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7

南烛弄好“猫儿乐”,喂猫儿吃下。鲁冰花早已盖着猫的被子呼呼入睡。

那天晚上,南烛很晚才睡着。

她靠在麻袋上,怔怔地看炉灶里的火星时隐时灭。她发现自己在做她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她曾经以为嫁人就是她的全部。她甚至没想过除了嫁人外,自己心里想要的是什么。鲁冰花说她做“傻事”,可这些傻事却让她前所未有的充实。

“或许,大哥能做的,我也能做到。”南烛的心里头次萌生这样的念头,“或许,除了嫁人,我还有其它可做之事。”

这种想法像一颗种子,平白无故地出现却在心里疯狂生长疯狂蔓延。比炉灶里的火星还让人心口发烫。

第二天南烛醒得很早,这是身为女子自幼养成的习惯。娘亲曾经教导过她,身为女子,应该学会善待自己,没有金钏银镯玛瑙发簪玉搔头没有关系,哪怕只有一点清水,它带来的也会是整洁舒适的一天。女人与女人差别最大的往往不是容貌,而是心境。

南烛掀起帘子。猫儿紧跟。南烛走,猫儿不离不弃。南烛微微一笑,“猫儿乐”已经发生效果了。

二哥送她的这些小药丸,本就十分奇特。能让人迷魂忘事。当小药丸跟几味常见的中药混一块时,会产生更奇怪的药性。有的能救人,有的能毒人。比如这“猫儿乐”,会让猫对喂它的人突然产生依恋,寸步不离。

这药性简直就比得上江湖传说里魔教的“一见钟情”。可能一见钟情还没二哥的药好。南烛只知道二哥炼制这些药十分不易。几乎每次都像死过去一回一般。前段日子,二哥身子变得更糟糕时二哥几乎是拼了命在配药。二哥曾经半开玩笑地说他担心自己要是走了南烛被人欺负,这是他唯一能留给南烛的嫁妆。“不管你用它来做什么,我都不会生气。我放心不下的,就是你。”二哥靠着枕头说。但是退婚时南烛却压根没了用这药的念头,在她看来,把二哥辛苦配制的药拿去迷留不住的人,留住的终究不过是一具躯壳,有什么用。

南烛看着柔和,骨子里却倔强。

“别人给了你一剑,你可以哭,却不能捂着伤口再朝他笑。身为女子,要有记性,要有骨气。”这话是娘死前那一夜说的。

南烛数了数包裹中的特殊小药丸,还剩八颗。“难得糊涂”倒还有一瓶子。

二哥要是知道南烛拿珍贵的小药丸配猫儿乐不知会不会摇头苦笑,但是南烛现在必须得过了宝来公公这一关。不但要过,而且要过得漂亮。过了这关,至少秦子敬应该知难而退不会再给她找麻烦才对。秦子敬啊秦子敬,你好端端地干嘛非跟自己过不去呢?难道你跟南家有仇?

南烛肯给猫下这个本钱,无非就是想要秦子敬知难而退不要再给她找事。她也真正没想到她的“子敬哥哥”是这么一个小肚鸡肠嫉贤妒能的人。同时南烛还觉得自己似乎忽略了什么关键的事,由头仍在这只猫身上。什么事呢?

南烛隐隐觉得当时与秦子敬比武时,这猫出现得很诡异。若不是这只猫的突然出现,她真不知道自己的“主意”会不会如此成功。真的是巧合吗?

不光她,连鲁冰花都提过好几次这猫来得古怪。

只可惜猫不会说话。

吞了颗难得糊涂,南烛笼了笼头发去打水。尽管靠着洪河,打水却是从支流金夏河中打。大约是金夏河水流清浅缓慢的缘故。南烛去时,已经有各营的伙头军在洗洗刷刷,马营的将士们也将马们拉了出来在饮水。茅草丛中不时飞出一两只水鸟。环望四方:近处是千帐灯明灭,霞光染长河,一队队士兵在未修理好的营房附近巡逻,秩序井然。身后是一望无际的平沙土坡,再往前是波浪翻滚的洪河。沿着支流小河是长满茅草的河岸山坡,风一吹,茅草波涛般起起落落,扬起飞絮,追赶朝云。

