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发展党员_四、预备党员接收

四、预备党员接收

198.入党介绍人怎样确定?确定入党介绍人应注意哪些问题?

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也可由党组织推荐或指定。在确定入党介绍人时,一般应考虑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因培养联系人对申请入党的人比较了解,担任入党介绍人后,有利于培养教育工作的连续性;也有利于申请入党的人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后,进一步对其教育和考察。如认为培养联系人不适合担任入党介绍人,也可另请他人。

确定入党介绍人应注意以下问题:

(1)入党介绍人不论是申请入党的人自己约请,还是由党组织推荐或指定,均必须得到入党介绍人本人同意,不能违心地做入党介绍人。

(2)由党组织推荐或指定的入党介绍人,应征得申请入党人的同意,不能硬性指派。如申请入党的人不同意,应当重新确定。

(3)申请入党的人一般不宜请自己的亲属做入党介绍人。这样做,一是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二是避免党内外群众产生误解。

199.不是本单位党支部的党员可否担任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本单位党支部的党员担任。因为同一单位党支部的党员对申请入党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比较了解,担任入党介绍人有利于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如申请入党的人所在单位党支部没有符合条件的正式党员做其入党介绍人时,也可以在上级党委范围内的其他支部的正式党员(包括上级党组织领导成员)中确定入党介绍人。但在支部大会讨论接收申请人入党时,该介绍人只能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并表明自己的意见,但不能参加表决。

200.一名正式党员能否同时担任两名以上申请入党人的入党介绍人?

为了使入党介绍人能够认真担负起对被介绍人进行教育和考察的责任,一般情况下,一名正式党员不宜同时担任两名以上申请入党人的入党介绍人。

201.入党介绍人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职责有:

(1)认真了解被介绍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经历和各方面的表现。

(2)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和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并针对被介绍人的缺点和不足进行具体的教育、帮助。

(3)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4)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并表明自己对被介绍人的入党意见。

(5)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

202.发展党员能否使用复印的《入党志愿书》?

根据中央组织部规定,《入党志愿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资委党委、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香港工委、澳门工委组织部按照中央组织部提供的电子版统一印制,通过组织系统发放。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制或销售。

根据上述规定,发展党员必须使用由中央组织部提供的电子版统一印制的《入党志愿书》,不得使用复印的《入党志愿书》。

203.填写《入党志愿书》有哪些要求?

《入党志愿书》是记载申请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和审批过程,是党组织对申请入党人进行审查的主要依据,是永久性的档案材料。因此,必须严肃认真地填写。具体要求有:

(1)填写前,党支部要对申请入党人进行对党忠诚老实的教育,并将填写《入党志愿书》的目的和意义,《入党志愿书》各栏目的填写内容和要求,向申请入党人详细讲解清楚。

(2)申请入党人必须严格地按照《入党志愿书》各栏目的填写内容和要求,逐项填写。填写的内容要准确,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

(3)《入党志愿书》要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不能用圆珠笔和铅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要涂改,保持整洁。

(4)《入党志愿书》一般应由本人填写。如本人因文化低、残疾等原因填写有困难,可由党支部指定党员按本人口述的内容代笔填写。代笔填写的党员必须忠实于本人口述的内容,准确表达本人原意,不得任意发挥或添枝加叶。填好后,除本人签名盖章外,代笔填写的党员也要签名盖章,并注明本人不能亲笔填写的原因。

(5)《入党志愿书》中由党组织、入党介绍人填写的项目,在按规定填好后,应签名盖章并注明日期。

(6)填写《入党志愿书》各栏目内容时,应当简明扼要,尽量不要超出本栏。如内容确实填写不下,可另附纸填写,并在附纸的第一行注明是附在哪个栏目。如某些栏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写“无”,不要划“×”或“/”。

204.怎样填写“入党志愿”?

“入党志愿”,应紧扣三个方面的内容填写:一是对党的认识;二是政治信念、入党动机和心愿;三是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

填写时,一定要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实事求是地写出自己思想认识的发展、变化过程和真实的思想感情,不要照抄有关材料。也不能简单地照抄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与“入党申请书”虽有些相同内容,但也有明显不同之处:填写“入党志愿”时,申请入党者已经过党组织较长时间的系统教育和精心培养,并经历了较长时间的实践锻炼,思想认识等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与写“入党申请书”时相比,已明显不同;两者的格式也不一样,“入党志愿”不需要像“入党申请书”那样有标题、抬头、落款和日期。

