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政治文明与党在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以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为其本质特征的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主要途径和重要动力,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保证。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则是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其核心和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政治意识、政治制度和政治行为的总和。更具体地说,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共产党领导广大人民,按照宪法和法律的程序建立起来的人民民主专制的制度、机制、范式、规则以及相关的政治关系和政治行为,是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发展起来的社会政治意识。
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始终是党的工作全局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是为党的总路线和总政策服务的,是我们党的一个法宝。在党的领导下,经过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我们用革命的武装反对反革命的武装,实现了民族的独立和人民的解放,建立了新中国。在社会主义历史条件下,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巩固和发展了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联盟,它的实质,就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全国各民族、各党派、各阶层、各方面人民最广泛的团结”,从而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客观地说,党的统一战线的理论、方针、政策,是马克思主义政治战略思想和策略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在新时期特别是新世纪的统一战线理论和实践,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及其政治文明的宝库,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的宝贵财富。因此,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党在新时期的统一战线之间存在着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
首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及其政治文明与党的统一战线都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之上的政治上层建筑,其指导思想都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
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其理论指导的;其奋斗目标,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其领导核心都是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
其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及其政治文明,就其本质和特征上,强调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辩证统一,新时期统一战线则强调,坚持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是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根本保证。同时,团结和民主既是统一战线的主题,又是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一面鲜艳的旗帜,因此二者之间有其共通性。
最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求广大人民群众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其政治积极性,使之更有效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要求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人民有更充分的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畅所欲言,使一切有利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尽可能地发挥最大作用;要求在改革、发展、稳定的过程中,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的正当权益,使绝大多数人都能精神愉快、心情舒畅,进而创造出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合谐的政治局面。
党在新时期的统一战线,通过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通过大团结、大联合的宗旨,使统一战线各方面人士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共同行使国家权利,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和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民主党派、各族各界代表积极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职能,使之成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条重要渠道,这既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特点,也是我们的政治优势。
新时期党的统一战线的根本任务是争取人心、凝聚力量,通过创造一种宽松稳定、团结合谐的政治环境。使海内外中华儿女为实现中国的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共同奋斗。
由此可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新时期党的统一战线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新时期党的统一战线的巩固和
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党在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巩固与发展又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及政治文明的建设和发展,二者共同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
诚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党在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在政治学上毕竟属于不同的范畴,二者之间也存在差异,它们之间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分野主要表现为:
第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及其政治文明就其制度设计、构建和安排而言,更多地体现为由国体的性质决定的根本政治制度(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要求。它所涉及的领域不仅包括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而且还涵盖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等一系列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它所要解决的是大多数人的意愿及其民主诉求的表达,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而新时期党的统一战线,就其制度建设上,更主要的是要坚持和完善与我国的国体和政体相适应的基本政治制度(即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它在民主程序上所要表现出的更多的是决策前的民主协商,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另外一种形式。
第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从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上,它既是一种过程,更是一个目标,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目的性(或目标性)十分明显。而党在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就其基本要求而言,更主要的体现为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服务。因此,它更多地强调其过程性,更多地表现出政治战略、策略的特征,其过程性(或功能性)的特点更为突出。
第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及其政治文明建设的参与主体是党领导的全国各族人民,而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则是在党的领导下,海内外中化儿女的共同参与、其代表性和包容性更为宽泛等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