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马丁·路德与宗教改革(二)

教士路德知道了与他志同道合的人很多,且许多人支持他,所以路德的气势更盛。

路德的主张变得更加的激烈,要求日耳曼部落大汗严惩罗马教会及改良宗教。

路德宣称我们用绞刑架来惩治窃贼、用刀剑惩治强盗、用火刑惩治异端,那为什么不用武器攻击地狱的主人、罗马教会的教士阶层及在居住在罗马的暴民?

路德在与其志同道合的教士的信中写到,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我们藐视罗马教会的愤怒,犹如我们藐视其恩惠;从此以后,我将不会与罗马教会调和与往来。

任凭罗马教会焚烧我的著作,假如有火可以取来,我将公开焚毁罗马教会教主的全部教规。

公元1520年,教士路德与胡登公开攻击罗马教会教主及其教使,这两位都痛恨罗马教会。

胡登与路德不同,没有宗教上的热忱,但是在攻击罗马教会问题上,形容罗马教会教主贪婪不留余地。

胡登形容罗马教会教主及其教会机构无异于一个兽穴,凡是日耳曼部落的东西,没有不被罗马教会偷窃到教会中。

路德向日耳曼部落大汗酋长骑士通告,罗马教会自行改良已经没有希望,日耳曼部落大汗酋长骑士应该起来自行改革。

通告的内容,路德认为罗马教会教主有三道理论城墙守护其主张。

第一,罗马教会教主认为其地位及教士地位在部落大汗及酋长之上,纵使有行为恶劣的教士也不能够受到部落大汗及酋长的约束。

第二,罗马教会教主认为自己的权力在宗教大会之上,宗教大会虽有各部落的宗教代表,也无改革教会的权力。

第三,罗马教会教主独享解释圣经的权力,所以罗马教会的教规教令,其它人不能够根据圣经反驳。

路德认为要打破罗马教会的理论三道理论城墙,首先要否定罗马教会教主及教士的神圣之说,也就是其理论的合法性。

教士除应该尽的义务外,是没有神圣可言的。

教会教士不尽责,他的地位是可以被剥夺的;教士被驱逐出教会,也可以成为俗人。

路德认为惩罚恶劣的教士,与惩罚俗人同为部落大汗酋长的权力,也是部落大汗酋长的义务。

只要打破第一道城墙,其它两道自然就毁了。

原因在于中古时代教士的地位独尊,也是中古时代教会影响力的基础。

在通告的最后部分,路德认为欲使日耳曼部落强大,必先改革教会及教士之流弊。

路德主张大部分教堂应该废止,只保留十分之一;

允许不满意教堂生活可以自己决定去留;

朝拜圣地及教会纪念日的流弊,扰乱大众日常生活应予以废止;

教士应该与俗人都有婚娶的权利;

神学院应该改良,应该将受人诅咒的异端亚里士多德及其四行学说排除在神学院外。

路德为了获得日耳曼部落大汗及酋长骑士的支持,其通告的理论不以宗教为主,而以部落秩序及部落强盛为切入口。

路德称日耳曼部落的金钱飞过阿尔卑斯山进入意大利半岛,就像羽毛那样轻;

如果提出金钱从意大利半岛飞过阿尔卑斯山进入日耳曼部落,那就像灌了铅似的。

言辞犀利,日耳曼民众听后犹如军队冲锋之号角。

路德的通告获得了广泛的认同,不过其通告并没有涉及教会的本质原理。

过了三四个月后,路德又发表了《教会之巴比伦俘囚》,目的是推翻彼得·伦巴德及十三世纪神学家所主张的教会仪式。

在基督教的七种仪式中,路德认为应该废除坚信礼、婚礼、受职礼及傅油礼。

同时认为应该修订圣餐礼的观念,并反对教士有执行变质神迹的权力;且主张教士的主要工作,就是讲道而已。

公元1520年,罗马教会教主派教使前往日耳曼部落,谴责路德的种种行为,并要求路德六十日内必须取消其主张。

如果路德及其志同道合者不这样做,结果就是将路德开除出教会。

且如果其他人敢于收留路德及其志同道合者,停止其所在教堂及教区的职务。

路德被罗马教主称为异端,逮捕路德的任务就落在了日耳曼部落上,然而无人愿意执行。

路德被萨克森选候保护了起来,但是日耳曼部落大汗却想讨好罗马教会教主,印制逮捕令,且焚烧路德的著作。

不过那个年代日耳曼大汗的权力受制于部落诸侯,所以日耳曼大汗的行为形式上的作用大于实质的作用。

路德反击反对罗马教会教主、所有教士及大汗酋长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但是民众要逃脱地狱及耶稣的怒火,除了反抗他们别无他法。