205.填写“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要注意哪些问题?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应填写称谓、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单位、职务或职业。填写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不能把“家庭主要成员”与“主要社会关系”混淆。“家庭主要成员”,应填写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和子女(含养子女),以及同本人长期生活在一起的人。“主要社会关系”,应填写同本人联系密切、对本人影响较深的亲戚、朋友等。不能把“家庭成员”理解为户口簿内的人,即:不能把分居立户的父母等直系亲属填在“主要社会关系”栏内,也不能把户口簿内的公、婆等非直系亲属填在“家庭主要成员”栏内。

(2)对“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称谓要规范,不能使用地方习惯称呼,也不要使用含义不清的称呼。

(3)“政治面貌”,应写明是哪个党派的党员(成员)。如参加中国共产党,应写明“中共党员”,不能只写“党员”二字。

(4)“单位、职务或职业”,应将单位名称、担任的职务或职业都写清楚。不能只写单位,不写职务或职业;也不能只写职务或职业,不写单位。

(5)已离退休的,不能只填写“离休”或“退休”二字,而应写明离退休前所在单位、职务或职业、政治面貌等,并注明

何时离退休。

(6)父母已死亡的,不能不填,也不能只填“已故”二字,而应写明生前所在单位、职务或职业、政治面貌等,并注明死亡时间。

206.怎样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

入党介绍人应本着对党、对被介绍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在被介绍人的《入党志愿书》上填写自己的意见。

“入党介绍人意见”一般应写以下内容:

(1)对被介绍人的基本看法和评价。这是“入党介绍人意见”的主体内容。填写时,应根据党员条件,对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认真分析,作出全面评价,不能只写工作表现。

(2)被介绍人的主要缺点和不足。对其缺点和不足应当实事求是地指出,不要以提“希望”的方式代替其缺点,也不要笼统地写几句“赠言”。

(3)对被介绍人入党的态度。如“我认为×××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愿意介绍其入党(或愿意做其入党介绍人)”。

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把在培养教育和考察过程中了解到的被介绍人的表现情况具体地写出来,不能笼统地写“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介绍其入党”。

(2)两名介绍人应分别填写自己的意见,不能两人合写一个意见。也不能在一名介绍人意见填好后,另一名介绍人只简单地写“意见同上”或“意见下同”。

(3)介绍人的“现任职务”,应填写目前担任的党内外职务,如担任的职务较多,可填写最高或主要职务。没有担任什么职务的,可填写职业,如工人、售票员等。

207.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时,发展对象和入党介绍人能否缺席?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时,发展对象必须参加。如发展对象不能参加会议,支部大会应当改期,不能在发展对象缺席的情况下讨论其入党问题。

两名入党介绍人一般也都应参加支部大会。如两名入党介绍人都不能参加会议,支部大会应当改期。如一名入党介绍人不能参加会议,但在会前已将被介绍人的情况向支部作了汇报,并对被介绍人入党提出书面意见,可以召开支部大会,会上可由支部委员代为宣读其书面意见。

208.支部正式党员减少到3人以下,能否临时合并支部或向其他支部“借”党员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由于各种原因,支部正式党员减少到3人以下,不能临时与其他支部合并或向其他支部“借”党员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因为党章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党员调动单位,应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很显然,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未办理任何手续,自行临时合并支部或向其他支部“借”党员的做法是违反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的。

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当支部正式党员减少至3人以下并在短期内不能增加党员时,应由上级党组织决定予以撤销,重新组建新的支部,或由上级党组织将有关部门的党员编入该支部。只有这样才可以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209.支部党员多数分散在外地,能否采取分点讨论通过的办法接收预备党员?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采取分点讨论通过的办法接收预备党员不符合党章规定。如果多数党员分散在外地工作,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时,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人数难以超过半数,可暂缓讨论,并设法创造条件召开支部大会。如党员确实难以集中,长期不能召开支部大会,则应考虑重新组建支部。

210.能否召开总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很显然,不经过党支部大会通过,而由党总支部大会直接讨论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做法是不符合党章规定的。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党总支部应加强对支部的指导,帮助支部做好发展党员的各项工作,把好发展党员的质量关。但不能避开支部,包办代替。

211.发展对象向支部大会汇报时,能否照本宣读《入党志愿书》中由本人填写的内容?

发展对象向支部大会汇报时,可以照本宣读《入党志愿书》中由本人填写的内容,一般不必发挥和添枝加叶,以便让与会党员能够准确地了解申请入党人的情况。

212.入党介绍人在支部大会上能否照本宣读“入党介绍人意见”?

