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 阿瑶

“阿瑶好些了么?”吴忧一边下马一边问。

“就知道你的阿瑶!”莫言愁拉住吴忧的马缰绳,嗔怪道。

“阿瑶没事,今天精神不错,出来散了散步,只是担心公子。”莫湘老老实实说道。

“好湘儿。”吴忧拍拍莫湘的肩膀,夸奖道。

“其实,大伙儿都很担心公子的。”凌红叶在一边小声说道。

吴忧一笑,没说什么,就走向一个比较洁净宽敞的小院。

这里是离沃城一百三十里叫侯家集的一处小村镇。因为最近不怎么太平,所以村里的人倒有大半躲进了城里去,留下来的人并不多。

“阿瑶!阿瑶!”吴忧一进了院子就轻声喊着。郑子高正在院子里,急忙对吴忧打手势,小声道:“喝过药,刚睡着。怕见光,也受不得风。”

这时候从屋子里传出一个柔美的女子声音,问道:“是公子回来了么?”

吴忧立住了脚道:“是我回来了,你病还没好,好好歇着罢,我还有事,就不进去了。对了,我今天进城给你买了一匹小母马,改天你身子大好了,我教你骑马去。”

阿瑶道:“谢谢你啦大哥,我一定会尽快好起来的。”

吴忧道:“那我走啦。”说着对郑子高做个手势,两人一起走出院子。

吴忧道:“阿瑶的病怎样了?”

郑子高道:“阿瑶姑娘只是身子虚弱,只需仔细调养,应该没有大碍。”

吴忧道:“‘那个’病真的没有治么?”

郑子高看看左右无人道:“阿瑶姑娘这个病不怎么常见,公子一定小心在意,不能让她受一点儿伤,否则就会血流不止而死,天王老子也救不了她。即使如此,恐怕她也活不过三十岁。”

虽然已经听郑子高说过一次,吴忧还是存着一丝侥幸,希望阿瑶的怪病可以医治,现在看来简直没有任何希望。

又是一阵急骤的马蹄声停在了侯家集村外。吴忧一边往外走一边对郑子高道:“阿瑶的事情还请你多费心,需要什么药材尽管开口。”

这时候乌厉和秦书和几个侍卫已经下马进了村子。吴忧忙迎了上去。

“乌兄,秦兄,辛苦了。”

“公子客气了。”乌厉和秦书同时对吴忧施礼。两人都是风尘仆仆,脸上都是灰黄的尘土。

艾云布置了警戒,不一会儿功夫,章华和金怡也回来了。和乌、秦两人一样,章华和金怡也是一身尘土。

众人都洗过脸,换过衣服,又在一座民房中会齐。

吴忧道:“大家说说各方面的情况罢。”

乌厉先道:“属下负责打探大月氏城方向消息。现在那里局势相当混乱,有大小七八支起事部队,互相不统属,多者上万人,少者千人,不过那些乱兵素质很差,多是乌合之众。和云州军作战也是败多胜少。不少人是浑水摸鱼之徒,烧杀掳掠,欺侮百姓,和盗匪没什么两样。

“有两支队伍比较值得关注:一支是由一个名叫也速不该的首领率领,这人外号‘夜叉’,是大月氏族人,他的队伍是大月氏城地区最大的一支武装,大概有一万五千人,有一万人的大月氏族轻骑兵,战斗力比较强,现在控制着三座县城,实力最为强劲,最近听说正在筹措攻打大月氏城;另一个人是外号‘狼牙’的达明翰,他是库比伦族人,这人虽不识字,却不是一个莽夫,听说他曾专门延请汉族老师给他讲汉人的兵书战策,听过三遍就可以背诵,库比伦族在这一地区人口并不多,达明翰的队伍只有一千人,全部都是库比伦族轻骑兵,以属下观察,这支队伍是大月氏城众多起事队伍中纪律最好的一支了,战士素质也明显比别的队伍高,他们的地盘不大,只zhan有库比伦族聚居的几个村寨,遵循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原则,不像其他队伍那样四处劫掠。

