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1.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所谓权力观,通常是指人们对职权范围内可支配力量的认识或看法,包括权力所有观、权力目的观、权力价值观、权力责任观、权力道德观、权力实现观、权力制衡观等方面。广大公务员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做到以下三方面:
第一,克服错误权力观的影响。一是克服“官本位”意识,不崇尚官位、迷信权力、以官为本、以权谋私。二是克服权力的“尊贵观”。一些人把权力看做尊贵的象征,认为权力就是面子,要有面子就要有权力。公务员要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做人民的公仆。三是要克服权力的“利己观”。坚决杜绝“吃请”、公车私用、权力惠及亲朋好友等权力滥用的现象。四是克服权力的“时效观”。“有权不使,过期作废”是基层一些人做官的信条,有的人认为当官不易,有权期太短,致使权力膨胀化,违背原则办事,该办的不办,不该办的乱办,置党和国家的利益于不顾。
第二,牢固树立群众意识。权力观问题,说到底是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感情问题和认识问题,最根本的是要解决好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问题。实践证明,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最大的危险也是脱离群众。各级公务员,都应增强公仆意识,自觉摆正同群众的关系,做到立党为公,掌权为民。广大公务员要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始终与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真正把群众呼声当做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当做第一选择,把群众利益当做第一考虑,把群众满意当做第一标准,并以良好的行动来赢得人民的信赖;坚持用权为民、实干富民、真心爱民和以德服民。
第三,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广大公务员要廉洁自律,这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也是公务员所处社会环境的特殊需要。广大公务员一定要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增强自律意识,锻炼意志品质,提高精神境界,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坚持慎权、慎欲、慎独、慎微,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都要把握住自己,洁身自好,清廉自守。公务员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必须时时牢记:职务意味着服务,权力意味着责任;名利是暂时的,事业是永恒的;当官是一时的,做人是一世的。要将自己的名利置之度外,把个人的荣辱得失与人民的福祉安康联系起来,存公仆之心,去谋官之图,树为民之风,尽领导之责。
2.树立正确的地位观
地位观,是个人对自己在社会中所担任职务、职位作用与意义的认识与态度,以及对自己在社会中与他人关系如何的认识与态度。作为公务员,要想摆正自己的位置,树立正确的地位观,关键在于摆正以下几对关系:
第一,摆正自己与党、与人民的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一个人的价值,
不能离开同社会、同阶级、同集体、同他人的关系。同理,一个公务员的价值,不能离开同党、同党的组织、同党的事业、同党内其他同志的关系。只有在党的组织中,公务员个人的聪明、才智与个性才能得到全面发展和充分发挥,才可能有公务员个人的价值。广大公务员虽然处于领导地位,但必须从心里明确自己与人民的关系是公仆与主人的关系,职位再高,也是人民的勤务员—人民的公仆。作为人民的公仆,广大公务员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重。
第二,摆正做官与做事的关系。如何认识和处理做官与做事的关系,可以分为两种态度:一是把官职等同于地位,将做官放在第一位,把升官看得高于一切,认为做事的目的就是为了做官。二是把做事放在第一位,认为做官是为了做事。广大公务员应该不计较名利,不患得患失,做到无论担任何种职务,不管身居何处,都把为人民做实事、做好事放在第一位。
第三,摆正岗位与责任的关系。处理好岗位与责任的关系,公务员必须注意以下三点:一是不断提高自己胜任岗位的能力。职务升迁,并不意味着个人能力、素质的提高。因此,必须把不断提高自己能力作为履行职责的第一需要和第一位的责任,不断适应新的形势、任务对岗位变化的需要。二是要严于律己。广大公务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于律己,廉洁从政,自觉抵制名利、金钱、美色的诱惑,做到“权大不忘责任重,位高不移公仆心”。三是努力争创一流业绩。职务是地位,更是责任,责任越重,自身压力就越大。广大公务员不可有任何懈怠和放松,要有一种干不好工作就无法向党和人民交待的强烈责任感,殚精竭虑地为党工作。
第四,摆正个人名利和职务升迁的关系。公务员在调动的过程中,有升有迁,工作的岗位有好有坏。在职务升迁的过程中,就要正确对待个人的名利地位。说到底,公务员手中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始终用来为国家、为人民谋利益,不论从事什么工作,担任何种职务,都由党和人民说了算。在现实中,每隔一段时间,公务员都要进行换届、换岗,许多公务员会落选或者离开自己熟悉的岗位,这就需要有健康的权力意识和理性的地位观,来接受组织的安排和新岗位的挑战。
3.树立正确的利益观
每个人的行为都有一定的利益目的,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的,都隐含着一定的利益关系。公务员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关键在于正确处理现实中所遇到的各种利益关系,保证利益天平的砝码向着党和国家、人民的利益一方倾斜。公务员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就要正确处理以下利益关系:
第一,处理好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个人利益的实现固然与自己的努力奋斗有关,但更重要的是要靠社会的全面发展进步。因此,个人利益应当服从社会的整体利益,这一点对于公务员来说尤为重要。这是因为公务员手中执掌着各种权力,在资源与利益分配中占据着有利地位,属于强势群体,如果能够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真正做到为
人民谋利益,能够有效地组合社会资源,能够公正公平地分配社会利益,就能形成一种放大效果,影响和带动一片,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公务员必须在保证和发展社会整体利益的前提下,摆正国家、集体、个人之间以及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
第二,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当前,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随着改革的深入,一些改革措施的出台会直接触及人们的切身利益。比如,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住房问题;城镇职工的医疗、养老保险、失业救助等社会保障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就会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与威信,阻碍改革的进程。因此,公务员必须具有长远的眼光和战略家的胸怀,在维护人民群众长远和根本利益的前提下,竭尽全力解决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讲清楚,要让群众明白,长远利益也是属于他们的利益,而且是有利于他们全面发展的更高利益,从而使群众能够理解、体谅党和政府的难处,不在蝇头小利上斤斤计较,产生矛盾。
第三,处理好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全局利益就是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党和国家的整体利益。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大政方针和法律制度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等,直接关系人民的根本利益,直接关系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属于全局性的重大原则问题,是全局利益之所在。广大公务员要比一般人站得高,望得远,应该有全局意识,并做到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同时,广大公务员也要考虑自己所管辖的地区、单位和部门的利益,关键是在局部利益同全局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要能够顾全大局。每一个公务员都应当防止和克服利己主义和个人主义,要站在大局的高度观察、思考和处理问题,把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
第四,处理好奉献与索取的关系。奉献与索取的关系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人们的利益矛盾和思想上的观念冲突的交织与困惑,这个问题不解决,就很难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把商品交换的原则带入政治生活领域,更不能搞权钱交易、与民争利,否则就失去了当公务员的资格。
第五,处理好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广大公务员不仅掌有人民赋予的权力,同时也享有一般公民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但权利是相对于义务而言的,当你享有某种权利的时候,也就意味着你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在建立市场经济过程中,各种利益关系变得空前复杂,人们头脑中的利益观也相应地复杂化。在一般情况下,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普通生产者、交换者的基本道德意识是平等交换、互惠互利。他们按照“大利大干、小利小干、无利不干”的逻辑去考虑生产经营,是合情合理的,在守法的前提下,也是允许的。但是,作为公务员,则不能仅仅以此作为尺度,必须要有更高的标准。广大公务员一定要把权力当做责任来看待,把履行职责和义务放在首位,讲付出、讲奉献;切不可把履行义务看做无足轻重,而斤斤计较个人利益。
(本章完)