入党介绍人在支部大会上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时,不能照本宣读填入《入党志愿书》中的“入党介绍人意见”,而应介绍得详尽些。但介绍的情况应与《入党志愿书》中填写的“入党介绍人意见”基本一致。

213.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发现新的重要问题,或分歧意见较大,或出现无人发言的僵局,应该怎么办?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发现新的重要问题,或分歧意见较大,或出现无人发言的僵局,不要匆忙表决,应当休会。待问题调查清楚,认识基本统一后,再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214.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因故缺席或中途退席的党员可否委托他人进行表决或以书面形式表明意见?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因故缺席或中途退席的党员,不可以委托他人进行表决。这样可以防止在表决中可能出现的作弊现象。但因故缺席或中途退席的党员在会前或退席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之内(填写支部大会决议时应注明)。支部大会表决之后才提出书面意见的,失去了作为表决依据的作用,应视为无效。

215.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申请人要否回避?

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申请人不必回避。如果申请人不能正确对待不同意见,党组织应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其能经受党内生活的锻炼 和考验。

216.支部大会表决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时,入党介绍人能否投不赞成票和弃权票?

入党介绍人对被介绍人,不能投弃权票,更不能投不赞成票。入党介绍人对被介绍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要进行认真地了解,认为其已具备党员条件时,才可同意做其介绍人。如认为被介绍人尚不具备党员条件,就不应同意做其介绍人,并应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如因某种原因不愿意或认为自己不适合做入党介绍人,可事先向党组织提出。作为入党介绍人对被介绍入党的人投不赞成票或弃权票都是不负责任 的表现。

217.怎样填写“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填写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申请人为预备党员后,由支委会根据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整理后,及时填入申请人的《入党志愿书》。

填写的内容主要有:

(1)支部大会讨论的时间。

(2)支部大会对申请人的基本看法和评价。

(3)支部大会讨论的结论性意见。

(4)支部大会出席情况、表决的方式和表决的结果。

(5)支部大会对被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提出希望和要求(此项内容也可以不写)。

填写时要注意的问题主要有:

(1)“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填入《入党志愿书》,不能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前,事先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2)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前,支委会可草拟支部大会决议稿。支部大会讨论后,支委会应根据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对决议稿进行修改,并应以支部大会的名义填入《入党志愿书》,不能以支委会的名义进行填写。

(3)支部大会对申请人的基本看法和评价,不能只写工作方面的表现,而应根据党员条件,对其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评述。对其缺点和不足也应如实写明,不能以提“希望”的方式代替其缺点。

(4)对被接收的预备党员提出希望和要求,应针对其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提出。

218.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与申请人谈话的内容有哪些?怎样提高谈话的效果?

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与申请人谈话的内容应根据不同对象来确定,但一般应从以下几方面对申请人进行考察了解:

(1)申请人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入党信念是否坚定。

(2)申请人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是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无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

(3)申请人思想觉悟和政治上成熟的程度。

(4)申请人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理解与掌握的情况。

(5)申请人对支部大会提出的缺点和不足的认识以及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

(6)询问其他有关情况。

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与申请人谈话一般可采取提问、启发、研讨、疏导、灌输相结合的方式,并要讲究谈话的艺术,努力提高谈话效果。为此,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要注意调整对方的心理状态。一般说来,谈话开始阶段,对方往往过于紧张,这时要设法消除其紧张心理。为此,除以平等热情的态度对待对方外,也可先和对方拉拉“家常”,使其情绪放松,然后再展开谈话的内容。

(2)要做到因人而异,防止公式化。谈话时,要根据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谈话方式。比如:和青年谈话,就要活泼风趣,富于鼓动性;和年长者谈话,就要神态稳重,端庄文静;和工人谈话,就要直截了当,通俗易懂;和领导干部谈话,就要吐语精练,道理深刻。

(3)要有思想性和政治性。从谈话的内容可以看出,谈话中需要考察了解的各个方面都是心灵深处的、内在性的东西。这就决定了谈话必须具有强烈的思想性和政治性。防止把谈话变成一般座谈和闲聊。

(4)要将考察与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考察与教育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通过考察,发现对方在认识上的差距,可为教育作向导;反过来,通过教育,使对方受到启迪,认识升华了,又可能动地加深考察。因此,谈话既要对其进行考察,又要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教育,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5)要抓住重点,不要面面俱到。谈话时,应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把住谈话的重点,使谈话的每一个话题都是关系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方面的问题,特别是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

(6)要简要归纳。肯定成绩,鼓励进步,指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219.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与申请人谈话的意见怎么填写?