“大月氏城驻军大概有一万多人,多数驻扎在大月氏城中,还要分一部分兵力驻扎和库狐交界的各要害关口。这些士兵都是苏平训练、久经沙场的精锐士兵,装备也精良,长期和库狐、迷齐作战,积累了丰富的战场经验,根本不是那些乱民所能抵挡的。而且他们能随时得到吉斯特城、归宁城、铜川城的快速援助,所以虽然乱民军队比大月氏城多几倍,却很少敢于和正规军正面较量。属下本来还想更详细地打探,不过约期已到,公子又特意嘱咐过,便先回来了。”

吴忧“哦”了一声,道:“乌大哥辛苦了。”又看秦书。

秦书清清嗓子,道:“属下走的小月氏城这一路,情形也差不多。那里原有四支比较大的队伍,都在五六千人上下。近来听说在官军的打击下,他们都吃了不小的亏,四支队伍想要合并为一支,但是这四支队伍的首领谁也没有绝对的声望坐上盟主宝座,加上各族之间本来就存在着不少问题,内斗得厉害,所以结盟的事情也就一直拖着,到现在为止还是各自为战。这四支队伍的首领分别是答里失、灭速台、吐里不花、迷赤。他们的部队也乱得很,以轻骑兵为主要兵种,装备都很差,武器装甲都是自备,纪律败坏,比正规军坏多了,在百姓中风评并不好。

“小月氏城北方紧靠迷齐,和东边的库比伦城都深受迷齐兵劫掠之苦。迷齐军队将小月氏城的牧场作为他们的猎场,官军只能把守几处战略要地,没有什么好办法对付迷齐骑兵的骚扰。现在小月氏城少数民族百姓说四大苦:迷齐、义军、灾荒和汉人。所谓的义军比灾荒更让人害怕,仅次于迷齐兵,可见这些所谓的义军的形象了。据说他们有时候为了逃避官军的征剿,不惜和迷齐人相互勾结,也难怪百姓们会不喜欢他们。

“小月氏城驻军只有七八千人,也是精锐部队,除了抵御迷齐兵的骚扰,他们主要就是打击叛乱,小月氏城守将杨鼎北在平叛的事情上很热心,也借此练兵,每次出征都有斩获,称得上骁勇善战。”

吴忧听了不置可否地点点头。

章华开口道:“属下走库比伦城,经火壁城返回,库比伦城长期受迷齐骚扰,又是先前张静斋和赵熙的泸州军打仗的主战场,城池残破荒凉,百姓多就近逃到火壁城或者更南方的地方。人口很少,据说连迷齐兵都嫌这里太荒凉了,把劫掠的重点放在了小月氏城去了。那里只能用满目疮痍来形容,盗匪横行,没有任何有效的政府组织,多数是些就快活不下去的穷苦百姓。苏平采取过一些鼓励措施,可惜到现在为止收效还不明显。可以说现在那里是张静斋统治的空白区域。

“火壁城情况好得多,呼伦河流经这里的时候形成了一个大湖,虽然上游遭逢罕见的旱灾,但是湖区蓄水还能满足各种需要。这里驻扎有云州最大的一支部队,总数在五万人以上,既是向东防备泸州军的前沿,又可以随时增援北面西面的各城。这支部队是张静斋手里的王牌,由他手下头号大将萨都统率,苏平到云州后,又规苏平调遣。这个萨都在云州人称‘神威将军’,极有威信。”

金怡接着道:“南方的铜川城、云州城百姓中汉民占了多数,又和燕州挨着,驻军都不多,相对别城也比较太平,虽有暴动起义,都很快被镇压下去。泸州攻取了淄州皋、凤来二城之后,云州城西南方向加强了戒备,不过并没有部署太多的部队。”

