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快亮的时候,大约凌晨五点,王鹰被一个梳两条辫子哼着歌子上班的环卫女工发现在南明河流向城郊处的堤岸上。
那年轻姑娘以为他在河畔睡着了——经常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流Lang汉,或者是酒醉的男人,在河畔酣眠是他们的乐事。特别是进城的苗族汉子,以他Lang漫又豪放的民族性格,用药材或皮草换了城里醇香的白酒后,随意拉住某个投缘的陌生人就一醉方休,然后在漫长的夜里行走,走到哪里倒下就在哪里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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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王鹰就常在深夜下班后,被某个苗族汉子拉住喝酒。酒是装在葫芦里的,一摇晃就发出神秘而混沌的响声,汉子喝一大口,强迫他也喝一大口,然后摇晃着酒葫芦唱山里的情歌,唱到兴致高涨,王鹰也把萨克斯管拿出来,两人在路灯昏暗空无一人的城市街头,一个吹一个唱,各是各的调,却也古怪而和谐。最后酒酣尽欢,在哪里分手在哪里倒下也不知道。
那年轻的姑娘看这样的酒鬼看多了。几乎整个夏天,河畔、树荫、草地,都可以看到拥酒而眠的山里人,他们的粗布衣服结实厚重,脸面胸膛古铜一般发亮,高鼻纵目,即使酣眠也流露出一个强悍民族的威风。曾经,在早年的时候,她的一个师姐就在凌晨上班的时候唤醒了一个沉睡的苗族汉子,两人一见钟情,他跟了她回去,留在城里做了她的丈夫。
在这个城市里,类似的Lang漫故事哪里都会有发生。这个年轻的环卫工人,一个年青姑娘,在凌晨唱着她昨夜刚学会的港台流行歌曲上班,她心情愉快,好心地将那些在河堤上熟睡的陌生人唤醒,因为凌晨河里的潮气涌上堤岸,他们如果不及时起身,就可能落下风湿病。
她看见那在斜坡上伸展着长腿长臂的男人衣服鲜亮时髦,不象是山里的汉子,感到奇怪,城里人是不会这样露宿野外的,还睡得这么死!她有些生气地上前准备用手里长长的叉头竹扫帚捅他,抬眼就看见他的卷发散乱,头颅枕在血泊之中。她惊叫起来,一个趔趄差点跌下河里。
百花影剧院和省歌舞团乐队的佣金已经付出,从电视台请的两个司仪还在讨价还价,令李遥十分不快。定好了十八号彩排,但阿哈和王鹰没有到位。两人的突然失踪,将李遥的不快上升为怒火万丈,他咬定他们在耍他。如果第二天他俩还是没影儿,他就要请黑道上的朋友出面了。
天空从早上就开始下小雨。雨天山城一片迷蒙,大街上凡是黄泥路都会泛滥着泥泞,云贵人多待在家里。街上人迹稀少,火宫殿就更没有客人。李遥呆在办公室里,有些无所事事,困兽一般。他将细长的腿依然放在桌上,靠在高背真皮大班椅里打盹,削薄了一般的鼻翼扇动着吸那天空里的槐花香。槐花已经掉落得差不多了,雨一下,最后干瘪的几朵小花也掉落地上,他闻到的,是潮湿的青苔的气息。
这气息令他有饥饿感,想一想,自己大半天没有吃过一点东西。保镖都给派出去了,整个三楼没人。他吆喝几声,也没见有人上前伺候,只好自己去到一楼的厨房。
厨房里就一个师父在给唯一的客人做榨菜肉丝面,闻到面汤的香味他更加饥肠辘辘,面刚盛出来他就接过去了。一扭头,看见阿哈穿着演出服蹲在临河的露台上。他一惊,面碗差点摔了,忙上前,扳过她的肩,瞪眼一看,却是面色蜡黄的麦黄。
“怎么是你?”
