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则治其本,急则治其标。”
“人身不过表里,气血不过虚实。”
“安谷则昌,绝谷则亡。水去则营散,谷消则卫亡,神无所居。故血不可不养,卫不可不温。血温气和,营卫乃行,常有天命。”
终于在万历六年,《本草纲目》一书书成,时年李时珍六十一岁。
全书共五十二卷,分为十六部、六十类,收载药物一千八百九十二种,药方一万一千零九十张,约一百九十万字,历时二十七年。
其间各种艰难困苦不足为外人道也。
吴霜看着当年那个光风霁月,还有些冲动的青年,一步步走向佝偻,只觉有些心酸。
是怎样的热爱,能使一个人坚持这么多年,即使不受众人认可?是什么样的坚定,能使一个人“一以贯之”,纵是多次犯险,亦无怨无悔。
想着吴霜便是一阵后怕。那日,他因为尝草药中毒,几番濒死,可把她吓得不轻。可如今总是功成名就,他该放手,休息休息了吧。
可他还是觉得不满意,接着叫来儿子和弟子一齐修订,终于将《本草纲目》完备。
只记得那天是个阳光很好的日子,一如他们初见。
李时珍已经老了,坐在藤椅上幽幽地晒着太阳。
“霜儿,我们第一次见,太阳好像也是这样好。”李时珍咳了两声,脸上有些不正常的潮红。
“是啊,”吴霜望天,“那天的天空也是这样蓝,清澈得让我的心也为之震颤,你披着阳光向我走来,让我看到了希望。”吴霜追忆地一叹,似是想起了什么,然后笑了。
李时珍也笑了。他们相见的那天他也是不小心误食了毒草,却不知人世间的缘分当真如此巧妙,竟将他们就这样捆绑在了一起。
阳光很好,李时珍懒洋洋地闭上了眼睛,似是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时光定格,云卷云舒,历史定格在了这一刻。
万里二十二年,李时珍卒。
未几,神宗诏修国史,购四方书籍。其子建元以父遗表及是书来献,天子嘉之,命刊行天下,自是士大夫家有其书。时珍官楚王府奉祠正,子建中,四川蓬溪知县。
这是后话,穷尽一生的艰辛,最终只不过化为了书本上苍白的寥寥几句。
吴霜翻着《本草纲目》,有一种恍如隔世的错觉。
大梦几千秋,今夕是何年?
东璧啊东璧,我如今在此地,你又在何方呢?
吴霜显得很安静,唯有通红的眼睛暴露了她内心的汹涌澎湃。这是梦吗?这怎么会是梦呢!
自己还是他几个孩子的母亲,这难道也是假的?
吴霜本就有“冰山美人”之称,今日她更是沉默寡言,浑身散发着冷气。
“你有没有觉得,吴医生今日很冷?”一个实习生偷偷和一个小护士窃窃私语道。
“有么?吴医生一直都是这样的。”那小护士显然是习惯了吴霜冷漠的样子。
吴霜自然听到了二人的窃窃私语,不以为意地笑了笑。
中午下楼吃饭的时候,她看见了一个熟悉的面孔。“你!”吴霜注意到他的胸牌上写的是“中医科,李时。”瞬间便扑入了他的怀里。
周围一些护士和医生已经开始起哄,更有甚者已经吹起了口哨。
没想到啊没想到,竟是这表面看起来老实的李时拿下了这个“冰山美人”,果然是人不可貌相。
吴霜这才想起这是在公共场合,有些不自在地退了一步,瞪了周围围观的人一眼。
周围人纷纷识趣退避,临走前还对李时竖了下大拇指,让吴霜不禁乐了。
“霜儿。”李时缓缓开口,清清淡淡的一句却听出了一股温柔缱绻的味道。
吴霜脸一红,随即道:“想追我,没那么容易。”说完这一句,就变扭地扭头走了。
李时笑了,他会珍惜这上天给他的再一次机会,这一生。他不会像上辈子一样,因为著书而忽略她。他会跟她好好的,细水长流,温情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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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臣今日又寻到一件灵器的下落。”一个长发,身着黑色外衫,里面衬着蓝色中衣的男子对着那沙发上的男子一礼道。
“斯,你大可不必如此。秦朝早已覆灭了两千多年,朕也早不是那个风头无二的帝王了。”那沙发上的男子一身玄色的长袍,袖口是金丝绣成的五爪金龙,一双眼睛含千年历史沧桑,无形中便有一种让人臣服的气场。
“臣不敢。”那男子又是一礼,惹得沙发上的那人有些无奈。
“你在外叫我赵政便好,如今已不是我的时代了。”嬴政改了称呼,语气里有些伤感。“千年执念,只为探求那遥不可及的长生,我何尝不知此中的困难重重,然我只是……实在不甘心啊!”说着,他突然顿住了,眼里露出了一丝追忆的神色。
“陛下圣明。”那男子垂眼,眼里不辨悲喜。“此番的灵器唤作相思豆,只因诗佛王维的刻骨思念有了形体,陛下可去取来。”
“不错。”嬴政勾唇,“斯,我会派人搜寻找招魂铃的下落,祝你复活。”
“谢皇上。”那男子眸里略有了些动容之色,真的有那么一天吗?
嬴政眼底露出了一丝疲色。几千年了,他也累了,只是他实在不甘心坚持已久的东西被证明是不存在的。他争了那么多年,难道终究还是争不过这天命吗?
把玩着手里的玉玺,轻轻拂过那上面的八个大字“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他不禁一哂,也不知是在笑旁人,还是在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