吴忧眉头慢慢皱了起来,他忽然见莫言愁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微笑着向她一示意。

莫言愁道:“据我从一些途径了解的情况来看,云州军并非表面看起来那么坚不可摧,云州的义军也不是一无是处。现在云州北方面临着严重的外患,库狐、迷齐的骑兵改变了以前秋后才‘打围’的习惯,一年四季不时出动骚扰边境,迫使云州不得不在两千多公里的漫长边境线上维持一直庞大的卫戍军队。而北方边境从东到西的库比伦城、小月氏城、大月氏城、吉斯特城、哈克兰城都是民族矛盾尖锐的地区,也是云州极不稳定的地区,而这五城面积加起来大大超过了汉人为主的其他七城,而且现在兴城还落入了泸州之手,靠近徽州的归宁城在去年的战争之后比一片荒芜的库比伦城也好不到哪里去。

“不止是大月氏城和小月氏城,西北的吉斯特城、哈克兰城也都在酝酿暴动,可以说现在云州正处在风暴的前夕,如果处理不好,不止是云州的灾难,对于整个大周只怕也不是什么好事。苏平亲自坐镇云州恐怕也是怕别人掌握不了接下来的局势。

“那些参与暴动的士兵有一些是以前云州正规军的少数民族士兵,军事素质还是很不错的。虽然装备差,纪律也不怎么样,但是这些士兵战斗意志还是很坚强的,而且他们多数是马背上长大的,骑马射箭都十分娴熟,不用特意训练,如果能妥善加以组织的话,他们的战斗力不会逊于正规军。”

艾云不屑地道:“乌合之众就是乌合之众,就算他们经过训练能够形成战斗力,试问苏平会给我们这个时间么?何况咱们就算想帮忙,人家还未必肯领情呢。再有你是不是过于夸大了云州军的困难了?要知道云州北方虽然是大草原,但是也有很多大山,库狐和迷齐能够进入云州的通道虽然多却也有迹可循,周国之前也建立了大量的要塞堡垒驻守,虽然不能完全做到御敌于国门之外,但是至少可以保障大股的敌人不会窜犯内地。”

一向沉默寡言的莫湘道:“话也不能说得太绝对,库狐和迷齐的外患先不谈。重点还是那些义军,如何让他们听话是公子的事情,至于如何将一支乱军转化为一支能作战的军队,还是有办法的,边打边整治虽说牺牲的人多些,还是能练出精兵来的,不过这需要一批得力的基层军官才行。只是咱们现在的力量太小了,又人地两生,毫无根基,碰上人数多的盗匪都得绕路走,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好办法。”

说到后来声音逐渐低沉,没什么底气了,众人听了,想到眼下面临的处境,不禁都有些丧气,虽然嘴上没有说,但是又有人开始想起那个似乎已经没法实现的想法了——回灵州,回归靖难军,在那里他们不需要考虑这么多,因为自然有一套完善的行之有效的体系为他们提供训练良好的士兵,还有各种战略物资,总之阮香会把一切安排得妥妥帖帖……

吴忧看着众人各异的神情,忽然哈哈一笑,站起身来道:“想不通的事情就不要去想,车到山前必有路嘛。大家辛苦了这么久,也该好好吃一顿,歇一歇,今晚我请大家开怀畅饮一把。酒桌上咱们就没有什么公子属下,只有兄弟姐妹好不好?”

乌厉头一个大声叫好,其他人也纷纷响应。酒肉都是现成的,是吴忧从沃城买回来的,又向临近的牧民买来几只活羊,大家就开始忙碌地准备这顿丰盛的晚餐了。

吴忧没有插手这些事情,他吩咐艾云将那个从沃城带回来的乞丐带过来。远远的吴忧就闻到了一股刺鼻的异味,不禁大为奇怪,他刚回来就吩咐过给这个乞丐洗洗澡,换身干净衣服,怎么他现在还这样?