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与申请人谈话后,谈话人要将谈话的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经整理后,填入《入党志愿书》。填写的内容主要有:

(1)与申请人谈话的情况。这部分着重写与申请人谈话的主要内容,以及申请人对所谈话题的认识和态度(简要归纳,或引其原话)。

(2)对申请人的基本看法和评价。通过谈话,并结合审阅申请人入党材料所获得的情况,对申请人总的印象和评价(应按党章规定的条件全面评价)。

(3)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主要写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可否接收为预备党员。例如:“我认为×××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可以接收为预备党员”。

220.哪些党组织可以审批接收党员?哪些党组织不能审批接收党员?

以下党组织有权审批接收党员:

(1)党的委员会(一般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审批);

(2)党的工作委员会;

(3)授权审批党员的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4)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不需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除上述党组织外,未授权审批党员的党总支、党组和临时党组织不能审批接收党员。

221.哪些党总支可以授权审批党员?授权审批党员的党总支应具备哪些条件?手续如何办理?

县以上党委直接领导的独立单位的党总支和大型厂矿企业、大专院校直属的分厂、分校和系党总支,经县或县以上党委授权,可以审批党员。党政机关的党总支,一般不能授权审批党员。

授权审批党员的党总支必须是领导班子健全,领导干部配备较强,有专管组织工作的机构或人员,能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不具备这些条件的,上级党委一般不能授权。

凡具备审批党员条件的党总支,应向上级党委提出申请。上级党委经讨论同意后,应书面批复被授权的党总支。在审议授权党总支审批党员时,要从严掌握。经县或县以上党委授权审批党员的党总支,在填写“审批意见”时,要注明是经哪一个党委授权的,并在《入党志愿书》“党委审批意见”栏上加盖上级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印章,以表示是经过上级党委授权的。

222.审批党员必须坚持什么原则?审批中应制止哪些行为?

党委(含授权审批党员的党总支委员会)审批党员,必须坚持党委会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为此,应制止以下几种行为:

(1)党委书记个人代表党委审批。

(2)党委少数几个人(不足党委半数)讨论审批。

(3)以主管书记、组织部门负责人及有关经办人员组成的联席会议审批。

(4)用党委成员传阅的办法代替党委会的集体讨论审批。

(5)由政工部门或党委组织部门代替党委审批。

223.上级党组织审批党员的时限是怎么规定的?超过审批时限怎么处理?

根据中央组织部的规定,上级党组织对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3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无故超过规定时限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超过3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应对申请入党人进行复议,并提出复议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超过6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要为申请入党人重新办理入党手续(包括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

(本章完)