南烛找了个地方汲水。经由“打赌运物”跟“洗澡喝肉汤”两件事,南烛在军营里算是出了点名。算得上“小名人”一个。虽说比不得沐王等一干头头脑脑,却是最让普通小兵儿觉得亲切有趣的人物。他一到河边,免不了就有人看他。“果真是玉面童子一般的人物。”“前天晚上挨打,现在就能来打水,好厉害。这屁股怕是铁做的。”众人议论纷纷。南烛是受大哥二哥影响长大的,行事大方,索性笑着朝众人拱手。这一个小小的举动,多少带点孩子气却自然随和。让河边的众人都是一笑,对南烛好感度倍增。

“打水呢?”有人主动问。

是个喂马的大叔,已经四十来岁。身边还站着几个一看就是新兵的壮丁。这么看来,大叔应该是个五人长或者十人长。

“是啊大叔。大叔的马都好精神啊!咦?大叔你马术是不是很好?”南烛好奇地问。这个问题完全是个孩子问题。

“那是自然。”大叔牛气地摸摸小山羊胡,“我之前可是在成国可是养过皇族战马的!”

“大叔,你不是我们国的人吗?怎么给成国去养马去了?”南烛疑惑。

大叔山羊脸一红,不好意思道:“我十二岁入伍,刚好打败仗被抓了去。当了几十年俘虏,他们见我生得还算干净——别笑!嘿,你们笑什么笑,叔我年轻时也帅过的!——总之,我年轻那会专给皇族养战马。你们别说,我还见过成国皇子呢,好多宫女对我心存不轨呢!”

“那你怎么又回来了?”有人问。

“你们不懂,人离乡贱,到底不是家啊。”大叔道,“这不是又打战吗?我一装死就回来了。现在还当官了,我就打算好好养马,退伍后娶房媳妇开枝散叶去!”

大叔说得起劲。四周的人也起哄得起劲。

特别是听到大叔说开枝散叶时,说什么的都有,还有人说起了荤段子。

南烛道:“大叔,您怎么称呼啊,赶明儿教我骑马好不好?”

大叔爽朗地一笑,道:“叫我卫大叔就行。你要是有空了想骑马了就来找我。我是主力前锋营的卫校尉。”

原来是位校尉,而且是沐王亲兵营的校尉。当了官还亲自喂马,这个人一定有真本事。南烛对有真本事的人都十分钦佩。立刻应道:“一定的!”

卫大叔哈哈大笑。众人闲谈了几句,南烛打满了水回去。这皮囊子不装水时轻巧,装满了就沉重。南烛颇有些费劲,看了看路,决定直接从小山坡上拐下去,足足可以省一半路程。

山坡上的茅草长了一人多高。南烛半拖着皮囊走,好不容易走过一个小山坡,河风吹拂间,却看见另一个小山坡上的茅草丛中有一个人。是沐王。

沐王穿着一件裘皮披风,站在山坡上,四周无人跟随。有那么一刹那,南烛觉得沐王似乎可以在山坡上站上一万年。

这个人,要是不乱打人板子的话倒也英姿飒爽好看得紧。

沐王也看见了她,招了招手。

南烛左看右看,方才确定是自己。沐王无奈地看着南烛在茅草堆里左右找人。莫非南烛觉得自己视力有问题认错人了不成?

直到南烛确定左右没人,才拖着皮囊上了沐王所在的小山坡。河风阵阵,茅草摇曳,清晨的河岸边扬起漫天的芦花。沐王的披风在风里飘成一面旗帜。

南烛拖皮囊拖得很辛苦,沐王就微微笑着看猴戏一般看着她拖。却不帮忙。等南烛把皮囊终于拖上了小山坡,南烛的好脾气就已经磨灭了四分之三,反倒是越看沐王那看戏的表情越看越不顺眼。

南烛走近些,要行礼。

“别行礼了,看着烦。自在点就好。”沐王道。

南烛求之不得,立刻一屁股坐了下来。刚坐下又觉得臀部吃痛,到底受了伤,经得住褥子经不住石子,只好屈腿坐到水皮囊上。

沐王往身边一看,嘴角一弯道:“你这也太自在了吧!”