艾云领着那乞丐走过来,有些恼火地对吴忧道:“不知怎么了,这家伙死活不让人给他换衣服,也不肯洗澡。”

吴忧道:“过来让我看看。”

乞丐紧紧扯住那件破烂的袍子的衣襟,好像生怕别人给抢走了似的。吴忧看了他一会儿,忽然道:“你把手伸出来。”

乞丐犹豫着伸出了右手,吴忧看了一眼,刚要伸手去抓他手,乞丐闪电般缩了手,吴忧笑着对艾云道:“把她带到你那里去吧,烧点儿热水给她洗洗澡,注意看好门别让人接近,然后如果你有富余的衣服先给她一套,回头我再给你买新的。哦,她和你一样这是个女孩子,你好好照顾她一下吧。”

艾云惊讶地看着这个“女孩”。她也看了看她的手,那是她身上唯一比较干净的部位了,不过现在也沾上了不少红土,显然是回来之后抹上的。这时候艾云想起了这个乞丐先前是去刺杀梅兰菊的,而要有力地握刀,准确迅捷地突刺的话,一双沾满泥浆的手显然是不适合的。因为过于匆忙,所以新抹的泥土并没有完全遮盖住她原来的肤色,在手腕处留下了一道白色的痕迹,难怪她一直在拉扯衣服,就是不想被人发现这一点。

两个小时后,太阳西沉,当火堆上的羊肉被烤得吱吱作响,散发出诱人的香气的时候,艾云将一个干净俏丽的少女拉到吴忧面前。吴忧又仔细看了她的脸一眼,这才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从见面到现在,我还没有听过你说话呢。”

少女没有说话,在地上写了几个弯弯曲曲字,乍一看跟一团凌乱的线头一样。吴忧和艾云面面相觑,都不认识。

艾云对吴忧道:“看来这是个哑巴,写的字咱们又不懂,这下麻烦了,幸好她还能听懂咱们的话。”

吴忧还没说话,那女孩子却不干了,忽然开口道:“谁说我是哑巴?你才是哑巴呢。”声音清脆,发音准确,一口字正腔圆的周国官话。

“你……会说话啊!”艾云惊讶道。

吴忧也饶有兴趣地打量着这个女孩子,在云州地方能说这样标准的官话的至少得是那种官宦人家的孩子,延请到来自京城地区的老师,受过正统的汉家教育才行,一般富裕人家都不会这样阔气,她显然不是个普通的乞丐。

女孩又朝着吴忧转过脸,带着挑衅的神气道:“看什么看?不要以为你把我带出来就真的对我有什么恩惠。你以为你是谁啊?什么事情都不知道就乱下结论,还好遇上了姑娘我,搭救了你一条小命,要不然,哼哼,苏平早把你给摆平了。还有你们这些男人就是这么讨厌,随便就拿别人的性命做赌注,反正不是自己的,也不用好好珍惜对不对?你就是那种典型的自作聪明,自以为是,还沾沾自喜、自高自大的家伙,本来你拿我做赌注,我就决心不理你的,后来发现那个苏平在自大方面简直和你不相上下,长得又没你好看,所以才决定给你一个机会,你还不谢谢本姑娘?”

艾云怒道:“公子好心救你,你怎敢这样对公子说话!”

女孩道:“哎哟!正主儿还没说话,小情人先着急啦!”

艾云道:“你嘴巴放干净些,怎么年纪不大,恁地刁滑。”

眼看两人越吵越凶,似乎马上就要打起来了,吴忧只得道:“不要吵了!”

两人同时收声,吴忧对女孩道:“我最后问你一次,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刺杀梅兰菊。”

女孩仍然有些气鼓鼓地,对吴忧道:“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你本来也不关心不是么?谁要你这么假惺惺地充好人。是你说为我出头,为我报仇,出什么头,报什么仇?吴公子天纵奇才,这点儿小事还来问我,难道自己猜不出来么?”