路德以实际行动召集神学院学生,围观其焚毁罗马教会教主的命令、罗马教会的教规及神学书籍。

相比路德的言行及举动,胡登的主张更加的激烈。

胡登曾公开提出要进行革命,要废止罗马教会的组织,查抄罗马教会及其它各地教会的财产,驱除教会中百分之九十九的教士。胡登认为只有这样,日耳曼部落才可以摆脱腐朽的牧师及其腐败行为,查抄的教士财产还可以壮大日耳曼部落的军力。

日耳曼部落民众对于罗马教会的态度,使罗马教会教主教使亚历山大怒骂,其本人熟读日耳曼部落史,了解过去的异端、宗教大会与罗马教会的分离,然而现在的情形比之过去更加的严重。

亚历山大怒骂此种疯狗又有神学知识、又有武器,日耳曼民众同其祖先一样如禽兽般愚蠢。

教士亚历山大曾言,日耳曼部落民众十分之九高呼路德,十分之一高呼罗马教会教主及其组织去死吧。

但是有一个问题是路德的改革只是涉及信仰问题,其与胡登的主张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区别的地方在于胡登主张改革革命,而路德主张改良。

然而小修小补不能够使部落各阶层满意,而胡登壮年即过世,所以路德的主张的信用便不再有了。

也就是说路德的主张不能够使部落各阶层得到满意的结果,仅仅是自身教士阶层的一种改良,没有涉及最核心部落其余阶层的利益问题。

公元1520年冬天,日耳曼部落大汗在得到罗马教会的同意后,前往日耳曼部落解决宗教上的纷争。

日耳曼部落大汗不住在日耳曼部落,主要是日耳曼部落太过于原始及落后,而是住在经过阿拉伯人改造过后的西班牙半岛。

日耳曼大汗即欧洲地区的大汗,也就是所谓的神圣罗马帝国的大汗,这意味着西欧其他地区名义上受日耳曼大汗的节制。

日耳曼人大汗查理五世是反对路德的改良主张,认为其领土最重要的部分是西班牙半岛,而不是日耳曼人部落。

且其领土的复杂,需要统一的宗教信仰来统治,而不是脱离基督教。

如果脱离基督教旧教,那么第二步是不是要独立。

查理五世在沃尔姆斯召开宗教大会,召路德前往解释其主张。

路德在赴会的途中,受到民众的欢迎,以及胡登和一名骑士的保护。

在宗教大会上,路德虽有犹豫,但是最终没有放弃自己的主张。

公元1521年,对于路德公然反抗罗马教会教主及宗教大会,日耳曼大汗除了斥责路德外,也没有其他办法。

宗教大会授权罗马教会教主教使亚历山大起草沃尔姆斯决议案,宣布开除路德教会之外,其他人不得提供食物、住所,如发现将被逮捕。

且决议案规定,任何人不得收藏、阅读、传抄、购买罗马教会禁止的路德的任何书籍,且不允许赞成、宣布、辩护、提倡路德的主张。

决议案的效力由日耳曼大汗的所谓神圣罗马帝国执行,这也是最后一次。

这些所谓的贵族行为,并没有注意到日耳曼部落中大多数人其实是不赞成的,所以才有了后续的反抗行动。

在东西基督教分裂之后,也就是西欧地区的罗马教会独立出东部基督教之后,西部基督教被称为天主教,而东部基督教被称为东正教。

在后来的日子里,天主教又分化成改良天主教和新教。

这里谈的旧教指的就是天主教,而所谓的异端就是新教。

基督教这三大分支的区别在于,天主教是忠于罗马教主、东正教是忠于世俗酋长、新教是忠于耶稣。

这三大分支新教还可以,东正教次子,而天主教最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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