麦黄给了他一个献媚的笑,然后继续往河水里扔石子。
李遥皱着眉。麦黄一把年纪的人了,却总是装出小姑娘般的天真烂漫,令人牙酸。他生气地问:“你怎么穿着阿哈的衣服?那是她今晚要用的啊!”
他见她依然故我,对他不理睬,不禁把火发到她头上,一把拽她起来。
李遥人瘦,力气倒是挺足的,这一拽,麦黄就像陀螺一般在他手里转了几个圈。
她不生气,他倒觉得奇怪了,因为她一直是个很计较的人,常常仅仅因为服务员没有表现出特别恭敬就和他们发生冲突,连他也要让她几分。
他瞪着眼瞅她,她却媚笑着,就在露台上手舞足蹈地唱起歌、跳起舞来了。
李遥叫:“疯了!疯了!”
麦黄却仍旧笑嘻嘻地扑抓他:“掀起你的盖头来,让我看看你的脸,你的脸儿红又红呀,好像那苹果到秋天。你的脸儿……”
“真是疯了!”李遥好不容易摆脱,扔下她,转身走开。
下午,保镖打电话来说找到王鹰了,在医院里,伤得很重,连人都不认识了。
“阿哈呢?有没有跟他在一起?”
“没有。是环卫工人送他上的医院。”
李遥对王鹰的遭遇立刻猜出几分:“还有活命已经不错了!”
想着自己曾经想暗算阿哈,他还真有些后怕,那布依姑娘,和汉家姑娘的弱性子可不是一回事啊。
因为少年时期的印痕犹在,李遥最怕看见伤口、看见血,所以不想去看王鹰。
一直没有阿哈的消息。
李遥有些恍然,将头天晚上的全部细节又回忆了一遍,认定如果不是王鹰自己多事,那受伤的就该是自己。
真是风云突变啊!
这么一想,他心里宽慰了许多,打几个电话通知取消晚上的活动,将损失减到最小。电视台的两个司仪又找了个熟人打电话来还是要讨价还价,李遥骂了句粗口就将电话挂掉。折腾这么久,事情了结了。他觉得口渴心躁,一口气喝下两瓶黄果树啤酒,倒在沙发里昏昏睡去。
醒来时已经是傍晚,火宫殿的营业高峰时间到了。但是今天李遥觉得疲惫,心神不宁,不想去一楼大门口迎接客人。阿哈失踪,他很失落,这失落打击着他,对以往惯常做着的一切突然想抛下,觉得没意思。是的,没意思,几十年就在这城市里生活,十多年整天就泡在火宫殿,河水的腥味,厨房的洗碗水味,和餐厅的辣椒味,舞台上的蟑螂味……他真是什么味都闻够了。阿哈一定是厌弃了这地方,他也感到厌弃了。
他厌恶身边的一切。他没有着落,甚至没胃口,连茶也不想喝。
窗户光线暗淡,但他不想开灯,仿佛自己成了个害怕刺激的人。
麦黄还在三楼的露台上唱歌,声音嘶哑,传到他耳朵里,觉得简直是不成体统。
“想得我肠儿寸断,望得我眼儿欲穿。好不容易盼到你归来,算算已三年。前三年,后三年,心上人何时还?左三年,右三年……”
她沙哑的嗓子唱这些老掉牙慢吞吞软绵绵的情歌真是令他心烦。“她这是怎么啦?”
本来为保护嗓子,除了演唱时间,其他时间麦黄是从不会开声的。
“她疯了吗?”他低声骂。
他还想出去骂她,但忍住了。
她真是个白天的幽灵夜晚的鬼魂!最近一段时间来,他看着她就憋闷,而她,显然还在无怨无悔的等待着,等他和他那个冷漠的、善于打持久战的老婆离婚好娶她。她越是一副深情款款的样子,他越是尴尬。更多时候她把一腔幽怨摆到脸上给他看,他感到恼火,尽量地回避着她。
他在办公室里走来走去,干什么都没半点心思,觉得很无聊。不想做事,就觉得还是应该去一趟医院,说不定,阿哈就在医院里出现,那人可是她打伤的。她下手真重,真是个外表柔弱内里刚烈的女子,李遥后怕之后,更加渴望她了。
王鹰躺在医院里昏迷不醒。贵州饭店旋转酒吧乐队的乐手们来看过他,医生说,怕是要成植物人了?本来贵州饭店的老板是要来看他的,听医生这么一说,就不来了。
李遥跟在护士身后,在病房门口看到王鹰的样子,有一种怪异的感觉,觉得他象死了一样。童年的经历仍有阴影在他心头盘桓,他十分感叹:人做什么都不容易,可要死就真是太容易了,一个大活人转眼轰然倒下,转眼就无声无息。
“小妹,有人来看过他吗?”