吴忧本待不理她,却见她一副你能耐我何的神色,就是再好的涵养也不禁心中有气,冷冷道:“既然姑娘给在下出了这么个难题,解不出来好像太也对不住姑娘对在下的一番谬赞,那我便猜上一猜,有猜得不对的地方还请姑娘指教。若是姑娘觉得在下是在信口雌黄,尽可随时出声打断,到时候要走要留姑娘自便,你说什么羞辱在下的话在下也不会和你计较。这就算咱们打的一个赌,吴某输了,自然认罚,若是侥幸赢了,就请姑娘向艾云道个歉。”

女孩眼里流露出跃跃欲试的神色道:“我还真没见过像你这样能说大话的人呢,我也不占你便宜,这样吧,若是你真的能猜出我的身份以及和梅兰菊结仇的原因,我今后给你为奴为婢也绝不皱一下眉头,如果你猜不中,那么你便做我的下人,怎么样?”

艾云道:“你是什么东西!也敢让公子做你的下人?做梦吧你。公子,这个也不合理,就算你猜中了,万一她抵赖呢?”

吴忧先看了艾云一眼,安慰她少安毋躁,然后笑笑道:“云,我相信她,你也要相信她,我觉得公平合理,何况还是我先提出来的呢。”说着伸出左手掌,女孩本来伸出了右手,一愕之下也伸出的小小的左手和吴忧三击掌。然后就看吴忧怎么猜测她的身世和仇怨。一边的艾云则是干着急,她虽然一向对吴忧有信心,但猜这没影子的事情比大海捞针还难,可是吴忧已经说了话,事到如今也只好选择相信吴忧的能力。

吴忧先是闭目思索片刻,好像在整理自己的思路,过了一会儿才咳了一声道:“我以前从来没有到过云州,但是很多名闻全国的大事也是有所耳闻的。自从周王朝开拓疆土,经营云州,百年来,云州的汉人中最著名的望族当数花、王两家,他们是第一批响应周王朝的号召,进入云州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汉人先驱之一,也是一直坚持不和当地少数民族通婚的少数大家族之一。他们也是周王朝在云州的汉民的中坚力量,虽然久处边荒之地,却始终没有被蛮夷习俗所同化,他们甚至比很多内地的世家大族更加重视纯洁的血统和正统的汉家教育。”

女孩子听到这里不禁露出一丝笑容,不知道是嘲笑吴忧正走向一个误区呢,还是想起了以前的事情。

吴忧不为所动,仍是不急不缓道:“可是在张静斋和鄂必龙争夺云州的战争中,向这两家要求支援的时候却被拒绝了,理由是张静斋有四分之一的胡人血统,鄂必龙也一样,所以两家都不约而同地采取了中立的态度。因此张静斋深恨两家,同时也是羡慕两家雄厚的财富,所以在掌握了云州大权之后就罗织罪名,以谋反罪将两家治罪,两家直系亲属全被处死,沾亲带故的都受到牵连,充军发配、卖为奴婢的不在少数,两大家族一夕之间就成为了历史。听说最可怜的便是两大家族的数百名女性,不论老幼全被卖为营妓,供那些最下等的士兵ling辱,这些平日里锦衣玉食的女儿家哪里受过这种折磨,短短三天时间全都被折磨致死。唉,真是人间惨事。”

女孩听了这一段也是柳眉倒竖,气得浑身发抖。艾云则是骂了一句“禽兽”。

吴忧没有正眼看她两人,仍是徐徐道:“其实这只是乱世之中无数场人间悲剧之一,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你想那花、王两家百年来协助周王朝在云州统治少数民族,他们庞大的家业哪一分不是建立在无数少数民族牧民家破人亡的基础之上的?单说张静斋查抄两家的家产,两家经营的牧场占了云州牧场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强,这些牧场原来的主人全都沦为了两家的雇工,他们家族扩张的过程中不乏*之事,张静斋抄了两家,据说边城少数民族牧民多有敲锣打鼓庆祝的。所以这两大家族的覆灭从另一方面来看,不失为一件好事。”

女孩冷笑道:“像你这样冷血的人还真是少见。”

吴忧没有理睬她的讥讽,使劲抽了一下鼻子,对艾云道:“云,他们应该已经把羊烤好了,你去跟他们说,让他们不用等我,开始吃罢,你也和他们一起吃饭吧,派个人给我和这位姑娘送点儿过来就成。”