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八、流动党员管理第三篇 发展党员_四、预备党员接收第二篇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_五、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的召开及大会领导机构的产生第三篇 发展党员_七、组织员队伍建设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六、民主评议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处置第五篇 党的基层组织其他工作_四、党务公开第二篇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_七、党的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及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十、党费的收缴与管理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六、民主评议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处置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五、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的产生第三篇 发展党员_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第三篇 发展党员_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第二篇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_二、选举的筹备第五篇 党的基层组织其他工作_二、党旗党徽的制作与使用第三篇 发展党员_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二、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第三篇 发展党员_四、预备党员接收第二篇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_八、投票与计票第三篇 发展党员_六、发展党员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二、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六、党的基层组织的任期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二、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第三篇 发展党员_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三、党的基层组织隶属关系的确定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四、党纪处分第五篇 党的基层组织其他工作_一、调查证明材料第二篇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_一、总类第五篇 党的基层组织其他工作_四、党务公开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一、总类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六、民主评议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处置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一、总类第二篇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_四、党的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的产生第五篇 党的基层组织其他工作_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八、流动党员管理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三、党的基层组织隶属关系的确定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五、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的产生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五、党的组织生活第三篇 发展党员_七、组织员队伍建设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四、党纪处分第三篇 发展党员_七、组织员队伍建设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四、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的配备第三篇 发展党员_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第二篇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_五、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的召开及大会领导机构的产生第二篇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_四、党的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的产生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十、党费的收缴与管理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七、党小组建设第三篇 发展党员_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第三篇 发展党员_七、组织员队伍建设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三、党的基层组织隶属关系的确定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七、创先争优和党内表彰第三篇 发展党员_二、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第二篇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_三、党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二、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七、党小组建设第二篇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_四、党的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的产生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二、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四、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的配备第二篇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_三、党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第二篇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_一、总类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六、党的基层组织的任期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第三篇 发展党员_七、组织员队伍建设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五、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的产生第五篇 党的基层组织其他工作_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六、党的基层组织的任期第三篇 发展党员_二、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第二篇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_二、选举的筹备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七、创先争优和党内表彰第五篇 党的基层组织其他工作_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四、党纪处分第三篇 发展党员_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第三篇 发展党员_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第五篇 党的基层组织其他工作_四、党务公开第三篇 发展党员_六、发展党员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七、创先争优和党内表彰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六、党的基层组织的任期第五篇 党的基层组织其他工作_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第三篇 发展党员_六、发展党员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第五篇 党的基层组织其他工作_一、调查证明材料第五篇 党的基层组织其他工作_二、党旗党徽的制作与使用第二篇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_四、党的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的产生第二篇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_五、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的召开及大会领导机构的产生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一、总类第三篇 发展党员_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第三篇 发展党员_四、预备党员接收第二篇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_四、党的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的产生第二篇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_二、选举的筹备第五篇 党的基层组织其他工作_二、党旗党徽的制作与使用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二、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第三篇 发展党员_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第二篇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_七、党的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及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第五篇 党的基层组织其他工作_二、党旗党徽的制作与使用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五、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的产生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七、党小组建设
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八、流动党员管理第三篇 发展党员_四、预备党员接收第二篇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_五、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的召开及大会领导机构的产生第三篇 发展党员_七、组织员队伍建设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六、民主评议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处置第五篇 党的基层组织其他工作_四、党务公开第二篇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_七、党的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及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十、党费的收缴与管理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六、民主评议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处置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五、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的产生第三篇 发展党员_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第三篇 发展党员_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第二篇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_二、选举的筹备第五篇 党的基层组织其他工作_二、党旗党徽的制作与使用第三篇 发展党员_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二、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第三篇 发展党员_四、预备党员接收第二篇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_八、投票与计票第三篇 发展党员_六、发展党员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二、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六、党的基层组织的任期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二、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第三篇 发展党员_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三、党的基层组织隶属关系的确定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四、党纪处分第五篇 党的基层组织其他工作_一、调查证明材料第二篇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_一、总类第五篇 党的基层组织其他工作_四、党务公开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一、总类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六、民主评议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处置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一、总类第二篇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_四、党的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的产生第五篇 党的基层组织其他工作_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八、流动党员管理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三、党的基层组织隶属关系的确定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五、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的产生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五、党的组织生活第三篇 发展党员_七、组织员队伍建设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四、党纪处分第三篇 发展党员_七、组织员队伍建设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四、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的配备第三篇 发展党员_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第二篇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_五、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的召开及大会领导机构的产生第二篇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_四、党的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的产生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十、党费的收缴与管理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七、党小组建设第三篇 发展党员_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第三篇 发展党员_七、组织员队伍建设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三、党的基层组织隶属关系的确定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七、创先争优和党内表彰第三篇 发展党员_二、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第二篇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_三、党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二、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七、党小组建设第二篇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_四、党的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的产生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二、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四、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的配备第二篇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_三、党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第二篇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_一、总类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六、党的基层组织的任期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第三篇 发展党员_七、组织员队伍建设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五、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的产生第五篇 党的基层组织其他工作_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六、党的基层组织的任期第三篇 发展党员_二、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第二篇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_二、选举的筹备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七、创先争优和党内表彰第五篇 党的基层组织其他工作_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四、党纪处分第三篇 发展党员_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第三篇 发展党员_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第五篇 党的基层组织其他工作_四、党务公开第三篇 发展党员_六、发展党员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七、创先争优和党内表彰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六、党的基层组织的任期第五篇 党的基层组织其他工作_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第三篇 发展党员_六、发展党员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第五篇 党的基层组织其他工作_一、调查证明材料第五篇 党的基层组织其他工作_二、党旗党徽的制作与使用第二篇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_四、党的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的产生第二篇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_五、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的召开及大会领导机构的产生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一、总类第三篇 发展党员_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第四篇 党员教育管理_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第三篇 发展党员_四、预备党员接收第二篇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_四、党的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的产生第二篇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_二、选举的筹备第五篇 党的基层组织其他工作_二、党旗党徽的制作与使用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二、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第三篇 发展党员_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第二篇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_七、党的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及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第五篇 党的基层组织其他工作_二、党旗党徽的制作与使用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五、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的产生第一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_七、党小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