护士说:“不知道哎,我才接班。也许有吧?”
“有没有个姑娘来过?”
他想知道阿哈是失手伤人,还有蓄意谋杀。
“没看到。”
他拉了个凳子坐在床边,仔细的看王鹰。王鹰虽然昏迷不醒,但脸色很好,是很健康的人的脸色。护士一走开,他就咋咋呼呼地说起话来。
“咳,哥们儿,你气色不错,躺在床上养的吧?”
王鹰当然没有动静,连呼吸都没有什么起伏。他一边说一边拨弄一下王鹰露在被子外面的手臂。“这么多毛啊,人家说你是老外真不是瞎编啊。”
王鹰的手指头却是细长的,看起来很细嫩,象少年人的手,洁白里隐现微蓝的血脉。相对比,李遥的手粗而黑,拇指和小指还留了长指甲。他有些自惭地收回自己的手:“瞧这手,你哥们真是不干活的啊。”
他想等等,说不定阿哈会突然出现。
“哥们儿,你要就赶快醒来,要就别醒了,千万……”
“你这人怎么这么说话呢?”护士一边换药一边指责李遥,“我们医院一直垫付着他的费用,都没咒他,你是他的朋友,还这样!”
“费用?”提到费用李遥警觉起来。
“是啊。他好像不是本地人,你是他朋友,是不是帮忙……”
李遥赶紧说:“这个嘛,再商量,再商量。”
“干脆点嘛!”
“啊,我说了再商量嘛。小妹你先出去,我自个儿陪陪他。”
护士噘着嘴出去了。天已经黑了,她走前没有开灯,故意让这个精瘦又吝啬的男人和昏迷的病人一同呆在黑暗之中。
“哎,老鹰啊,这次你和阿哈,给我造成了很大损失啊!”
他还想说什么,窗外红光一闪,他抬起头,看见窗外火光将天空映红了。
他扑到窗前,心里有着不祥的预感。
“是火宫殿啊!”李遥发出了嚎叫,冲出病房。
走廊上,医生和护士,还有些四处走动的病人在观望,彼此说道:“对,是火宫殿。”
李遥撕心裂肺地叫着:“救火啊,麦黄!”他冲上了朝阳桥。
不远的河对岸,火宫殿熊熊燃烧。在三楼的露台上,一个穿着庞大晚礼服的女人身影,在火山上旋转舞蹈,火光将她照得好像透明了。河这边的一排窗户被打开,出现了几架望远镜。其实不用望远镜也可以看得清她的腰身和脸孔,以及她宫廷式的发型。她的脸孔,透明、鲜艳又美丽,呈现出涅槃前的壮丽。
河岸上聚集了不少观望的人。
“疯子,是疯子点火了!”人们彼此传说着。
在火的顶峰,麦黄舞蹈着,还唱着歌,但是在楼房燃烧的噼啪声,以及间或的爆响里,她的歌声越来越虚渺微弱,只有她的舞姿不被庞大的晚礼服羁绊,在越来越逼近越来越巨大的火焰的映照里旋转着,像在迷人的舞台上一样,激越又夸张。
那个夜晚,火宫殿成了火焰山,将南明河的水烤得滚烫,映红了半个城市的天空。大火烧光了火宫殿楼前的那一排近百年的老槐树,黑而秃的枝桠愣在半空里如同水墨画,再不会发芽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