艾云应道:“是!”向吴忧行礼之后就离开了。

艾云走远了,吴忧的眼睛映着远处跳跃的篝火,闪出一缕野兽般的寒光。一直注视着他的女孩儿被他吓了一跳,不禁后退了小半步,但是她马上就上前了一大步,挺起胸膛,表示不会示弱。

看着她孩子气的逞强,吴忧微微一笑,不过女孩感觉吴忧笑得就像草原上的狼王一样危险。她心里有些七上八下,又不想被吴忧看出来,只得催促道:“你快点儿往下说啊,笑什么笑?”

吴忧道:“我让艾云走开就是不想你的身份弄得尽人皆知。还是继续上面的话题,上面说的事情是人人皆知的,下面说的就没有太多人知道了。事实上张静斋手段虽狠,还是百密一疏。王家我不清楚,不过早些年花家曾出过一个性格十分叛逆的女性,跟家里一个异族青年雇工相恋,两人相携私奔了,花家以此事为丑,没有张扬出去。花家被灭门,这个早已嫁与胡人的女子虽说不被自己家族所承认,却还是心念家人,听了这消息便一心想着报仇雪恨,可是她一个弱女子凭什么和手握重兵的张静斋对抗呢?她把自己的希望全都放在下一代的身上了。她共生有一子两女,为了不惹人注意,仍是照着少数民族的传统习惯起的名字,教育方面也是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一起教,而且还教了他们一口流利的汉话,要说到汉话的正宗,恐怕云州再也没人能超过花家和王家了。”

女孩震惊之情溢于言表,不过很快她就像一只发怒的小母狼一样激动起来:“不公平!我不知道你是通过什么手段,反正你专门查过我!我不承认我们打的赌!”

吴忧又露出那种危险的有些邪恶的笑容道:“今天之前咱们见过么?或者说我有可能预见到咱们会碰上么?说实话,我是从来没有想到过,那天我约了人,不过绝不是你。”

女孩有些惶惑地摇头。她有些不敢看吴忧在夜色中精光闪烁的眼睛。

吴忧又道:“我们今天才见面,回来路上你也一直和我们在一起,我就算有机会也没办法察访地这样细致不是吗?只能说你运气不太好,我碰巧知道这个故事,猜到了你就是花家那位女儿所生的两个女孩之一,而且恰巧还知道,梅兰菊就是当初出首指证花、王两家的主要证人之一,后来又分到了部分花家在沃城的产业作为奖赏。花家的后人要报仇,自然不会放过这些狗腿子的。”

女孩这时候已经方寸大乱,颤声道:“你……你怎会知道!”

吴忧走到她跟前,在女孩耳边轻轻说了三个字,女孩更加吃惊道:“你……怎么知道我姐姐的汉名?”

吴忧道:“她现在为靖难军效力,参赞军机,深受重用,相信替你们家讨回公道的日子不会太远了。”

女孩道:“那么说……就是我家的仇可以报了?这些都是她告诉你的?你又是怎么确定我就是她的妹妹呢?”

吴忧没有说话,只是指了指她的左手。女孩这才恍然大悟,道:“看来你说的没错,我的左手腕处有一块花形胎记,是从小就有的,除了家里人谁都不知道,原来刚才你用左手击掌就是想确认一下,果然够狡猾的……哎呀,她怎么可以把这种事情也告诉外人呢!”说着气恼地跺了跺脚,脸也红了。

吴忧道:“好了,没想到在这里居然还能碰上故人。你要是不逼我呢,说不定我也不会想起这件事情来,那么以后我是叫你的哪个名字好呢?少数民族那个,还是汉名?以后你‘为奴为婢’也该有个称呼吧?”