“回王爷的话,小的还要运水回去呢。”南烛说。

沐王脸色一正道:“本王找你说话,你竟然不耐烦?”

南烛手一摊:“你是将军我是兵,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责。我的职责是做饭,不是陪你聊天。”

“偶尔做点职责之外的事也不行?”沐王板着脸,却明显带上了戏谑的口吻。不知道为何,这种口吻南烛总觉得似曾相识。

“不行——你刚才不是看我拖水也不帮忙!所谓上行下效,小的不敢无故违背职责。要小的聊天,王爷不如先帮我拖水啊!”南烛有些生气。看戏不买票,还挺乐呵,王爷了不起啊就不讲理啊!

沐王乐了。这家伙竟然是在跟自己赌气!实在是没大没小。多少年没人跟他这样说话了?是不是跟当年的伙伴们分开之后?这个南岩风,确实有意思。

就好像还未被俗世污染的一块冰,还保持着原本的脾性,敢爱敢恨,剔透晶莹。

明明知道这种人不适合战场,却仍然忍不住地想靠近。是不是这些容易死掉的傻子反而更人安心?

“我还以为你喜欢拖。”王爷不自觉地用了“我”字。

南烛眉头一扬,眼眸瞥向沐王,道:“我傻啊!我闲着没事拖水玩不成?”

沐王点头道:“说不定。”

南烛快气疯了。她遇上的一个一个都是些什么人啊。“那王爷您要不要跟我一起拖水玩?我是在打水!打水您懂吗?我是火头军啊,我得烧水煮饭,要用水的!”

沐王转过身,一双好看的眼睛盯着南烛,南烛正在抓狂被他的眼睛盯得停滞了一下。只听沐王道:“你不是拖水玩?”

“不是!”

“你很辛苦?”沐王问。

“对!”废话。

“那你知不知道你的厨帐里有一种长长扁扁巴掌宽的竹条?”沐王道。

“咦,好像是有。”

“那叫扁担。专门用来挑水的。”沐王道。

“……”南烛沉默了。

“笨蛋。”沐王下结论。

南烛欲哭无泪。她是笨,她放着工具不用,拖行这么远,她这是找虐吗?可是她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小丫头片子,老爹又是天生神力的练武之人,哪怕落魄了家里也半根扁担没有,她能知道扁担的真实模样才是怪事。

沐王的黑袍子在南烛的眼前晃动了一下,南烛发现沐王正在下山。“咦?你不是要聊天吗?”

“已经聊完了。”沐王道。他背对着南烛,南烛看不到他眼角眉梢的笑意。此时的沐王跟刚才独自看江水的沐王判若两人。

“让我过来的是你,说不了两句要走的也是你。合着你是等着我骂我笨蛋的?”南烛欲哭无泪,“早知道还不如找卫大叔学骑马,打死也不往这条路走!”

“你要学骑马?”沐王突然停住。回头。

“嗯。”南烛懵懂地点头。她没想明白这句话哪里有问题。

“骑不了的。”沐王又下结论。

“将军……此言说得似乎太早。”南烛有脾气了。

“早么,据我所知,监军可还等着打你板子。看好你的猫吧。”沐王回头坏笑。还不安好心地往南烛的臀部瞄。南烛头次发现这家伙不笑时挺严肃像座万年冰山,一旦笑起来就像个大孩子。或者说是坏孩子。坏笑能笑得这么爽朗的,他还是头一个。

南烛轻而易举地被这笑容激怒。“大将军您放一万个心,小的我自有办法。若是小的免于板子,将军料错了是不是得受罚?”

沐王道:“受罚?”

这家伙估计天生没把受罚两个字跟他自己联系到一起过。

南烛咬咬嘴唇,眉头一扬,拍了下肥猫的屁屁道:“给我牵马。”

“一言为定。”沐王豪迈地挥手。飞扬的衣袂卷起飞絮。这个人,痛快利落,答应时有种骨子里带出的气势。他压根没等南烛继续说话,答应了就走,走路带风,不一会就已经走远。

“哎,应该叫他帮我扛水才对。”南烛自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