树叶般。他要的这东西,必须是自己所欠缺的,和自己深藏的相吻合。这就是阿哈,充满活力,美丽又超凡脱俗,她是来自天上的纯洁的花朵(孤独的李遥自己俗不可耐,但骨子里对俗世的一切是蔑视的,他自认为是个有追求的人哩),他身边从来都不会缺美女,但也一直只和麦黄保持着比较亲密的关系。他其实是怕女人的——他的内心,女人的无情和冷漠,女人的凶悍和无理,都会将他打跨,他永远不能恰当地、主动地对待她们。麦黄是唯一对他温柔而无所要求的人,所以他们能够一直和平相处。但麦黄三十岁以后就越来越难看了,上唇还长了一层黑绒绒的小胡子,象是变性不彻底的男人,他倒胃口,还得装出很愉快的样子。
阿哈令他眼前发亮。她和他内心里的需求全面吻合——她可以为他做很多事情,她才十八岁就那么成熟稳重,应该会成为一个柔情似水的妻子,成为他感情上的依靠……
但这女子警惕性很高。出于对布依这个伟大民族的敬畏,他一时不敢贸然下手。
李遥心里无时无刻不想着阿哈。
也许,漫天的槐花香起了催情作用,他每每一想,就心醉神迷。
阿哈确实是个聪明敏感的女子,无论白天还是夜晚都睁着她鹿一般的大眼睛,比山里的猎物还要机警百倍。再加上那只狮子头鹰(王鹰充当着护花使者,真是让他恼怒)的看护,总让李遥感到遥不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