女孩这时候才忽然想起了自己大言不惭的赌注,不禁面红耳赤,深深地低下头去,还好有夜色的遮盖,要是白天的话,非得找个地缝钻下去不可。半天才用细不可闻的声音道:“愿赌服输,公子不嫌弃的话,婢子愿意侍奉公子左右,公子就叫我小花好了。”

这时候有侍卫送来了羊肉,吴忧撕下一块递给女孩,笑道:“我怎么敢哪,要是被你的姐姐哥哥知道了,还不得吃了我!”又给自己斟上酒

女孩道:“只要可以为我家讨回这笔血债,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答应你的。”

吴忧没有急着回答,啜了一口酒,轻轻吟道:

“蜉蝣之羽,衣裳楚楚。心之忧矣,於我归处?

蜉蝣之翼,楚楚衣服。心之忧矣,於我归息?

蜉蝣掘阅,麻衣如雪。心之忧矣,於我归说?”

吟完之后,吴忧叹口气道:“你去灵州吧,那里兴许更适合你。跟着我,你要走得路太长太危险,也许一开始我就不该将你卷进来的。”

“不,我不会离开公子,灵州有姐姐在已经足够了,只要知道她还安好,我也就放心了。公子请放心,小花不会给你添麻烦的。我愿意马上就去找到兄长,说服他一同相助公子的大业。我的武艺虽然不怎么样,但我的兄长可是一个真正的英雄好汉。”

吴忧作难道:“这样不好吧,我会耽误你们的复仇大计的。”

女孩道:“公子这样说便太虚了,我也看得出来公子志向远大,早晚不是池中之物,而眼下正是需要人手的时候。只求若是公子有飞黄腾达的一天,记着我们的好处便了,我们别无所求,只求能还我两家一个公道。为此就是等上十年二十年又怕什么!”

吴忧哈哈一笑道:“若是再推托倒显得我太小气了,那么便如花……花姑娘所愿,我吴忧在此立誓,在我有生之年,必为花、王两家洗刷冤屈,恢复名誉。”

女孩听了吴忧立誓之后反而怔怔地发了一会儿呆,她盯着吴忧的眼睛道:“小花就再多说一句,我们兄妹可以为你卖命,你不要忘记了今日的誓言才好,你起誓的对象并不只我自己,花、王两家上千条冤魂都在听着,若是你违背了今日的誓言,即使是死了,我也会化作厉鬼向你索命的。”

吴忧看着女孩凶悍的眼神,还有她身上那种一往无前的气势,不禁心中感叹,也只有仇恨的力量才让这个女孩子年纪轻轻就变得这样狠辣无情。而她的姐姐显然更早就学会了隐藏自己的情感。若不是亲眼见到,亲耳听到,谁会相信这看似柔弱的娇躯里边充满了仇恨呢?

“我答应你。”吴忧郑重地点头。

“花莹谢过公子!”女孩几乎瞬间就换上了一脸纯真无邪的笑容,一下子就和刚才判若两人。连吴忧都佩服她变脸的速度。

看着花莹的如花笑靥,吴忧道:“现在我很希望看看你另一副样子呢。”

花莹一愣,道:“原来公子早看出来了,果然好眼光。我这个面具是当初花家请最好的师傅巧手作出来的,当世只有三张这种面具存留下来。据说戴上之后完全看不出来,看来遇上公子效果也很有限。”说着在脸上一抹,以快得看不见的手法迅速将脸上的面具摘了下来。

吴忧暗道一声惭愧,其实他并没有发现花莹脸上居然还戴了面具,而一看到花莹的面具下的面孔,他呼吸都为之一窒。

“公子?公子!”

“哦,咳咳,你还是戴上那个面具吧,一般人看不出来的。我想我该跟他们打个招呼,喝几杯酒去,你要一起去么?”

“我想马上就去找我大哥。”

“马上就走?好,就应该这样,那么你小心一点儿。我们如果离开,会给你留下标记的。”

“公子你真的没事么?”

“没事,没事,你骑我的马走吧。对了,你有钱么?”

“不劳公子操心,小花自有办法。”

“那么我也不留你了,你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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